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滿意度,應加強社區助老服務設施的建設和資源整合。社區在規劃建設時就把為老年人服務的設施考慮規劃進去,如建立老人日托中心、社區家政服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康複及治療中心、老年食物及生活用品配送中心等,滿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同時也應充分利用社區現有的資源,使原本是閑置的資源或未被充分利用的資源在老年服務事業中得以充分利用。將這些為老年人服務的場所、設施建在社區,貼近老年人生活,一方麵便於他們走出家門,走入社區,接受日間照料和健康指導等服務等,另一方麵也可為不能或不願出門的老人,主要是生活半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上門提供保潔、送飯、洗澡等日常生活照料和護理,設立家庭病床開展治療、康複等服務,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問候製度,提供緊急救援和安全保障服務,使社區成為居家養老的支撐基礎。
社區有老年事務的管理機構,有助於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滿意度。因此宜創新機製,在社區中配備專業的社會工作者,由他們通過各種專業的社會工作方法,開發並建立社區助老服務的支持網絡,為老年人提供綜合性的福利服務,此外還可借助醫療體製改革之機,將一些年富力強的醫護人員充實到社區醫療站,保證老年人的醫療服務質量,並在社區中傳授家庭護理的知識。
三、南通市區老年人社區助老服務需求及滿足狀況
(一)2.712%的老人對社區助老服務有需求
我們可以看到,被調查老年人在如果沒有了自己照顧自己的能力時,希望選擇的養老方式:隻有54.1%的老人選擇家庭養老,而高達20.3%的老人選擇進養老院或托老所,高達24.9%的老人選擇居家養老為主,社區照顧為依托。無論是進養老院或托老所還是選擇居家養老為主,社區照顧為依托,這兩種養老方式都會對社區助老服務有需求。可見,合計有45.2%的老年人在沒有了自己照顧自己的能力時,希望選擇的養老方式會對社區助老服務有需求。而不能自我照顧的老人在所有老人中的比例約為6%。將以上兩項統計分析數據綜合起來,我們可以得出的結論是:合計有2.712%的老人對社區助老服務有需求。這一比例是相當之高的。
(二)社區助老服務需求及受益情況
我們可以看到,針對老年人的生活現狀,他們認為目前最迫切的需求排在第一位的是改善社區醫療條件,排在第二位的是增設社區文化活動場所,排在第三位的是改善社區助老服務,排在第四位的是改善住房,排在第五位的是保障吃穿需要,排隊在第六位的是教育子女孝敬老人,另外,還有老人提出提供再就業機會。可見老年人對社區助老服務還是有著較為廣泛的需求。
我們可以看到,社區開展老年活動、建設老年活動室、開展健康谘詢這三項社區服務項目被60%以上的老年人認為很有必要,提供便民維修服務、法律谘詢、組織外出遊玩、上門護理、上門看病、上門家務服務這六類社區服務項目被50%以上的老年人認為很有必要,日間服務中心、社區老年學校、陪老人念書報、聊天、心理谘詢、提供社區參與機會40%以上的老年人認為很有必要,上門送飯服務、陪同看病、協助日常購物、老年飯桌、家庭關係調解30%以上的老年人認為很有必要,家庭關係調解、老年婚介所20%以上的老年人認為很有必要。
四、南通市區社區助老服務供給現狀及發展研究
(一)南通市區民營養老機構的發展研究
1.南通市區民營養老機構發展存在的問題
在南通市各方麵的大力支持和全社會的廣泛參與下,南通市民辦養老機構迅速發展起來,由1999年的一家,發展到今天的24家,規模不斷擴大,條件不斷改善,數量不斷增加,設施不斷完善,一係列措施為民辦養老機構發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利於解決城鄉“三無”、“五保”對象吃住問題,保障了他們的基本生活。但是通過調查筆者認為,南通市區養老機構在實際發展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1)養老機構的護理隊伍缺乏專業人才,人員組成不穩定,流動性大
民營養老機構護理人員成分裏,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是養老機構的“主力軍”。他們中有一些是具有一定的照顧老人經驗的保姆、下崗工人,雖然其中一些接受過專業培訓,具有上崗資格證,但專業性不強,實踐經驗不足,護理能力仍然有限。而一些學習了與護理老年人有關的專業的人員,如大學裏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工作、心理學等相關專業的大學生,由於民營養老機構的報酬較低而不願意在這些民營養老機構中實現就業,造成了民營養老機構中的專業人員的嚴重缺乏。同時,在民營養老機構中,收治的多是不能自理的老人,一個護理人員要照看4位以上老人的生活起居,而其工資水平多在700-1200元之間,待遇較低,其付出與回報不能成正比,造成他們工作積極性不高,人員流動性相當大,這直接影響了養老機構所提供的服務的質量。
(2)民營養老機構在經濟上尚未形成良性循環
隨機調查的13家南通市區民辦養老機構初始投資額在10萬及10萬以上的有九家,占調查數的69.23%,投資額較大,但是“投入”與“產出”並沒有完全成正比。養老機構既有公益性,又有福利性,回報率低,投資回收周期長,是微利行業,對低收入老人應該采取老人拿一部分、機構優惠一部分、政府補貼一部分,才利於機構運營的良性循環。然而這13家中入住率低於50%的民辦養老機構五家,在每月收取入住對象支付的費用的同時,要支付房租、水電、有線電視、食品采購、工作人員報酬等一些必要的費用,50%的入住率並不能完全保證這些養老機構的盈利。
(3)養老機構設施不能及時更新,服務項目內容貧乏
