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風險社會”的本質與存在(1 / 1)

“風險社會”是德國著名社會學家貝克在20世紀80年代首次係統提出的認知現代性社會的核心概念。貝克認為,風險社會具有不斷擴散的人為不確定性邏輯。風險導致了現有社會結構、製度以及關係向更加複雜、偶然和分裂狀態轉變。在貝克視野中,風險社會的風險包括經濟的、政治的、生態的和技術的,如核技術的、化學的、生物的風險等。這些風險是現代化的產物,是人為的風險。其根本旨趣:其一,風險是人類知覺係統感覺不到的,風險的嚴重程度走出了預警檢測和事後處理的能力;其二,風險能夠全球傳播,甚至傳給下一代,並且不分貧富差距;其三,風險原因的傳播和受害者的賠償,風險計算無法操作,導致保險失靈;其四,災難性事件產生的結果多樣,使得風險計算使用的計算程序、常規標準等無法把握,甚至超出了現代社會的控製能力;其五,今天的風險就是昨天的理性決策。貝克認為,馬克思和韋伯意義上的“工業社會”或“階級社會”的概念圍繞的一個中心論題是:在一個匱乏社會中,“社會性地生產出來的財富是怎樣以一種社會性地不平等但同時也是‘合法’的方式被分配的。”而“風險社會”則建立在對如下這個問題的解決基礎之上:“作為現代化一部分的係統性地生產出來的風險和危害怎樣才能被避免、最小化或引導”。耐人尋味的是,幾乎與貝克提出“風險社會”的概念同步,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一股全球化的力量迅猛發展並不斷撞擊著當下人們生活其間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事件和事實似乎表明:人類正在進入一個貝克所預設的“風險社會”。全球化不僅是經濟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技術全球化,同時也是一種風險全球化。在全球化時代,人類社會麵臨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多的風險:大規模失業、貧富分化以及生態風險等,“風險社會在這個意義上是世界性的風險社會”。

就其本質而言,社會風險是一種導致社會衝突,危及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的可能性,換言之,社會風險意味著爆發社會危機的可能性。一旦這種可能性變成了現實性,社會風險就轉變成了社會危機,對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都會造成災難性的影響。從哲學視角考察“風險的概念直接與反思性現代化的概念相關。風險可以被界定為係統地處理現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險和不安全感的方式。風險,與早期的危險相比,是與現代化的威脅力量以及現代化引致的懷疑的全球化相關的一些後果。”“換一種方式說,在風險社會中,不明的和無法預料的後果成為曆史和社會的主宰力量。”“風險社會是一個災難社會”。從“風險社會”概念的首創者貝克的觀點看:“在發達的現代性中,財富的社會生產係統地伴隨著風險的社會生產。相應的,與短缺社會的分配相關的問題和衝突,同科技發展所產生的風險的生產、界定和分配所引起的問題和衝突相重疊。”由此可見,風險社會中的風險與現代社會的科學技術,與現代社會的生產方式息息相關,它使人類“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之上”。

以正在走向工業化、現代化和國際化的中國社會為例,就可略見一斑。當前中國社會風險的累積對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構成了潛在的威脅,從而也對構建和諧社會形成了嚴峻的挑戰。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社會分化日益嚴重,社會問題層出不窮,社會矛盾日益凸顯,整個社會已經不再是傳統的常態社會,傳統的治理手段無法整合當代社會。從中國社會的總體運行態勢分析,中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政治體係運行平穩有序,社會整體發展保持著良好態勢,但各種新問題和新矛盾也接踵而至,不少問題和矛盾還呈現出繼續惡化的態勢,如“三農”問題、腐敗問題、貧富懸殊問題、就業問題、安全生產問題、誠信危機等。所有這些問題都潛藏著巨大的社會風險,如果長期得不到較好的解決和處理,累積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失控從而形成社會危機,構成中國社會風險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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