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荷蘭豬(1 / 1)

故事發生在通信落後的時代,地點W市。

城市快運公司的代理人A先生倚在櫃台的一側,揮著拳頭。櫃台的另一邊,B先生憤怒地瞪著眼睛,一副不甘示弱的樣子。他們的爭論已經趨於白熱化,最終B先生氣得說不出話來。矛盾的焦點是放在櫃台上的一隻木箱子。箱子裏養著兩隻啃著萵苣葉的荷蘭豬。這種豬體型隻有老鼠那麼大,繁殖速度快,是名副其實的袖珍型寵物。

“你是願意——”A先生喊道,“花錢把他們取走,還是扔在這不管?先生,規矩就是規矩,我本人不想破壞。”

“你這個傻瓜!”B先生一邊把薄薄的製度手冊摔在櫃台上,一邊說,“難道你連這些條文都讀不懂了嗎?寵物,家養,從F市到W市,如果放入木箱內運輸,每隻收費25元。憑什麼多收錢?它們不是寵物嗎?它們不是家養的嗎?它們沒有裝進木箱嗎?”他氣呼呼地踱著步說:“明白嗎?我隻需支付你50元!”

A先生撿起手冊,快速翻到第64頁,以怪異的語調反駁道:“這有項規定:當代理人對運輸費率存在疑問時,他應該按最高費率收取。取貨人如果感到多收了費,可以提出索賠。先生,它們或許是寵物,或許是家養的,但是它們一定是豬。這還有項規定:豬,從F市到W市,每隻收費30元!”

B先生使勁搖著頭:“胡說,十足的胡說!那指的是普通豬,不包括荷蘭豬!”

“豬就是豬!”A先生語氣堅定地說道。

B先生無力地搖著手臂說:“好吧,簡直是敲詐!我要去找你們的老板。這些豬先擱在這。它們若損傷半根毫毛,我會去法院告你!”B先生轉身砰地關上門。

A先生把箱子放在角落裏,為自己的堅守職責沾沾自喜。而B先生馬上給貨運公司的老板寫了封信。幾個星期後得到的答複是:所有因多收費提出的索賠應該聯係索賠部門。B先生又向索賠部門寫了封信,得到的答複是:經查證,代理人A先生並沒有收取費用,因此B先生應該求助物價部門。B先生又寫信給物價部門的主管,詳細描述了事情的經過,並從大百科全書中摘錄了荷蘭豬不屬於豬的材料。

物價部門的主管又聯係A先生得知,豬已經繁殖到8隻,個個吃嘛嘛香。物價部門的主管犯了難,荷蘭豬和普通豬是不是同一類別呢?於是他又給G教授寫了封信,因為G教授是這方麵的權威。

事不湊巧,G教授正在野外搜集動物樣本,他的妻子費了幾個月的周折在一片茂密的森林裏找到了他。這時,老板、主管、B先生都把這件事忘記了,隻有A先生苦不堪言。豬已經發展到32隻,他寫信詢問物價部門該如何處理。

“不要賣!這不是你的財產!問題解決後再說吧!”

那些豬需要更大的空間,於是A先生在辦公室搭了個豬圈。又過了幾個月,豬已發展到160隻,他快發瘋了!他又一次寫信給物價部門,得到的答複仍是不準賣。

又過了幾個月,貨運公司的老板接到了G教授的來信,終於知道荷蘭豬和普通豬不是同一物種。物價部門了解情況後,決定每隻收取運費25元。

此時,A先生不斷給公司寫信,說明豬已發展到800隻,吃了650塊錢的白菜葉,而且還正以幾何級數瘋狂增長。貨運公司回信說,挑兩隻給B先生,收取運費50元。

A先生一路狂奔到B先生家,但是B先生早已搬家。他找遍大街小巷,無果而返。在此期間,又有26隻豬寶寶誕生。

最終貨運公司總部作出指示:把豬運往F市的總部。不久又指示說:不要運了!總部已滿。

又經過幾個星期時間,A先生疲憊不堪地擺脫掉了所有的豬。他擦擦額頭的汗,興奮地說:“總算還不錯!幸虧這些豬不是大象啊!”

(馮國川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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