南通市養老機構自身的收費和服務開支並不能平衡,隨之使很多養老機構設施簡陋,更新速度緩慢。具體表現在養老機構中往往很多位老人共用一間房、一個衛生間、共用一台電視或電器設備,機構內部陳設老、舊等現象,其結果是大大降低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質量,老年人也就常常感覺在這些養老機構中的生活不如意,以致吵架、生病等事件發生,而養老機構不能達到養老的根本目的,造成惡性循環。民辦養老機構作為公辦養老機構的補充,應該是一個以老人為本的地方,所以機構自身的服務性就是首要原則。但在實際生活中,養老機構能夠提供給老年人的服務往往隻是供老年人住宿、吃飯和看電視、棋牌等簡單的生活需求,而更深層次的服務不能跟上。很多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常常感覺無所事事。養老機構中的老人一般每天生活如下:早晨起床,然後吃早飯,上午隻能讀報、聊天,下午午睡之後,能看會電視,打會牌,到晚飯結束便梳洗睡覺,生活重複而無聊,毫無新意。這些養老機構裏的老人們,隻能滿足低層次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以及一部分社會交往需求,至於自尊需求與自我實現的需求因為生活圈小,接觸社會麵狹窄而難以得到滿足。
(4)政府提供的相關的優惠政策、措施難以及時準確落實
早在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就轉發了《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要求對社會福利機構的用地、用電、用水、電話等方麵給予優惠政策。根據筆者調查了解到,南通市對本市範圍內的民營養老機構的優惠政策、措施是實實在在存在的,如有關規定中的“減免有線電視接入費,適當減免水電費用”,其他一些如“幫助尋找房源”等。雖然這些措施是實實在在存在,但是筆者調查了多家民營養老機構後了解到,這些政策的落實力度仍然有待加強,補助的“門檻”過高:優惠不能普及市區的每一個民營養老機構,而隻是重點關注一些“明星機構”,一些規模較小的民營養老機構根本沒有享受相關的政策優惠。
(5)社會對養老資源的需求與現實供給矛盾尖銳
目前,南通市區包括福利院、敬老院和民營的養老機構在內大約有35家,可提供床位數不到8000張,而南通市區需要養老資源的老年人數量遠遠大於8000這個數目。供不應求的表象下,需要我們深入探究的是,為什麼現實情況是調查的多家民營養老機構入住率不足50%。上述情況的原因在於,入住率的不足使民營養老機構的正常運行出現一定的困難,內部設施、服務得不到有效、及時更新,老年人及其家人對服務設施、服務質量的高要求再次影響入住率。這一切使民營養老機構本身發展困難,也就使社會上出現“入住率不高與排隊等候現象同時存在”。
2.南通市區民營養老機構發展的思考
隨著人口老齡化步伐的加快,對養老機構的需求必將增加。南通市區民辦養老機構作為公辦養老機構的有力補充,自然也會得到有力發展。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清形勢的緊迫性與重要性,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解決民辦養老機構的發展問題:
(1)大力培訓護工,增強工作人員的專業性,提高護理服務質量
由於養老機構提供服務的對象一般是年齡較大的老年人,他們一般身體情況較差,心理素質比較脆弱,在實際照顧和護理過程中對於工作人員的要求也就更高。因此民營養老機構就應該充分重視人才的重要性,通過專業培訓,獲得一批具有較高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的人才,來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民營養老機構可與政府、大專院校開展合作,采取委托培訓的方法,也派遣機構現有人員前去培訓,或者直接從相關學校的相關專業招聘畢業生,提高民營養老機構工作服務人員的準入門檻,要求培訓考試通過後,持證上崗。在理論知識充實的基礎上,拓展實踐才能,與民營養老機構護理事業發展走在前列的城市、機構交流合作,努力提升服務質量。
(2)規範化管理、規範化運營民辦養老機構
根據國務院和民政部有關規定,目前我國民辦養老院一般隻能在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這種“身份”讓民辦養老機構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雖然從理論上可以享受免稅等優惠政策,卻意味著投資者實際上難以融資,不能進行分紅,甚至連自己投資建設的都不能歸自己,民營養老機構的盈餘歸老年公寓所有。由於養老服務業屬於微利行業,加之初始投資有限,規模偏小無法形成規模效益,投資回收周期長,再加上缺少扶持,造成大多數民辦養老機構因陋就簡,服務單一,而不能及時更新的設施與服務,成為民營養老機構提高自身入住率的障礙,而入住率的低下又惡性循環影響機構自身發展。規範化的管理,實現機構與創辦人的分離,賬目明細,工作人員工資發放實行績效管理,要努力實現盈餘,更新機構內的設施,吸引更多的入住人員。
(3)政府部門加快製定相關政策措施,並保證落實到位
政府部門作為民營養老機構的“牽頭人”和“引路人”要認真落實國家對養老機構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政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國辦發[2000]19號)和有關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福利設施,推動老年福利事業向社會化發展;按照有關規定,將老年養老設施納入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嚴格按照規劃和建築標準及規範組織實施並認真驗收,建成後不得擠占、變賣或挪做他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充分利用社會閑置資源,改(擴)建為老年公寓、敬(養)老院、托老所或老年活動場所。同時,南通市政府要把《南通市民政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文件精神落到實處,將承諾的補貼、資助落實到位;要考慮地區差異、城鄉差異,根據不同機構的不同情況提供優惠政策,並降低“補貼門檻”,使每一個民辦養老機構都能按需獲得補助。政府部門要努力實現“以國辦福利機構為示範,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目標。逐步完善和發展養老設施,“十一五”期間使全市養老床位達到1500-2800張,實現養老設施床位占老年人口的1.6%的目標,有效解決社會養老資源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