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屍體解剖的道德
屍體解剖是醫學發展的重要條件和基礎。恩格斯說過:“沒有解剖學就沒有醫學。”正是屍體解剖推動了近代醫學和現代醫學的發展。屍體解剖是臨床診療、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可以幫助臨床醫務工作者和醫學科研人員弄清一些複雜、疑難和意外死亡疾病的原因、發病機理,提高診斷、治療和科研水平,促進醫學人才培養和醫學科學的發展。同時,屍體解剖還可以為妥善解決醫患糾紛,為偵破案件提供科學客觀的證據。屍體解剖具有的醫學意義並不等於可以任意“踐踏”屍體,也需要遵循相應的道德規範。
一、屍體解剖道德的曆史和現狀
在醫學發展的曆史中,深受東西方社會文化和倫理觀念的影響,屍體解剖的道德問題,在人類文明史上爭論了2 000多年,屍體解剖的發展也經曆了相當曲折的曆史過程。
(一)西方屍體解剖倫理的發展和現狀
中世紀歐洲,由於教會的統治和禁令,人體解剖有違《聖經》教義,被視為不道德,被嚴厲禁止。人們隻憑借直觀和臆測來解釋一些病理生理現象,其中不可避免地夾雜有許多錯誤的成分。在文藝複興運動中,資產階級提倡科學和理性,反對神學和迷信,崇尚科學和實踐,主張人的自我解放並提出了“我是人,人的一切我都應當了解”的口號。從此,一些醫學家衝破教會的禁令,用唯物主義的觀點進行了對人體的解剖和研究,醫學也逐步從神學的束縛中解放出來。16世紀醫學家維薩裏,不畏宗教神學的壓力,在做了大量屍體解剖的基礎上,於1543年寫了《人體構造》一書,以不容置疑的事實駁斥了《聖經》中關於上帝用亞當肋骨創造了夏娃的傳說,而且還糾正了古羅馬醫生蓋倫在醫學理論上的200多處錯誤,使人體解剖的研究工作被人們所肯定,維薩裏也成為近代人體解剖學的奠基人。18世紀意大利的病理學家莫爾幹尼,經過多年的屍體解剖,使人體解剖學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確定了疾病原因與機體器官病變之間的內在聯係,從而建立起了病理解剖學。
在現代,一些醫學比較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屍解率曾經達到40%~50%,有的高達85%,甚至接近100%(如我國香港),然而,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屍體解剖率卻呈現大幅度下降趨勢。美國屍體解剖率1964年為41%,到了90年代中期隻有5%;日本醫療機構屍檢率1977年約為38%,到了1995年下降至14%。據專家分析,國外屍體解剖率下降的原因有四大方麵:第一,屍體解剖能夠獲取新知識的機會已經大為減少,影像診斷技術使獲取疾病信息的能力增強、時間提前,開展屍體解剖的必要性大為降低;第二,國外許多醫院評定標準中未包括屍體解剖率;第三,醫療界普遍對訴訟問題抱有恐懼心理,屍體解剖有可能發現某些醫療過失而引發訴訟;第四,文化和心理因素使病理學工作者不喜歡做屍體解剖。
(二)我國的屍體解剖倫理演變和現狀
我國的傳統醫學雖然博大精深,但屍體解剖工作受傳統文化和習俗的影響,發展十分緩慢。我國古代傳統道德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認為損壞人體的任何部位都是不孝之舉。若親人遺體被解剖、損毀,被認為是大逆不道,是大“不孝”。由於封建社會倫理道德的長期統治和影響,人們對屍體解剖諱莫如深,在社會生活中被禁止。據《南史·顧凱之傳》中記載:一婦女因遵丈夫遺囑,解剖其遺體,結果以傷夫五髒“不道”的罪名被判處徒刑,其子不能勸阻,以“不孝”之罪被判死刑。因此,我國雖早在2 000多年前的醫書中就有關於人體解剖的位置的粗略描述,但直至清代王清任才改變了這種狀況。王清任反對陳舊、神秘的倫理道德觀念,克服種種艱辛,在墳山棄屍身上解剖、探求,完成了著名的《醫林改製》,在解剖學及其他的一些醫學理論上,作出了重大的具有創見性的貢獻。在我國古代,人體解剖一直沒有能夠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這為祖國醫學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局限性。
直到上世紀初,隨著西方醫學在我國的傳播和發展,對屍體解剖的需求日益增加,在醫學界的不斷努力下,終於在1912年頒布了我國的第一部《屍體解剖法》及《屍體解剖實施細則》,對推動我們國家醫學研究和教育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由於受封建倫理觀念的影響較深,屍體解剖中仍有很大阻力,死亡病理解剖率很低。20世紀50年代時為10%~30%,“文化大革命”期間下降到10%以下,這嚴重影響著我國醫學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