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沈陽發生的多起三陪小姐被害的消息傳諸報章後,引起一些議論。有人從遠方來電垂詢,我卻期期然無法應答。在沈陽,我看過三陪小姐,卻沒有害過,無論是哪一種的害法。從報上看,使她們致死的方法也並不特殊,用電線之類箍頸,而無香豔的軼聞。死就是死,在哪裏都是毀滅。小姐們的屍體被發現後,也像其他擱置時間太久的屍體一樣,出現腐爛和蛆蟲。報上又說,當警方征求死者父母的意見,後者冷冷回複:我們早就不認這個女兒了,屍體怎麼處理都行。一般說,被害人遺體從屍檢到收斂,總須千元以上費用。但這筆錢,小姐的父母並不肯掏,且無一絲憐憫。原來,這個人們認為十分賺錢、十分風光的行業竟然連收屍的人都沒有。因此,當暮色來臨,三陪小姐們美目巧笑地打出租車“趕場子”時,我竟不合時宜地想到她們被害,腐肉生出蛆蟲的樣子。想,她們本是受人眷顧最多的一群,卻身後淒涼。這廂沒有其他好辦法,先將一篇悼文做出來,為著那些被害和陸續被害的三陪小姐。

聽說過李敖嗎?小姐們太忙,可能沒有聽說過。他有一本書,叫《我的皮肉生涯》。這名讓人聽著親切,顯見是自己人。但李敖說的是挨抓及挨揍的事,卻宛如三陪事業的隱語。人說當三陪小姐,個個繁花似錦,美酒笙歌,俯仰俱是。身旁常有領導幹部關懷。但這是表麵現象,或曰工作需要。這一行最大的缺憾是缺少法律保障。首先是一種違法行為。在一個法製社會裏沒有法律保障,能夠維護生存權益並獲得可持續發展嗎?“我的皮肉生涯”固然有錢,但倘若遇到一位“大蓋帽”不給你錢,能將其扭送公安機關嗎?能請律師起訴此人長期欠債並補交滯納金嗎?日本在1957年頒布“反賣淫法”,確立了賣淫合法與不合法的界限。在法定的地點,稅收和健康檢查之下,賣淫仍有法律的保護。而在吾國,操此業隻能冒險為之。因此,說三陪的高額利潤之中,包含著風險成分,也不算言之無據。

有一些無知的人說:當三陪最簡單,不需要設備、技術與培訓。什麼話?真應該派小李子前去掌嘴。什麼叫設備?什麼叫技術?隻是各人理解不同而已。三陪小姐的技能豈是人人可為?最難過的叫作辛酸。什麼叫辛酸?就是接受百般淩辱卻假裝百般嬌嗔那種滋味。隻有當過三陪小姐的人,才知道天下有多麼無恥的、粗俗的、野蠻的男人。他們在其他所有場合大多顯示著人性,在三陪小姐麵前,就隻剩下獸性。因為他有錢,因此小姐遠不能像一位妻子那樣維護尊嚴。今年早些時候,遼寧鐵嶺一個嫖客把氣體打火機塞入小姐私處,造成爆炸。有人甚至搞笑,說打火機廠商應在機身注明:此物不可放人小姐下體,否則後果自負。多麼下流,又多麼悲慘。但三陪的人是不能用“下流”這個詞來形容別人的,此業沒有這個詞,也沒有“悲慘”這個詞。這樣的事情實在太多,隻是無法傳諸筆墨,在悼文裏稍稍提一下就可以了。

一個西方人說“如果你心裏有屎,你心裏就應該有廁所”。嫖客們心裏有卑汙,卻拿別人當廁所。他們甚至愚蠢到以為自己魅力非凡,像梧桐樹一樣引得小姐紛至遝來。倘若沒錢,誰會喜歡這些腦滿腸肥的、氣喘籲籲的、散發煙酒臭氣的男人呢?但說恨,倒也不是。一手錢一手貨,就像一個賣鞋的人並不注意買鞋人是什麼長相,多惡心的人都有權利買鞋。這和找小姐的道理相同。

北京有一盤錄像帶在民間小範圍流傳,它記錄了三陪小姐們常態的生活,包括談話。其中最有噱頭的是小姐們擠在一個長沙發上神色嚴肅地談論著1998年的洪水,談到了莊稼、逃難和家園。好多人每看到這裏就哄堂大笑,好像小姐關心時局是一種反諷。實際小姐也是人。她們多數人想掙足了錢,開一個發廊餐館,當老板。找一個心愛的人,過正常生活。有時也想到父母,想到兄弟姐妹。但不敢深想,隻好用酒精和狗日的日本人發明的卡拉OK來麻醉自己。什麼叫“掙足了錢”?沒等掙足,人可能就命歸黃泉了。好多被害的三陪小姐不就為了有個家,死死纏住客人反而被害的嗎?三陪小姐倘若出身農村,這輩子也回不去家。忍不了那種貧乏、也忍受不了唾沫星子。在城市安身談何容易?煙酒熏蒸又催人老。老了之後,沒有兒女滿堂,沒有笑語歡聲。想一想,倒不如早點讓“偉哥”用電線勒死。在沈陽“三陪小姐”被害案披露之前,各地早有暗娼被殺的消息。小姐們雖然看上去明眸皓齒,氣度非凡,其實是最薄命的人了。

為此,請多情的人們向已死與將死的三陪小姐們致哀,致哀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