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度不公讓欲望失控
弗洛姆論述道:“在資本主義社會裏,收入分配的特點是:個人的努力和工作同社會給予他的承認 - 經濟報酬 - 之間存在著比例失調的情況。在一個比較貧困的社會裏,這種比例失調的結果是更大的貧富懸殊,其程度超過了我們的道德標準所能容忍的限度。但是,我在這裏要強調的不是這種比例失調造成的有形的影響,而是它所帶來的道德及心理後果。後果之一是低估工作和人的努力及技能的價值。其二是造成這樣的情況:隻要我的收入取決於我所作的努力,我的欲望就會受到限製;從另一個方麵講,如果我的收入與我所作的努力不相稱,我的欲望就不會受到限製,因為欲望之滿足取決於特定的市場狀況提供的機會,並不在於我本身的能力的大小。”
按照張占波現在的收入水平,買一輛寶馬車的可能性很小,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攢50年的錢。處於這樣的收入水平為什麼認為,隻要想就可以擁有寶馬呢?這是因為,在現在這個社會裏,大多數情況下,高收入不是靠規規矩矩的收入而獲得的,而是某種機會下的“暴富”,這就是弗洛姆所說的收入和努力的不對稱,這就會導致人們不受限製的欲望,因為一切都有可能,但是這並不是積極力量的可能性,而是可能帶有破壞性的消極力量。
“阿Q精神”讓我們失去反抗的能力
當張占波告訴我說他在思考生活的目標應該是快樂還是有錢的時候,我有些詫異,我就想,這兩者是否可以並列?這兩者是否可以是隻能有一個?後來張占波的回答更是讓我震驚,他認為,如果想快樂很容易,隻要想快樂就可以快樂,是心態決定的。這裏的問題就是:快樂是否是由心態決定的?
心態是快樂的必要條件,但是不是充分條件。也就是說,沒有好的心態,一定不會快樂;但是有了好的心態,也不一定會快樂。
張占波說,他之所以現在想這麼多,就是看到了社會上的這種差距,差距太大,對他的刺激太大,所以他不得不麵對。就像他說的,走在街上,別人開寶馬,自己騎自行車。麵對這種差距,擺在自己麵前的是三條路:一是成為有錢人;二是調整心態,換句話說,就是麻痹自己;三是,改變社會。麵對這三條路,張占波首先否定了第三條路,因為他認為自己無力改變社會。成為有錢人也很難,打工肯定不會成為有錢人。所以,隻剩下改變心態這一條路了。
為了改變心態,馬占波給出自己很多理由,這些理由都是為了服務於: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不合理也是正常的。雖然這樣勸說自己,但是張占波無法視而不見,他承認,看到社會上的巨大差距,心生抱怨。
我們很多人都知道阿Q的故事,阿Q用“精神勝利法”讓自己擺脫受淩辱時精神上的痛苦,也就是說達到一種:受淩辱也不覺得痛苦的狀態。悲劇性就在於:如果一個人受淩辱都不覺得痛苦,那麼其實也就喪失了希望,更沒有了反抗的意識,更不要說反抗的能力了。
汪暉在他的“阿Q生命中的六個瞬間--紀念作為開端的辛亥革命”一文中,分析了阿Q的六個瞬間,其中包括“失敗的痛苦”、“無所適從”、“性”、“饑餓”、“無聊”和“死亡”。這些瞬間是阿Q“對自己處境的本能的貼近”,而除了這些短暫的貼近現實的瞬間,阿Q都生活在自己編製的故事裏:“阿Q是一個永遠不能用自己的思想來思想的人,他永遠生活在幻覺裏麵,不斷地編織著關於他自己、別人和整個社會的故事。他有許多故事,有許多關於他自己的‘意識’,卻沒有自我。 ……如果感到痛苦,我們就需要編一個故事將這個痛苦合理化。……”這六個瞬間是“精神勝利法失效”的瞬間,而這短暫的時刻也正是“現實開始裸露自身”的時刻。
恢複直覺、麵對現實、正視自己,這些往往會給我們帶來痛苦和迷茫,但是,隻有這樣才可能成為自己的主體、才有可能進行思考、才有可能為自己和他人創造一個健康的生活。
資本的邏輯與消費主義
“什麼是好生活”已經不再是探討生命的主題,“擁有什麼樣的條件才可能有好生活”成了探討生活時的主旋律,最後,“什麼是好生活”也被省略掉了,隻剩下“擁有什麼條件”了,好像隻有先“擁有”才能考慮其他。更糟糕的是,這個“擁有”前提被消費主義化了,而不是基於人的真實需要。
消費本來是正常的,衣食住行都是正常的消費,是滿足人類物質和精神需要的消費。問題是,現在,很多情況下消費是被製造出來的。
當張占波告訴我擁有寶馬是他的夢想,而且認為他可以實現這個夢想的時候,我的腦子真的有點兒蒙。 張占波一個月2000元左右的工資,不吃不喝幾十年也不一定能買上寶馬車。我真的不懂,為什麼爭取更高的工資不是夢想?為什麼建設一個健康的家庭不是夢想?寶馬不就是一輛汽車嗎?!再想想,寶馬代表的不隻是一輛汽車了,此時,寶馬代表了成功、地位、品味,甚至可以讓人聯想到美女和自駕遊。擁有寶馬代表著欲望得到滿足,也就是說,購買的不是寶馬或者汽車,而是欲望滿足。而車作為一種交通工具的功能已經排在了非常次要的位置了。這就是消費主義的力量,它通過把商品符號化進而賦予商品很多意義,這些意義轉化為人們的消費欲望,最後消費成為目的本身,那些帶給人們聯想的欲望反而煙消雲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