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法規宣傳的方法與效果(2 / 2)

我們在努力做好大眾化的宣傳工作的同時,必須認真抓好這四個關鍵點的宣傳工作。這對於我們當前能否有效地貫徹實施文物政策、法規至關重要。

三、堅持文物部門宣傳與社會力量參與宣傳相結合

要使文物政策、法規早日深入人心,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真正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僅靠文物部門現有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是遠遠辦不到的,起碼可以說在近期是無能為力的。隻有廣開渠道,多尋門路,千方百計廣泛動員各種社會力量,投身到文物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之中,方能奏效。因此,我們應在全力發揮自身優勢,做好宣傳活動的同時,調動一切社會積極因素,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開辟專題講座,聯辦知識競賽等方法開展宣傳活動。還應組織力量創作編排一些通俗易懂,寓教於樂,寓法於情的、短小精悍的、為群眾所喜聞樂見的快板、相聲、小品等各種形式的文藝節目,通過專業或業餘文藝團體人員,在各種場合向群眾進行宣傳表演。此外,還應特別重視發揮廣大、中、小學生這支宣傳隊伍在文物政策、法規宣傳活動中的生力軍的作用。即在努力做好他們自身的文物法規的學習,文物意識、法製觀念提高的基礎上,進而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動員每一位學生踴躍投身到文物政策、法規的宣傳活動中來,成為“宣傳員”,向自己的家人,向親朋好友,向左鄰右舍進行鼓動宣傳,從而達到舉一反三的宣傳效果。這種以文物部門宣傳為主,並廣泛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的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確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取得較大的,甚至令人振奮的宣傳效果。

四、文物部門廣大幹部職工自身學習提高與向外界群眾宣傳相結合

俗話說,打鐵本身要過硬。要向廣大群眾廣泛宣傳文物政策、法規,文物部門的同誌必須自身先熟悉乃至精通文物政策、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模範,向社會、向群眾作出表率作用。說到底,這也是我們做好普法工作的先決條件之一。因此,我們要通過舉辦短期培訓班或其他形式的學習、輔導班集中學習、提高與自學相結合的辦法,並聯係每個同誌的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座談會、討論會,暢談學習心得和工作體會,從而更加加深對文物政策、法規的熟悉、理解程度。這就要求進一步提高文博人員的文物意識、法製觀念和執法、用法的能力與水平。隻有在這個基礎上,以文博人員為骨幹,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采用多種形式,向廣大群眾宣傳文物政策、法規,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五、堅持宣傳與貫徹落實相結合

宣傳不是目的,宣傳僅僅是一種手段、策略,宣傳的最終目的是貫徹落實。因此,我們在廣泛開展法規宣傳活動的同時,堅持宣傳與貫徹落實相結合的原則,積極、主動與公、檢、法、司及建設、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聯係,密切配合他們按照文物法規的有關條款,妥善做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嚴厲打擊各種破壞、盜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動。此外,特別注意發揮人大、政協組織的作用,通過人大進行執法檢查,監督落實情況,這是推進文物法律在本地區得到認真遵守和全麵執行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徑;通過政協組織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呼籲,以求解決文物法律宣傳與落實中出現的疑難、重大問題。隻有這樣,在宣傳中貫徹,在貫徹中宣傳,才能真正顯現出文物法的強大威力,才能起到打擊、震懾犯罪分子,教育群眾的作用。群眾也才能真正消除“文物法是軟法”等的錯誤認識,從而自覺地遵守文物法律,並理直氣壯地、大膽地同各種文物犯罪活動作鬥爭。

總而言之,要使文物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既轟轟烈烈,以保證其聲勢和規模,又紮紮實實,真正取得滿意的宣傳效果,就應盡力妥善解決好“五個結合”的問題,在宣傳形式、方法上多動點腦筋、多下點工夫,在宣傳策略上多做些工作。

rihgt(作者單位:延安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