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婦女問題專題研究(2 / 3)

2.加大農業科技推廣力度

通過大規模有效的科技推廣和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有利於農村婦女掌握現代農業生產必須的知識與技能,了解外部市場對農產品的需求,提高市場競爭意識。唯此,政府應繼續組織科技下鄉服務,深入田間地頭,舉辦技術講座,發放科技資料。還可動員組織高校及研究單位的農業人員,就農業管理、經濟作物的栽培和病蟲害防治對農村婦女進行指導。

3.加快農村社會保障體係建設

隨著農村婦女經濟參與率的提高,她們身上的負擔也越來越重,一旦生病,婦女的心理和經濟上的壓力更大。因此,政府應主動承擔農村社會保障製度建設的重任,特別是要加快農村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改變傳統的以家庭養老為主的模式,減輕農村婦女的農業生產生活負擔,以利於農村婦女全身心投入農業生產,推動農村婦女積極主動參與新農村建設。

二、農村“留守婦女”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由於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男性青壯年勞動力大規模向城市和非農產業轉移,在農村地區逐漸形成一個獨特的“留守婦女”群體。她們留在家中,不得不肩負起家庭幾乎全部的生產勞動和撫養“留守兒童”、贍養“留守老人”的重任。多重角色的扮演正在加重這個特殊群體的生產生活壓力和心理負擔。據資料顯示,我國目前有1.8億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據推算,“留守婦女”約5000萬左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家庭和諧、男女兩性發展和諧是基礎。但在我國農村,許多“留守婦女”精神文化生活比較匱乏,常常因空虛而從事賭博、迷信等活動,有的甚至難以承受生產生活的雙重壓力而自殺。2007年7月16日《貴陽日報》報道,貴陽市一名年輕“留守婦女”在家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幸虧家人發現及時救得一命。資料表明,我國農村婦女自殺率為全球第一。農村“留守婦女”問題不僅僅關係她們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而且更重要的是她們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依靠力量,直接影響新農村建設的進程。從長遠來看,還直接關係我國農業現代化及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留守婦女”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小康社會必須高度重視的社會問題。

(一)“留守婦女”問題的出現

近5000萬“留守婦女”,是伴隨著我國農村剩餘勞動力的流動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而出現的必然現象。

新中國成立以後50年代的工業化,曾經帶動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但當時的工業化主要是依靠對農業的剝奪——通過工農業產品的“價格剪刀差”來為工業發展積累資金的。這就使得中國曆史上原本就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更加突出,發達的工業和城市與落後的農業和鄉村長期並存。改革開放以前,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因嚴格的戶籍管理製度而幾乎被堵絕。

中國農村勞動力向城市和非農產業轉移形成規模始於20世紀80年代。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工業化、城鎮化的迅速推進,使農村剩餘勞動力開始大規模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但這一階段轉移的主渠道是農民離土不離鄉的“就地轉移”,也就是由於鄉鎮企業異軍突起,以鄉鎮企業為載體,吸收、接納了大量農業富餘勞動力。據資料介紹,1978—1988年10年期間,全國共有1.3億勞動力從農業轉移出去。其中在農村就地轉移的8850萬人。據推算,婦女勞動力轉移數量約為3300萬。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需求製約日益凸顯,農業對農民增收的貢獻能力出現了趨勢化的弱化;鄉鎮企業對農民就業的吸納能力的增長也呈現出階段性放慢的態勢。從發展趨勢來看,外出打工收入成為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由此,農村富餘勞動力大量流入城市,“異地轉移”成為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主渠道。據國家統計局農調總隊抽樣調查數據,至2003年,我國農村共轉移出勞動力1.3億,跨省流動9000萬。農民工轉移以男性青壯年勞動力為主,年齡多在18—45歲左右。婦女勞動力占43%~47%。近五年來,全國農民工數量每年增加600—800萬。

