(一)邊治理邊破壞的現象十分嚴重
一是嚴重水土流失地區多為貧困地區,群眾生活使用能源普遍緊缺,盜伐濫伐林木現象時有發生;二是風沙侵蝕仍然嚴重,已治理的固定半固定沙漠由於植被稀疏,減風能力差,繼續沙化麵積增加;三是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治理,已治理的地區由於標準低,綜合措施不配套,輸入黃河的泥沙量仍居高不下;四是天然氣、石油、煤炭等礦產資源的大規模開發和道路交通建設,往往破壞地貌和植被,造成新的環境汙染和水土流失;五是粗放的掠奪式農牧業生產方式在水土流失重點區普遍存在,全省尚有83萬公頃大於26度以上的陡坡仍在耕種;因草場超載、過牧、濫牧,全省約有50%以上的天然草場嚴重退化、沙化或堿化。
(二)繁重的生態環境建設任務與投資嚴重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國家下撥的生態環境建設投資額度偏少;省、地、市承諾的配套資金不能按時、足額到位,難以保證生態環境工程如期順利進行;對於社會各方融資渠道的資金彙入,國家和省上還沒有相應的政策支持和保護;有限的資金投入還存在著流失現象,資金被擠占、挪用甚至揮霍的事還時有發生。
(三)生態環境壓力不斷增大
全省每年淨增人口35萬人左右,而非農業建設和非法占用的耕地,平均每年減少2.67萬公頃,且多為優質高產田,導致耕地質量呈結構性降低,人地矛盾日益尖銳;由於人口增長及工農業發展用水的迅猛增加,可利用水資源不足的矛盾和相應產生的地下水超采等問題日趨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