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城市化發展帶來的問題(1 / 2)

中國改革開放前,由於工農業生產落後、經濟基礎薄弱及與城市化相關的政策、製度等原因,城市化進程起伏徘徊,直到1978年城市化水平仍低於18%。改革開放後,工農業生產迅速發展,經濟基礎日益增強,城市化進程隨之加快。

1978—1984年,這一階段以農村經濟體製改革為主要動力推動城市化階段促使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1984年的23.01%,年均提高0.85個百分點;1985—1991年,這一階段是鄉鎮企業和城市改革雙重推動城市化階段;1992—2000年,這一階段是城市化全麵推進階段,以城市建設、小城鎮發展和普遍建立經濟開發區為主要動力。城市化率由27.63%提高到36.09%,年均提高1.06個百分點;城鎮人口也由1987年的17245萬人增加到2000年的45844萬人。

至2003年全國已有巨型城市3個(市轄區人口>1000萬),超大城市6個(市轄區人口500萬—1000萬),特大城市24個(市轄區人口200萬—500萬),大城市71個(市轄區人口100萬—200萬),中等城市111個(市轄區人口50萬—100萬),小城市68個(市轄區人口<50萬)。但是,在這一係列迅速增長的數字背後,中國的城市也承載著從未有過的壓力和問題。自然資源的短缺、環境的汙染、就業的困難、住房的緊張、教育機會的減少、城市犯罪率的提高、交通的堵塞等等,這些問題的產生都與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密切相關。

(一)城市化加劇中國城鄉二元分化

城市化是城市與農村相互建構和諧發展的過程,因此,城鄉二元分化的產生並不是城市化的預期結果,但是,自1978年以來,中國城市化的發展,卻一步步地加劇了這種城鄉二元體製的分化,城市化的結果,並沒有惠及中國農村,反而襯托出農村的貧窮與落後。

首先是城鄉收入差距的拉大。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一組數字顯示,2005年全國農民人均收入是3255元,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絕對值差距達到了7283元,相對差距是1:3.22。

1995—2005年城鄉收入比較

可見,在中國城市化的過程之中,中國城市與鄉村的收入差距是逐年拉大的。中國城市化的發展,並沒有給鄉村帶去相應的發展,而是逐漸拉開了其餘城市的距離。

其次是城鄉教育差距的擴大。1986—2000年,僅義務教育法頒布後的15年中,城市適齡兒童幾乎全部接受了義務教育,而農村約有1.5億兒童因無機會入學或失學完全沒有或沒有完全接受義務教育,陷入教育絕對貧困。至今,農村每年仍有100多萬小學畢業生無機會升入中學。1985—1999年,城鄉初中畢業升學率差距由1.8倍增至3倍(差距超過3倍的省達15個)。至今,農村每年仍有600多萬初中畢業生返鄉。從1993—1999年,城鄉小學、初中人均教育經費差距由1.9倍、2倍均上升為3.1倍。

從以上兩點可以看出,在最為基礎的方麵,城市的發展遠遠要高於農村,中國城市化所導致的這種城鄉二元分割加劇,不僅成為限製城市化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當今農村人口快速向城市轉移的非理性因素。而這種轉移,恰恰又加劇了城市化發展的無序性與盲目性,帶來了更多的城市發展中的問題。

城市的資源優勢吸引著大量的農村人口湧入城市,試圖從此過上富足的生活。但是,由於城市化發展理念和決策的不足,城市的發展尚不能滿足聚居增加的人口的需求。但從教育方麵看,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稱,中國流動人口數量從1993年的7000萬增加到2003年的1.4億,約有300多萬農民工子女麵臨受教育的問題。由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中國兒童中心共同立項、財政部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資助的目前全國範圍內針對流動兒童生活狀況進行的一次調查顯示:在所調查的9個城市中,3到6周歲流動兒童入托比例為60.7%,低於城市戶籍兒童入托率;6周歲兒童中有46.9%沒有接受入學教育;有近20%的9周歲的孩子還隻上小學一、二年級,13周歲和14周歲還在小學就讀的占相應年齡流動少年的31%和10%;另外,在失學的12到14周歲的流動兒童中,有60%的人已經開始工作。這樣龐大的群體,無論是對城市發展的穩定還是對城市發展後續高級人才的需求,都是一種不安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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