農村勞動力轉移擴大了農民生活空間,改變著農民生存理念和生活方式。在改變農民社會地位的同時,提升了農民的整體素質,增加了農民收入。但伴隨農村男性青壯年勞動力轉移,我國農村社會出現了一個獨特的婦女群體:由於丈夫及成年子女長期(6個月以上)外出打工,婦女留守家庭,成為“留守婦女”。基於我國工業化與城市化進程將不會一蹴而就,農村人地矛盾短時期內也難以解決,因而,“留守婦女”在我國現行體製下可能會是個越來越龐大的群體。尤其在我國勞動力外流大省,“留守婦女”的生產生活狀況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重要基元。

(二)“留守婦女”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留守婦女”作為新的弱勢群體,其產生的直接推動力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但同時又是中國現行體製、政策、農業資源不足、社會人文環境和農村婦女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等綜合因素作用的結果。

1.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影響

“二元經濟結構”是美國經濟學家劉易斯等人提出的理論。該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通常由落後的農業和先進的工業兩大部門組成,二者存在明顯差距,由此形成二元經濟結構,即發達的工業與落後的農業並存,現代化的城市與落後的農村並存。由於中國“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製度,使城市成為農村人的絕對誘惑,吸引著鄉村男女成為它的勞動力;而排斥一對農村夫婦共同遷居,又造成多數情況下是一方出走而另一方留守家中。最終,製度的距離轉換成空間的距離”(張玉林,2006)。的確,在現有的體製和結構下,我國農村家庭在城市幾乎沒有生存的空間。在城市,農民隻能以農民工的身份參與城市建設和工業生產,他們為城市建設和工業化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卻享受不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和利益。比如,他們在就業上受歧視,享受不到城市基本的醫療、失業、養老保險等生活保障。雖然近幾年這一狀況有所改善,但橫亙在城鄉之間的巨大差異,決定了農民家庭在城市基本沒有生存空間,隻能是丈夫進城打工,妻子留守家中。我們在陝西省渭南市入戶調查時發現,大多數農村婦女有與丈夫一起進城打工的意願,丈夫也希望帶自己的妻子進城,但“丈夫一個月起早貪黑掙1000來塊錢。住工棚不行,租房又太貴,沒辦法”,一位“留守婦女”如是說。“娃在城裏上學太貴了,這不,我又回來了。”這就是說,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巨大的城鄉差異,農民工低水平的工資,使農民工家庭遷徙成本太高,是造成婦女留守農村的主要原因。

2.市場經濟的驅動與選擇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的過程,同時也是市場化不斷深化的過程。筆者認為,市場力量的作用一般是傾向於擴大而非縮小男女兩性間的差異。其結果是支撐農村持續發展及文明轉型的有文化、有技能、市場經營意識強的男性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流,留守在農村的婦女普遍文化素質偏低。表麵上看,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轉移了農村剩餘勞動力,為農民生活的改善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貢獻,但問題是,從農村流向城市的勞動力資源,是農村最重要的資源,是農村勞動力中的精英。城市從農村挖走的也絕不僅僅是農村剩餘勞動力,而是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最為急需的勞動力,是農村發展的根本——人力資本。由於市場經濟的選擇而導致的農村人力資本大量流失,是造成農村經濟近年來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也是“留守婦女”問題出現的重要因素。

3.農村人地不足的矛盾

我國農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是人地不足的壓力。統計顯示,我國經營耕地9畝以下的農戶占83.4%,經營30畝以上的不足2%。農業經營難以達到規模化的要求。我國學者分析認為,隻有當農村人口數量降到總人口的25%以下時,農村土地的價值才能達到市場化的要求,農業土地集約化、規模化、生產專業化才能達到一定水平。因此,發展農業就要轉移農民,減少農民。20多年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必然使農民家庭也作出相應調整。農民隻有離開本土進城務工,向非農產業轉移,才能改善家庭生活,應對日趨嚴峻的生存壓力。而在向城市非農產業轉移的過程中,擁有較多優勢——包括性別優勢與資源的主體,則率先轉移出低效行業。在農村,資源的分配始終維係著男性優先的利益秩序。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現實中性別分工調整的規則仍然是男性優先選擇有較好報酬、有更多接受新技術的機會、有發展前景的工作,而把不利行業——農業這一弱質行業留給了婦女,以至於農村婦女成為我國時下農業生產的主力軍。

