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電話裏向一位稅務谘詢師請教如何避稅。
“那您就開一家公司吧,”那位谘詢師建議我說,“讓您的妻子擔任公司首腦,然後再開一家姐妹公司。”
“可我妻子沒有姐妹。”我回答說。
“不是必須得您妻子的姐妹來開公司。可以讓您妻子用您哪一位親戚的名字注冊一家姐妹公司。但就是不能用她自己的名字注冊。您的親戚中有可靠的人嗎?”
“我有一個姨媽。她以前當過會計。”
“那就太好了。這樣,您的妻子作為公司的首腦,可以用您姨媽的名字注冊一家姐妹公司。但是這家姐妹公司不能是營利公司。您明白嗎?”
“不明白。”
“就是說,這家姐妹公司應該是一個公益性基金會。公益性基金會不上稅。您現在明白了吧?”
“還是不明白……”
“這不很簡單嗎?讓他們把您的酬金付給您妻子的公司,您妻子的公司再把它轉移到您姨媽的基金會。”
“那我怎麼才能拿到我的錢呢?”
“您國外有沒有親戚?”
“我妻子有一個表弟在英國。”
“最好是在列支敦士登,那兒開公司不用上稅。”谘詢師說。
可我告訴他,我妻子的表弟好像沒有移民的打算。於是谘詢師又想了一個辦法:“您妻子的表弟可以繼續留在英國,但是需要他找一個不需要納稅的地方開一家事務所。同時讓他擔任您姨媽基金會的顧問。這樣他就可以拿到您的酬金了。”
“拿到我的酬金?”我一聽嚇了一跳。
“這不就是個形式嘛。以後您的酬金先打到您妻子公司的賬戶上,然後轉移到您姨媽的基金會。您姨媽的基金會再付給您妻子的表弟谘詢費。表弟再把它用您的名字存入一家英國銀行。最後您就可以用您的銀行卡取出酬金了。”
“現在我明白了!”我高興極了,“就是說,讓我妻子開一家公司、我姨媽注冊一家基金會、我妻子的表弟找一個地方成立一家事務所,問題就解決了!”
接著谘詢師在電話裏祝賀我說,稅務機關以後別想再見到我一分錢了。
最後,我還是不放心,又問了一句:“到底什麼時候我才能拿到酬金又不用上稅?”谘詢師回答說,我得有足夠的耐心,因為首先要支付開這些公司的費用,肯定不會那麼快就見到錢。
臨放下電話時,谘詢師告訴我,他會把這次谘詢費的賬單寄給我。我一聽就傻了。等我回過神來,馬上對他說:“你的酬金也得先等一等。”他立刻警覺起來,問:“為什麼?”
“因為您比任何人都清楚,我現在還一點兒錢都沒有呢!”我說。
(李冬梅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