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王佳的故事:女工的愛情和婚姻2(1 / 2)

交朋友、結婚、生子

2007年的時候家裏人就非常著急我的婚姻大事了,那時我差不多26歲了。我從老家出來之後,很少回去,在外麵也一直沒有交男朋友。

2008年的時候,我一個朋友給我介紹了我現在的丈夫。她跟我介紹了他的情況。我說行吧,聊聊看看吧,因為我已經接觸了很多別人介紹的對象了,快麻木了,都覺得無所謂了。過了快一個星期了,他才給我打電話。我們就這樣一直短信和電話聊著,挺聊得來的,這樣聊了差不多有2個月。我朋友就帶他去我們家見了我父母,大家都覺得可以。我父母說我們年齡也差不多,兩家離得也不是很遠,回雙方家庭都蠻方便的。他去了我們家之後,我們就約著上網視頻看一下對方什麼樣子。後來還繼續聊。他們家爸媽也比較滿意,因為他也這麼大年齡了一直找不到合適的。然後就等我回去,好去他們家看看,至少我要了解他們家庭是怎麼樣的。後來回去就見麵了。都覺得還可以,其他的沒考慮太多,他們家也挺急的,就結婚了。暑假回去一個月,2008年10月結婚。結完婚以後就再過來上班。

回來上班就發現有寶寶了,挺快的那種。因為車間裏有電腦,擔心輻射傷害胎兒,我就去買防輻射的衣服,挺不好意思穿的。同事都笑話我說我這效率也太快了。後來一直挺著大肚子上班。其實上班也挺不方便的,上樓梯下樓梯也挺不方便的。到8個月大的時候才回家,請了一年的假。

沒有家庭生活的家庭

我在家的那8個月,我老公隻有兩、三個月給了我些錢,一個月1000塊錢那樣的,到後麵就不再給我錢了。在家所有的開支都是我公公的錢。

我老公那時(2009年)工資隻有1700元。他雖然也省吃儉用的,但是每個月都會去給自己買新衣服、新鞋。我去他的宿舍 ,一排擺著十幾雙鞋,都是白色的運動鞋。我在家期間,他半個月或者一個月回去看我一次。他在遵義市裏上班,離我們鎮挺遠的,而且他們廠天天上班,平時廠裏比較忙的時候一個月隻有兩天休息。

他每次回來穿一套新衣服。我就對他說:“又穿一套新衣服回來了!”他說:“沒有,是舊的,買了好久了。這個便宜,才三、四十塊錢。”我問:“你怎麼不給我買一件?”他說:“我又不知道你穿多大的?”我又問:“那你不會打電話問問我穿多大的嗎?”後麵慢慢我就覺得沒意思了。我結婚前很瘦的,穿的衣服全是小號;懷寶寶之後,買的都是孕婦裝,很肥大的;現在這些衣服都沒有辦法穿了。回家帶孩子的這段時間就是兩套衣服換著穿。那衣服是29塊錢一件的,在家裏鎮上買的。

我老公貸了2萬塊錢去投資做生意,搞裝修什麼的,後來賠了。我幫他還了1萬。我原來以為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大家都是一起的。現在想想那個時候挺傻的,自己想得太好了,沒有考慮到那麼多,沒有考慮到這些方麵的問題。

其實當時閃電結婚我是想過後果的。我當時一下子就陷進去了,我知道如果時間一長,彼此了解得多了可能就不想結婚了。所以不如覺得好就馬上結婚。我們兩個都31歲了才結婚的。兩個人都是屬於那種已經習慣了一個人生活的。反而不喜歡兩個人整天在一起。所以我願意隔得遠一點,至少說比較自由,比較獨立,不願意整天兩個人吵吵鬧鬧的。我屬於完美主義追求者,我做什麼事情都爭取做好,特別是工作方麵。我一直就喜歡那種不抽煙、不喝酒、不打牌的男生,而且會煮飯的。但是我老公和這些完全相反,他不會下廚房的,他抽煙,還會打麻將,但是他不喝酒。

後來覺得一個人在外麵挺好的,雖然離小孩挺遠的,但是我挺放心的,因為我公公很細心。我在外麵的話,至少我有自己的收入,我不會說受到任何金錢方麵的拘束。但是在家裏就不一樣了,在家裏他拿多少錢給我,我還要算一下我能花多少錢,而且基本上錢都花在小孩子身上,我壓根都沒有錢買衣服。

如果一家人心在一起,回老家也許也可以。如果我回去帶小孩子的話,在遵義市跟我老公租個房子,在那裏給他做飯、洗洗衣服。但是,如果隻靠我老公那不到2000塊的工資,也就夠房租水電和非常基本的支出,再過三年五載還是沒錢。如果有一天生病住院,幾千幾萬塊錢的押金都拿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