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藝術最終是語言的藝術。
任何人物、情節、故事、情感、思想、風格、韻味等等,都是由語言來表現的,除此沒有第二種手段。語言之於小說是生命所在。
一位偉大的作家應當是一位語言大師,一部優秀的作品應當是語言的聖堂。要做到是極不容易的。但要做一個作家,就必須在語言上下功夫。我們平時常見的語言有書麵語言、新聞語言、群眾語言等等,其中與文學語言最近的是群眾語言。群眾語言是活的原始的新鮮的語言,它是一切語言的根基和源頭。我在從事創作的初期,就比較重視對群眾語言的吸收,我喜歡那些樸實的、幽默的、有味的語言。比如在我的《羊脂玉》那篇小說裏,有個老漢說了一句話:“這地方曆史!”如果講文法,這話是不通的。但它符合一個莊稼老漢的身份,也非常傳神,意思已經很清楚,你甚至能想象出老人那副熱情的驕傲的喜歡向人炫耀的神態。但如果把這話變成“這地方曆史很悠久”之類的書麵語,完整則完整了,卻不符合人物身份,而且也失去了語言的光彩和活性。
作品的語言可以華麗,可以古典,可以精致,可以氣勢磅礴,這要看每個人的性格、氣質和愛好了。就小說而言,我最喜愛的還是從容不迫,看似樸拙實則大巧的語言風格。魯迅先生的《秋夜》中,開始一段有這樣的描述:“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這是一段著名的句子。如果他僅僅為了省字,寫成“有兩株棗樹”,也未嚐不可,但就非常平常了。現在這樣寫,就顯出他語言的幽默和從容不迫。小說語言是個奇怪的東西,有時則需要節儉,有時又需要囉嗦;有時需要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有時又需要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有時需要把事情說明白,有時又需要把事情搞糊塗,有時要求語言準確,有時又要說些廢話。高明的作家不靠情節取勝,而靠語言的功夫,一句句引你讀下去。我有時喜歡寫一些小文章,敘述一些普通的人和事,並力求把它寫得有滋有味,為的就是加強語言的訓練。
小說的魅力其實是語言的魅力。
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