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完即走,一顆心砰砰的,似要從心髒裏跳出來。然而惡意的狠毒的喜悅取代了一切畏懼,而這就是以暴治暴的好處。與其等一種恨慢慢被寬容所消解,倒不如一刀劈下任血漫金山。這種撕裂對手的快感與原始的獸性揉和在一起,散發出令人愉悅的媚惑的氣息。一個男人不由自主走過來,在她身邊興奮的張望,而芳晴兀自不知。她仍然沉浸在剛剛自許長榮臉上所看到的,那一瞬間綻放的光彩:原來男人愛的,都是免費的午餐。對他們而言,再也沒有比從女人嘴裏聽到一個不要名份的承諾更能讓人高興。
可她沒有這樣說不是嗎?
那隻是某男自己的理解,說起來,她還不知道這個男人姓什麼呢。不過,她今天就會知道,一定能知道。
芳晴快速回家,將行李打包整齊,然後靜等。楊誌果然來了,這清俊的少年,芳晴再沒有多看一眼。她隻是耐心的,將冰箱裏的食物和諸等瑣事一一交待清楚。
“你要走?”楊誌問。
她“啊”的應了一聲,然後說:“我會對宜敏說我是出差。”
她隨即自嘲道:“象我這樣的工作有什麼機會出差,找個托詞吧,我隻是回我原來的住處。”萬芳晴一雙眼睛黑白分明如水銀珠玉般坦然望向楊誌,嘴裏淡然說:“好好照顧她。”
這五個字比任何舉動都有力,而在此之前,他一直是輕視她的。他這種想法,不僅隻針對芳晴,也包括除宜敏之外的任何女人。
正所謂初戀神聖不可侵犯,男人有這種古怪的念頭往往不是因為純潔的愛,而是因為他無力療傷,無力痊愈,無力從被拋棄被離散的惡夢中所呈現出來的人性惡的一麵中蘇醒並擺脫。
於是便選擇視而不見,選擇過去永遠是最好。其實最好的並不是他愛過的女人,而是那個曾經的自己:年輕純潔,對愛向往並心存畏懼。有所為有所不為,那片刻的歡喜,在拘謹守禮的克製裏如煙花般璀燦怒放。
這番盛景,此生再多放縱也不能重現。因為已不再是從前的那個自己了。他在人性的毒汁裏被浸泡過,在欲望的溝壑裏掙紮過。而那些個委心屈從,每一分每一秒都象是一種諷刺。原來別人做不到的,再過十年二十年,自己仍然也做不到。在世俗的繁華裏,他與她,不過是因循舊禮,心地由白變灰的一步一步走過去。
所不同的唯有時間,他們的情商不同步,智力也不同步。哪怕走到未來,哪怕最後是殊途同歸,都會成為心機狡獪的中年人。卻仍然難逃在年輕時被離散的命運:而那樣的感情,那樣年輕純潔熱烈清澈的感情,此生將永不再現。唯有懷念長存:初戀。初戀。楊誌嗬嗬冷笑著。身上有寒意滾來滾去燒得人渾身發熱又顫如秋蟬。
他是芳晴的初戀麼?他這麼想,沒敢張口,心裏卻早有了肯定的回答。這樣的傻事,他隻為一個人做過。而她亦如此。楊誌用手捂住整張臉,聽芳晴輕輕說:“宜敏的筆記本裏有她愛聽的歌,你幫她存進MP3裏給她帶過去,也省得她寂寞。”
這最末兩字,她說得搖曳而傷感,幾乎就讓他站起來走過去撲住她,汲她溫暖給她光明。然而他沒有,楊誌來到電腦前,深深的深深的將自己陷進座椅裏,仿佛有一生那麼長。芳晴聽見開機的聲音,聽見電腦在嗡嗡的響,然後,再然後,是他輕輕的一聲低歎。他看見了,一定是看見了,就在一小時之前,她將自己用手機在醫技樓前偷拍的那個男人的照片輸進電腦裏去,在一個專設的文件夾裏,取名是:愛。
她賭他一定會看。果然,大大的頭像,眉目新晰可辨。
“這是誰?”她狀甚無意的問,順手遞過一杯新沏的茶。
楊誌神氣茫然,用近乎求懇的眼神凝望著她。
不要問。
是這三字麼?芳晴神色一轉,臉上又是驚訝又是擔憂。這,似一粒子彈,徹底擊碎了他心中的所有企念。在空氣中,楊誌聽見自己的聲音如風中虛浮的塵粒:“這人姓許,和宜敏同校,也是她現在所任職公司的老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