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天的黃河大街,我看到一個穿短裙的女人戴著狐狸皮帽子騎車飛馳。我見而興奮,自從告別童年時代,再也沒見到戴狐狸皮帽子的人,況且是穿裙子的女人。

我騎車攆她,用目光表達我的敬意。在花紅柳綠的春天,戴狐狸皮帽子飛行,這是多麼好的創意,時代的變化令人目不暇接,大膽、新潮又有民族特色。在我的印象中,戴狐狸皮帽子的多為兩種人,一種是英雄,如楊子榮同誌,他身入匪穴,戴的就是狐狸皮帽子;另一種是東北的車老板子,他們也算英雄,駕馭4匹矯健的馬,在冰天雪地之中飛馳。隻有頂級的車老板子才戴狐狸皮帽子,尤以紅狐狸皮為勝。其毛用氣一吹,微微顫動,戴在頭上威風凜凜。不管到了零下多少度,狐狸皮帽子戴在頭上比頂一個鴛鴦火鍋還要熱。我雖然對穿戴動物皮毛的人曆來不恭敬,特別是穿裘皮大衣牽狗的女人,但戴狐狸皮帽子的似可原諒。

狐狸皮帽子在我眼前越來越清晰,帽子大而圓,好像沒係帶,在風中一顫一顫的。後遇紅綠燈,帽子又遠了。比狐狸皮帽子遜色的是狗皮,毛不蓬鬆,亦不鮮豔。還有人可恥地戴貓皮帽子。我小時候,有個人摘下皮帽子告訴我:“這是狼皮。”色灰,又帶點草黃。我沒信。那人說:“這是我在林西打的。”我更不信了,林西盡莊稼,哪有狼?那人看我不信,歎口氣,戴上帽子走了。

綠燈,我接著追狐狸皮帽子。我奇怪,路上為什麼沒人紛紛向她投以敬佩的目光呢?在一個審美多元化的時代,穿短裙、戴狐狸皮帽子豈不“哇塞”?人們太遲鈍了,忙著趕路,想著工作和事業上的事,壓力太大。

騎,騎,到跟前了。此女著石磨藍牛仔裙、玻璃絲襪,挎帶子很長的紫色小包。再看狐狸皮帽子——嗯?她這帽子全是毛,沒帽耳。再看,嗯?毛帶卷的,讓火燎了?不對,仔細看——這女子焗發,紅而蓬鬆如狐狸皮帽子。

我目睹假狐狸皮帽子在視野中漸遠,最後變成虛假的小紅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