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十三 《漸》:傳統婚姻的典範(1 / 3)

漸(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漸:女人出嫁吉,利於占問。

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初六:大雁來到河岸邊,小孩子有危險,言語訶責,沒有過錯。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六二:大雁棲息在大石上,安然自得地飲水覓食,吉。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九三:大雁來到岸邊高地,丈夫出外征戰沒有返回,妻子懷孕生子但不能養育,凶,利於抵禦外敵。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六四:大雁棲息在樹木上,或許也能得到建造房屋需要的椽木,沒有過錯。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九五:大雁來到岸邊高丘上,妻子三年不能懷孕,終究沒有人能夠欺淩她,吉。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上九:大雁飛向天空中,它的羽毛可以用來作為文舞的道具,吉。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漸》卦的“漸”就是循序漸進的意思。卦中以漸近漸遠的大雁比興婚姻生活,又以婚姻生活進而說明循序漸進的道理。

漸:女歸吉,利貞。

漸:女人出嫁吉,利於占問。

歸,女子出嫁。古代女子出嫁要經過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個步驟,缺一不可。遵循這樣的步驟和程序的婚姻就叫明媒正娶,才是合法的,合乎常理的,才能保證婚姻生活的美滿、幸福,因此說“女歸吉,利貞”。如果不按這個程序來,私下以身相許,那是不正常、不合禮儀的。甚至這個程序走得快了也不行,也與私奔無異,如郭雍解釋說:“女歸不以漸則奔也。漸者為歸,速者為奔。”就會受到世人的歧視,注定不會有美滿的婚姻生活,如《管子·形勢解》說:“自媒之女,醜而不信。”《孟子·滕文公下》說:“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則父母國人皆賤之。”這樣的例子是很多的,如《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記載,齊湣王的兒子法章因故逃到莒地太史敫家,太史敫的女兒與法章私通。後來法章繼承了王位,成了齊襄王,立太史敫的女兒為王後。但即使是這樣,太史敫因為他的女兒無媒自嫁,一直到死再也沒見她。

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初六:大雁來到河岸邊,小孩子有危險,言語訶責,沒有過錯。

鴻,大雁。幹,河幹、河岸邊。小子,小孩子。有言,言語訶責。

鴻雁是貫穿本卦始終的一個物象。鴻雁是一種候鳥,在古代文化中被賦予各種道德色彩和象征意義。《水滸傳》“五台山宋江參禪雙林渡燕青射雁”一回中,描寫燕青射下了一隻大雁,宋江對他說了一番責備的話:

我想賓雁避暑寒,離了天山,銜蘆渡關,趁江南地暖,求食稻粱,初春方回。此賓鴻仁義之禽,或數十,或三五十隻,遞相謙讓,尊者在前,卑者在後,次序而飛,不越群伴,遇晚宿歇,也有當更之報。且雄失其雌,雌失其雄,至死不配,不失其意。此禽仁、義、禮、智、信五常俱備:空中遙見死雁,盡有哀鳴之意,失其孤雁,並無侵犯,此為仁也;一失雌雄,至死不配,此為義也;依次而飛,不越前後,此為禮也;預避鷹雕,銜蘆過關,此為智也;秋南冬北,不越而來,此為信也。此禽五常足備之物,豈忍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