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2章 附錄(20)(1 / 2)

康定間,元昊寇邊,韓魏公領四路招討,駐延安。忽夜有人攜匕首至臥內,劇褰幃帳,魏公問:“誰何?”曰:“某來殺諫議。”又問曰:“誰遣汝來?”曰:“張相公遣某來。”蓋是時也,張元夏國正用事也,魏公複就枕曰:“汝攜予首去。”其人曰:“某不忍,願得諫議金帶,足矣!”遂取帶而去。明日,魏公亦不治此事。俄有守陴卒扳城櫓上得金帶者,乃納之。時範純亦在延安,謂魏公曰:“不治此事為得體,蓋行之則沮國威。今乃受其帶,是墜賊計中矣。”魏公握其手,再三歎服曰:“非琦所及也。”

△恕可成德

範忠宣公親族有子弟請教於公,人曰:“唯儉可以助廉,唯恕可以成德。”其人書於座隅,終身佩服。自平生自養無重,肉不擇滋味粗糲。每退自公,易衣短褐,率以為常。自少至老,自小官至達官,終始如一。

△公誠有德

滎陽呂公希哲,熙寧初監陳留稅,章樞密谘方知縣事,心甚重公。一日與公同坐,劇峻辭色,折公以事。公不為動,章歎曰:“公誠有德者,我聊試公耳。”

△所持一心

王公存極寬厚,儀狀偉然。平居恂恂,不為詭激之行。至有所守,確不可奪。議論平恕,無所向背,司馬溫公嚐曰:“並馳萬馬中能駐足者,其王存乎?”自束發起家,以至大耋,曆事五世而所持一心,屢更變故,而其守如一。

△人服雅量

王化基為人寬厚,嚐知某州,與僚屬同坐。有卒過庭下,為化基喏而不及。幕職怒,召其卒笞之。化基聞之,笑曰:“我不知其欲得一喏如此之重也。昔或知之,化基無用此喏,當以與之。”人皆伏其雅量。

△終不自明

高防初為澶州防禦使張從恩判官,有軍校段洪進盜官木造什物,從恩怒,欲殺之。洪進給雲:“防使為之。”從恩問防,防即誣伏,洪進免死。乃以錢十千、馬一匹遺防而遺之。防別去,終不自明,既又以騎追複之。歲餘,從恩親信言防自誣以活人命,從恩驚歎,益加禮重。

△萬曹長者

長樂陳希穎,至道中為果州戶曹,有稅官無廉稱,同僚雖切齒而不言,獨戶曹數之大義責之。冀其或悛,已而有他陳。後稅官秩滿,將行,廳之小吏持其貪墨狀於郡曰:“行篋若幹,各有字號。某字號其篋,皆金也。”郡將其怒,以其事付戶曹,俾陰同其行,則於關門之外,羅致其所狀字篋驗治之,聞者皆為之恐。戶曹受命,不樂曰:“夫當其人居官之時不能懲艾,而使遂其奸。今其去者,反以巧吏之言害其長,豈理也哉!”因遣人密曉稅官,曰:“吾不欲以持訐之言危君事,無當自白,不則早為之所。”稅官聞之,乃易置行李,亂其先後之序。既行,戶曹與吏候於關外,俾指示其所謂有金者,拘送之官,他悉縱遣之。及造郡亭,啟視,則皆衣食也。郡將釋然,稅官得以無事去郡。人翕然稱戶曹為長者,而戶曹未嚐有德色也。

△逾年後杖

曹侍中彬,為人仁愛多恕,嚐知徐州。有吏犯罪,既立案,逾年然後杖之,人皆不曉其旨。彬曰:“吾聞此人新娶婦,若杖之,彼其舅姑必以婦為不利而惡之,朝夕笞罵,使不能自存。吾故緩其事而法亦不赦也。”其用誌如此。

△終不自辯

蔡襄嚐飲會靈東園,坐客有射矢誤中傷人者,客劇指為公矢,京師喧然。事既聞,上以問公,公再拜,愧謝終不自辯,退以未嚐以語人。

△自擇所安

張文定公齊賢,以右拾遺為江南轉運使。一日家宴,一奴竊銀器數事於懷中,文定自簾下熟視不問爾。後文定晚年為宰相,門下廝役往往侍班行,而此奴竟不沾祿。奴隸間再拜而告曰:“某事相公最久,凡後於某者皆得官矣。相公獨遺某,何也?”因泣下不止。文定憫然語曰:“我欲不言,爾乃怨我。爾憶江南日盜吾銀器數事乎?我懷之三十年不以告人,雖爾亦不知也。吾備位宰相,進退百官,誌在激濁揚清,敢以盜賊薦耶?念汝事吾日久,今予汝錢三百千,汝其去吾門下,自擇所安。蓋吾既發汝平昔之事,汝其有愧於吾而不可複留也。”奴震駭,泣拜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