4.傳統的社會人文環境的製約

在中國農村的人文環境下,勞動力資源的配置和重新配置過程不僅僅是一種個人行為的結果,它更多的是一種家庭集體決策和集體行為的結果(李實,2001)。由於傳統家庭分工“男主外、女主內”具有明顯的男性優勢傾向,因而,“婦女作為照顧家庭的第一號角色決定了勞動力轉移模式中的性別差異。”(馬曉河,2003)也就是說,在農村家庭“保障”與“發展”的選擇中,男子優先選擇了“發展”,婦女則隻能選擇“保障”,留守農村。(李新然等,2000)。

5.婦女自身文化素質偏低

中國是個文盲大國,目前8699萬文盲人口中有70%是女性,絕大多數分布在農村。農村婦女中大部分為小學、初中文化程度,中老年婦女中還有一定比例的文盲、半文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低。我們在陝西渭南、寶雞、榆林調查問卷顯示:990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其中,從沒上過學的4.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9%(其中,大專以上的僅為1.6%)。加之農村婦女長期處於粗放的小農生產方式中,多有不思進取,小富即安的保守思想。同時,大多數農村婦女“男主外,女主內”的角色意識根深蒂固,對自身價值認知度較低,缺乏自立、自尊、自強、創新意識,這些都限製了她們外出流動求得自身發展。

(三)“留守婦女”麵臨的生產生活困境及影響

留守在農村的婦女,固然在農業生產和家庭經營上有了一定決策權,社會地位有所改觀,但她們的生產生活狀況並不容樂觀,甚至“堪憂”。有學者形容“留守婦女”麵臨“三座大山:勞動強度大,精神負擔重,安全缺乏保障。”也有形容為“新的三座大山:照顧老人,撫育子女,參加農業生產勞動。”(葉敬忠,2007)不管怎樣表述或形容,“留守婦女”目前在生產生活方麵存在的困境是不容忽視的,必須給予高度重視。概括而言,“留守婦女”存在以下問題:

1.勞動力不足,勞動強度大

根據調查,“留守婦女”普遍存在勞動強度大。由於我國農村現代化機械化程度不高,田間作業的大部分要靠體力來完成,而農村主要的男性青壯年勞動力的流出,使“留守婦女”無疑成為農業生產的主力。在一些山區,大部分“留守婦女”每人要獨自承擔將近5畝到7畝地左右的農業生產。而半數以上的婦女表示“一個人難以單獨承擔農活”。身體不好的“留守婦女”,生產中遇到的困難更大。因此,“留守婦女”一般是通過減少耕地種植麵積或將土地暫交他人管理的方式來維持簡單的、傳統的農業生產,以管理粗放作物為主,加之她們家務繁重,投入農業勞動的時間少,導致農作物長勢差,生產效益低。有的“留守婦女”顧不過來時(因照顧患病的老人或撫育繈褓中的孩子),出現農田荒蕪現象,直接影響了農業生產。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是發展現代農業,“留守婦女”作為新農村建設不可或缺的主體力量,能否積極參與新農村建設,發揮出主動性、創造性,直接關係新農村建設的進程。但她們在農業生產中基本沿襲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掌握技術的能力普遍很差,主要依靠體力投入進行農業生產,使其主體性作用的發揮必然受到限製。長時期高強度的勞動,大大超出她們的體能,又損害了她們的健康。這必將對我國發展現代農業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

