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在中國的發展(2 / 2)

盡管在我國東南沿海省份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企業介入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但從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效果來看,雖然通過勞工標準檢查,使得勞工標準和勞工權益保護這一命題,在企業和社會的範圍內獲得了更加廣泛和深入的社會認知程度,特別是對於提高勞動者和雇主雙方的權利意識都有積極的意義。但這一運動在實踐中對於提高勞工標準和保護勞工權益的作用是有限的。一些廠家為了獲得訂單而應付檢查,使得勞工標準的監察認證中存在嚴重的形式主義甚至弄虛作假的問題。有相當一部分企業為了通過檢查認證而不惜向檢查認證人員提供作假的工資單和工作時間記錄,威脅工人必須按照企業規定口徑回答檢查認證人員的詢問等。而檢查認證人員或者本來就對勞工標準問題不甚了了,或者由於商業利益的驅動,明知其中有問題而故意放任或縱容。

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就社會條件來說,這一運動作為一種外來的運動,並未融入中國的勞資關係調節體係,目前隻是企業內部、企業與客戶或供貨商與跨國公司之間的經濟行為。作為跨國公司,在更大程度上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社會形象。作為中國企業是為了獲得訂單而不得不接受的行為,但由於缺乏對勞動法的嚴格執行和工會強大的談判能力,對認證行為難以監督,無論是企業內部的勞工標準監察,還是公證機構的勞工標準認證和檢查,在具體實施中既沒有和國內的勞動執法和監督機構相結合,也沒有其他的非盈利機構監督,致使這一監督認證方式的實際效果大打折扣。所以,目前的社會責任運動在中國便具有更多的商業性質和商業目的。由此看來,對於社會責任在中國實施的性質和實施辦法必須加以認真檢討,並采取相應的對策。否則,這一運動在中國或者隻是走走過場,成為跨國公司和相關企業的“形象工程”,或者由於這種欺騙和壓製工人的做法,更加激化勞資矛盾,從而影響企業和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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