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沿江八市生態環境建設比較分析(3 / 3)

(二)努力推進汙染減排工作

汙染減排工作要重點抓好三大減排措施的落實,努力實現全省COD和SO2排放量分別削減3%和3.6%的年度目標。一是積極推進工程減排。重點推動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工程及其配套管網建設。十一五期間蘇南鄉鎮汙水入網處理率要達到90%,蘇中要達到50%。要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製訂中水回用的優惠價格、強製使用以及管網預設和改造政策,推動汙水深度處理和中水回用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要加快實施一批煉鋼(鐵)企業燒結機、工業燃煤鍋爐、有色金屬冶煉等煙氣脫硫工程,加大非火電行業SO2的減排力度。啟動燃煤電廠脫硝改造試點,控製氮氧化物排放。對列入減排計劃的重點工程,各級汙染防治和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應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優先予以支持。二是大力推進結構減排。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關閉“小化工”。要按照江蘇省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意見,配合政府關閉全省所有草(棉)漿化學製漿、年加工80萬張(折牛皮標張)以下的製革、年產1萬噸以下的酒精和澱粉生產線,完成淘汰落後煉鐵、煉鋼、水泥生產能力以及小火電機組等任務。對未進行技術改造,有廢水排放的年產5萬噸以下廢紙造紙生產線,堅決予以淘汰。三是努力推進管理減排。要大力推進汙染源自動監控裝置的第三方運營,認真做好比對監測,切實用好、管好、維護好,發揮環保“電子警察”的作用,提高監管效率。

(三)不斷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我們要認真落實省政府批準執行的COD和SO2排汙指標初始價格和收費管理辦法,在太湖流域和電力行業分別做好有償分配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汙權一級、二級市場和規範的交易平台,切實把最寶貴的環境資源配置到最有效益的經濟環節中。在環境收費政策方麵,要盡快將蘇南地區汙水處理費調整到1.30-1.60元/噸,蘇中蘇北地區調整到1.00-1.20元/噸,開征太湖流域鄉鎮汙水處理費,製訂汙水處理廠磷氮排汙費征收標準,試點開征工地揚塵排汙費;認真執行新的排汙收費標準,繼續推動廢水排汙費的調整,朝著每當量1.4元努力,以進一步調動企業治汙的積極性。積極推進綠色信貸政策的落實,大力推進和規範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工作,加快實現與銀行係統的信息共享,在企業征信係統中不斷完善環保審批、環保認證、環境違法等信息,使環境違法企業信貸受限製,聲譽受影響,經濟受損失。積極推行綠色財稅政策,實行汙染嚴重的多收稅,節能環保的少收稅。

(四)努力推進村莊整治工作

農村麵源汙染和環境整治是生態建設中的重點工作之一,認真推進農村“三清”工程,加快村莊整治步伐。一是實施清潔家園工程,全麵清理農村垃圾。我們要逐步推廣“戶集、村運、鎮中轉、縣處理”的農村垃圾處理辦法,大力推進生活垃圾的綜合利用。二是實施清潔水源工程,構築人水和諧環境。在農村要建立引排暢通的內河水係,增強農村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努力改善農村水環境。三是清潔田園工程,嚴格控製麵源汙染。要采用科技、經濟、行政、法製等手段,控製農業自身汙染和環境汙染。全麵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切實加強高毒農藥替代品種的安全使用技術的研究推廣。以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基地建設為抓手,大力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積極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探索發展循環農業,努力推進集約化畜禽養殖糞便的綜合利用。

(五)強化環保考核導向作用

小康環保考核是江蘇環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巨大推動力。一是要根據十七大提出的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積極推進小康考核的主要指標的修改,進一步增強環保指標的科學性和導向性。目前我省的小康指標共有四類18項25個指標,關於生態環境建設的共有三個指標,即城市綠化覆蓋率、森林覆蓋率和環境質量綜合指數,而真正與環境建設關係最為密切的是環境質量綜合指數,主要包括全年環境空氣良好天數達標率、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和城市環境噪聲達標區覆蓋率。我們認為,關於小康指標中的環境質量指標,應增加地表水指標、COD和二氧化硫減排的動態指標和汙染處理率指標。這些指標應根據不同的地區設置不同的標準,如環太湖流域由於環境容量較小,減排指標要求應高些,地表水的指標應低些,如在十一五期末蘇南地區的地表水達Ⅳ類的應占總數的90%以上,而蘇中和蘇北的地表水達到Ⅲ類的應在90%以上。二是努力推進小康環保達標計劃。對不達標的考核斷麵,推行“河長製”,明確責任,拿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對未能完成指標的,小康達標、生態市達標和幹部政績考核應一票否決。三是加強小康環保數據的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作為考核驗收的主要依據。

(六)積極推進太湖水汙染治理

太湖水汙染的治理對太湖地區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影響巨大。太湖的汙染由於長期的積累目前已形成一種複合汙染,給汙染的治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要推進太湖的汙染治理,我們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一是加強源頭控汙。太湖地區要實施更加嚴格的汙染排放標準和區域環境準入條件。參照國際先進標準,對太湖地區城鎮汙水處理以及紡織染整、化工等行業製定嚴於國家要求的地方汙染排放標準。省委省政府提出,在2008年年底前關閉淘汰2150家小化工生產企業,到2010年淘汰太湖地區落後煉鐵能力79萬噸、煉鋼能力103.4萬噸。我們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對不能按時完成淘汰落後能力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二是加強汙水處理能力的建設。實現城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全覆蓋。到“十一五”期末,新建擴建城鎮汙水處理廠174座,新增汙水處理能力370.1萬噸/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率提高到90%以上。全麵提高城鎮生活汙水處理標準。太湖地區新建汙水處理廠全部要配套建設除磷脫氮設施,執行國家城鎮汙水處理一級A排放標準和相應地方汙染排放標準。三是重視農村麵源汙染治理。要加大農業麵源汙染防治力度。到2010年,太湖地區農藥、氮肥使用量要在現有基礎上分別削減30%、20%,農業麵源主要汙染物總氮、總磷排放量削減50%以上。2010年,太湖地區水產養殖總氮、總磷排放量要削減50%以上。四是積極推進機製創新。努力推進環境價格改革。太湖地區所有鄉鎮建成區要盡快開征汙水處理費。2009年1月1日起,對所有汙水處理廠征收氨氮、總磷超標排汙費。全麵推行居民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五是加大汙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太湖地區各市、縣(市)要從新增財力中劃出10%~20%,專項用於水汙染治理,到2010年,太湖地區全社會環保投入占GDP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