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美國女工伊麗莎的故事(2 / 3)

我父母受的教育水平不高。到紐約以後也沒有什麼社會關係,生活不好。我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我哥哥現在已經結婚,有了三個孩子了。我妹妹18歲了,在上大學,是公立大學,所以學費沒有那麼高,而且她獲得了獎學金。

我對古巴了解很少。

大學時輟學

我1990年出生在紐約。我們家後來搬到佛羅裏達。我在那裏讀到高中畢業,然後去芝加哥上大學。我高中成績很好,是我們班的前4名,獲得了學校頒發的優秀畢業生獎章。獲得了芝加哥藝術學院的獎學金。那時候我18歲,內心充滿了美好的向往,覺得我一定會成為一個富人。

我上的藝術學院屬於私立學校,學費很貴,一年要34,000美元。我高中畢業的時候獲得的是全額獎學金,但是等到我入學的時候,學費漲價了。 第一年漲到36,000美元,第二年漲到38,000美元。但是我的獎學金不會隨著學費漲價而增長,我父母沒有經濟能力幫我支付學費。除了需要支付那2000到4000美元的學費,我還需要自己支付書本費和生活費,我隻好借了大學生貸款。我入學的時候不到19歲,我沒有什麼經驗,去申請貸款時,也沒有具體搞清楚那些條款,也沒有要任何文字上的東西,他們告訴我說我獲得了貸款,我很開心,我就去上學了。然後有一天,我被告知我必須償還5000美元的欠款,而且我的總欠款還更高。我後來才知道,很多大學生都陷入了和我一樣的麻煩中。我隻好決定停學了。我想通過打工掙錢,還上貸款再繼續學業。

在時裝店打工

我在時裝店當過售貨員。其實我們也幫助老板做時裝廣告。我發現老板有意雇傭年輕的女孩,讓我們穿上店裏賣的衣服,按照要求穿著,跟做服裝廣告一樣,但是我們隻是售貨員,不會叫我們為模特,更不會支付我們模特的工資,雖然我們承擔了近似模特的角色。 和我一起工作的有些女孩子雖然也收入低、待遇差、不受尊重,但是她們很喜歡這樣的工作,因為感覺這樣做久了也許真的有一天會當上模特。雇主喜歡雇傭我們這樣的女孩子,我們很窮,上不起學,沒有反抗能力。

我的工作雖然是賣衣服,但是我還得做其它的事情,比如:刷地板、清洗廁所。幹這些是用加班的時間,但是並不支付給我加班費。比如,我本應該半夜12點下班,但是為了完成這些清潔工作,我要幹到後半夜1點半甚至2點。

這份工作的稅後收入是每小時7美元。會有休息時間,比如吃飯時間,在休息時間是不算工錢的。但是,其實我們也不能去其它地方,因為休息時間短,我們還是待在店裏,但是卻是沒有工資的。幹這些工作非常辛苦,但是價值卻完全得不到認可。

主管對我們態度非常惡劣,幾乎到了虐待的程度。有一次我的銷售額不理想,主管就拿起一個衣架敲打我,對我吼叫:“你到底能不能賣出去東西呀!”我為此向雇主提出申訴, 但是,我得到的回答是:那個事情並沒有發生。結果我在公司的境況變得很尷尬。很快,公司就解雇了我。有保護工人的法律,可以對雇主提出上訴,但是前提是,隻有雇員才可以對雇主提出上訴。但是,在我想對雇主提出上訴的時候,公司已經開除我了。這份工作我做了6個多月。

在餐廳工作

我也在餐廳工作過,就是在紐約的伯克利(Berkeley)。那工作需要連續工作12個小時,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不停地送餐、收拾桌子、清洗餐具。然後,無論多累,都要給顧客大大的笑容,向顧客問好。這些工作看起來很輕鬆,但是如果你一直幹,而且餓著肚子幹,那就很不輕鬆了。而且我們的工資非常低,都達不到最低工資水平,一小時隻有2美元的工資,然後把小費分給我們。但是,最後雇主還是解雇了我。原因是,當時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休假了,我就提出休假一個星期,老板同意了,但是等我回來後,卻解雇了我。我後來又去其它的餐廳,而在其它的餐廳連2美元的基本工資都沒有,服務員的收入隻靠小費。我在餐廳工作了半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