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不喜歡在工廠裏麵工作。如果可以在老家找一個什麼工作,可以隨時回去看看家人和孩子,增加和孩子的感情及對孩子的教育。因為沒有資金,自己不能創業。我把這個想法跟丈夫和婆婆說,但是婆婆和丈夫希望我繼續工作兩、三年,把家裏街上的那個地基(房子)建起來,我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2011年初的時候,我們廠說要建一個幼兒園,因為廠裏有很多員工都有孩子,大都不在身邊,在身邊的也很難照顧。我當時想,如果真的建了幼兒園,我就把我兒子接過來。後來,幼兒園建起來了,但是因為沒有管理人員,房子和設備就空在那裏沒有人管了。公司說,如果有家長想要有人照顧孩子,那麼就家長分攤管理人員的工資。到現在幼兒園還是空著,沒有人管。
2011年11月的時候,我丈夫辭職了,好像是因為和同事發生矛盾了。他有一段時間暫時沒有工作。我就在東莞這邊幫助丈夫找好了工作,盼著丈夫過來團聚。丈夫開始是同意的,但是到了12月份又不願意過來了。我白盼了。他說他在家又找到了工作。我很希望他過來的,但是,他說不想來廣東這地方, 想在家發展。看來我的吸引力沒有那麼大。
我丈夫後來說找到工作了,工資有4000元,但是如果我說家裏需要買什麼東西要用錢,他總是沒有錢。我提過是否我可以回去在市裏找個工作,把孩子帶在身邊。他反對把孩子帶在身邊,他不想有任何壓力。我真想不明白他到底想怎麼樣。如果我和我丈夫把我們的關係繼續下去,就要改變些什麼,他不願來,我說我回去他也不是很積極。
我現在認識到,我們的結合本身就是個錯誤的開始。我們現在已經快一個月沒聯絡了吧,反正我不打電話給他。他很少打電話給我。孩子他不管,幾乎不回去看孩子,對家裏父母也不管不問的。
現在回想一下,我們真的沒有多大感情,完全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就像去完成一種使命、一種任務似的。我開始是陷進去了,而且投入過感情,可惜沒有收獲。我們剛開始談戀愛的時候每晚都要打電話,一打就是一兩個小時。 那時還沒見麵,電話費都花了不少。後來我在家帶孩子時,他也會經常打電話回來,一周最少也有兩個電話吧。 但是,這一切都變了。
2012年的春節我在廠裏加班了,春節後才回去老家。廠裏放假5天,但要加班,所以隻有2天的休息。過年廠裏放假,三分之二的人都回老家過年去了,人手不夠,貨趕不出來,所以過年時要加班。留守加班的員工每天除加班費外有每天100元的獎金,還有50元的活動經費。過春節期間他給我打了個電話,但是我已經沒感覺了。
我休完產假上班後的第二個月,我發了2800塊錢工資,加上公司給的生育補貼9000多元,合在一起11000元,我都給家裏寄回去了,我公公婆婆照顧孩子也很辛苦,奶粉也很貴。在我們公司,生孩子可享受產假,產假一般為90天。返廠上班後提供相關證明,包括:結婚證、準生證、嬰兒出生證,即可領取孕產補貼。
2012年1月的時候,我婆婆還在電話裏跟我說等我過年回去商量修房子的事,要我們貸款。她從來不找她兒子說這些事情,老是跟我說。我覺得我婆婆就是希望我拿錢回家,貸了款又要我來還。我已經為她兒子還了一半的貸款,現在我不會那麼傻了。我現在不想繼續這段婚姻了。 我現在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了,即使他有所轉變。我也覺得太累。我現在已經沒有感情在他那裏,所以無所謂。即便曾經有過,那也是不值得的。我離婚了也不想再結婚,不想這麼快又進入圍城。 我(2012年)1月18號回去看孩子,但是沒有講這些事情,畢竟大過年的。2月5號又回廠裏,6號上班。
(上麵故事的第一人稱指的是王佳,是直接記錄王佳的講述。下麵的第一人稱是作者,是作者以第一人稱講述和王佳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