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十一 《中孚》:誠信貫通天地人(1 / 3)

中孚(兌下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中孚:誠信施及豬、魚吉,利於克服困難,利於占問。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初九:安於誠信吉,有其他變故不得安寧。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九二:鶴在人們看不到的地方鳴叫,幼鶴與之應和;我有好酒,我和你分享它。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六三:戰勝敵人,有的人擊鼓,有的人休息,有的人哭泣,有的人歌唱。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六四:月亮接近圓滿,馬匹丟失,沒有災害。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

九五:自始至終保持誠信,沒有過錯。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凶。

上九:雞飛上天空,占問凶險。

《易經》中決定吉、凶、悔、吝、利或不利的因素錯綜複雜,大而言之,不外乎主觀、客觀兩方麵的因素,“孚”是其中之一。

《易經》卦爻辭中,“孚”字出現了三十九次。通觀《易經》中“孚”字所在的卦爻辭,可以發現這樣的規律:凡是“有孚”,其斷占語一般來說都是吉、有利的,最起碼是無咎。反之,無“孚”或者“孚”的施行受到阻礙,不能始終如一,預後結局往往是厲、凶、不利。在所占之事預後結局厲、凶、不利時,作者就告誡人們要“有孚”。在有些卦爻辭中,作者還告訴人們如何做到“有孚”。可見,有“孚”與否是《易經》中決定吉、凶等的主要因素之一,這在《易經》其他卦中已經不同程度地反映出來,而本卦是專門論述“中孚”之道。中,內在的;孚,誠信。“中孚”表明誠信應該是內在的,正如《周易正文》說:“信發於中,謂之中孚。”

在《節》卦中講到,“節”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共有的普遍規律,但隻有“節”是不夠的,還要“節”而有“信”。“節”而不“信”,宇宙萬物同樣難以維持和延續其生命、生存,對此《呂氏春秋·離俗覽·貴信》中概括得非常全麵:

天行不信,不能成歲;地行不信,草木不大。春之德風,風不信,其華不盛,華不盛,則果實不生;夏之德暑,暑不信,其土不肥,土不肥,則長遂不精;秋之德雨,雨不信,其穀不堅,穀不堅,則五種不成;冬之德寒,寒不信,其地不剛,地不剛,則凍閉不開。天地之大,四時之化,而猶不能不信成物,又況人事?君臣不信,則百姓誹謗,社稷不寧。

可見,與節製一樣,誠信也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共有的普遍規律。所以,《中孚》卦排在《節》卦之後也是有寓意的。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中孚:誠信施及豬、魚吉,利於克服困難,利於占問。

豚,豬;一說“豚魚”為江豚魚,吳澄《易纂言》:“豚魚,澤中之物,俗謂江豚。澤將有風,則浮出水麵。有南風則口向南,有北風則口向北。舟人稱為風信。”

誠信都能施及豬、魚,更不用說人了,可見誠信所施之廣之深。誠信如此,天人相應,還有什麼克服不了的困難和辦不成的事呢?因此說“利涉大川,利貞”,《彖》說“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初九:安於誠信吉,有其他變故不得安寧。

虞,安,指安於誠信。有它,指不能安於誠信。燕,通“宴”,安寧,帛書《易經》就是作“寧”字。

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社會上的人林林總總,思想品行也相差懸殊。雖然自己心存誠信的美德,但可能不被人所理解、讚賞,甚至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吃虧、遭殃。但這並不是自己誠信的過錯,而是他人沒有誠信的過錯,不能因此而對誠信產生懷疑、動搖。心懷誠信,安於誠信,終究能獲得吉祥,因此說“虞吉”,《象》說“初九虞吉,誌未變也”。反之,如因誠信而曾上當受騙吃虧,就否定誠信這一美德,甚至產生逆反、報複心理,轉而欺騙、危害他人,自己於心也不安,因此說“有它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