2.心理壓力大,精神負擔重

丈夫外出打工,婦女留守家中,他們雖然名義上擁有家庭,卻長年天各一方。丈夫不在身邊,她們忍受著身體和心理的雙重負擔。丈夫是否身體健康,對自己是否忠誠,成了“留守婦女”最大的心理負擔。因為經濟原因,特別是在貧困地區,外出務工者很少回家。調查顯示,打工最長的達20餘年之久。妻子也難去探望。甚至連通訊、通信聯係也是能省則省。半數“留守婦女”不知道丈夫打工在哪?(新民網,2007年8月2日)長期天各一方,遏製了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也直接導致夫妻感情危機。近年來,我國“打工婚姻”離婚案呈不斷上升趨勢,“留守婦女”中已有不少遭遇婚姻“紅燈”。發生於打工群體的離婚案已占到基層此類案件的60%~80%。數以億計的農民家庭成“留守家庭”,如果“留守家庭”變成風險家庭,“留守家庭”失去了和諧,呈現出病態,那麼,其數量之多、影響之大,則是社會難以承受的。也與和諧社會的基礎——家庭和諧是相背離的。

3.利益受侵害,缺乏安全感

男性勞動力外出後,農村隻剩下老人、婦女和孩子。這種人口結構的變化,帶來的是農村治安防範力量的減弱和違法犯罪幾率的增加。婦女除直接遭受性侵害外,家庭財產也成為作案分子的目標。據徐州市婦聯調查,“留守婦女”們田裏長的棉花,十有八家在夜間被人偷拿。有些村莊一夜之間所有雞被偷光。而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受害人附近的居民。“留守婦女”說:“現在天一黑,我就不敢出門,早早地把門關好,還要用木棍將門頂死。賊以前是晚上偷,現在白天也敢偷。我們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近年來農村治安環境的變化,直接影響新農村建設的鄉風文明,加劇了“留守婦女”的不安全感。

4.文化程度偏低,教育子女難

在農村,不少家庭的丈夫就是為了供養孩子而外出打工的。因此,照顧教育子女上學讀書是“留守婦女”重中之重的任務。調查顯示,外出丈夫與妻子聯係溝通的主要話題是子女的學習。但由於“留守婦女”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很難勝任教育輔導子女學習的任務。她們所能做到的,主要是在生活上盡力管好子女的衣食住行。有的農忙季節,連孩子吃飯問題都難以顧及。她們教育子女的方式也比較簡單粗暴,一旦孩子學習成績不好,非打即罵。有時因生產生活壓力過大,孩子成為她們宣泄內心壓力和痛苦的對象,更談不上對子女的教育。2700萬“留守兒童”,是新農村建設的後備主力軍。“留守婦女”文化普遍偏低,在撫養教育子女方麵多“無能力輔導”,有的是“管不住子女”,“沒時間管”,這就直接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和我國人口質量的提高。

5.資源、機會匱乏,貧困化加劇

緩解和消除貧困是中國政府矢誌不渝的目標。通過實施大規模的、富有成效的專項扶貧開發計劃,我國政府使婦女占多數的農村貧困人口數量從1994年的8000萬已經下降到2004年的2610萬,在反貧困方麵做出的努力與成效為世矚目。但至今,農村婦女獲取資源與機會仍大大低於農村男性。如在教育、就業、參政、衛生保健等方麵和男性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許多農村婦女因結婚、離婚、喪偶、男到女家落戶等原因而失去責任田,而失去責任田——土地,也就沒有了基本的生活來源,她們的家庭因此陷入貧困。加之農業女性化,致使她們在收入水平上不僅低於男性,丈夫離開後高強度的農業生產勞動和生理心理壓力又直接損害了婦女的健康,導致“留守婦女”中已出現“因病致貧戶,”丈夫打工的收入八成隨”藥”而去。農村貧困主要是婦女貧困。尤其是農村患病的中老年婦女,自身失去勞動力,身邊又無子女照顧者,更陷入極度貧困狀態,成為邊緣人中的邊緣人。而她們比農村男性脫貧難度更大。

(四)解決“留守婦女”問題的建議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全麵進步、富裕安全、穩定有序、充滿活力,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留守婦女”的生產生存現狀,是和諧社會構建中麵臨的最大的不和諧因素。隻有認真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高度重視“留守婦女”問題,政府在製度安排、政策設計上充分考慮體現她們的利益,最終在製度上消除她們生存發展中的障礙,才能從根本上體現和諧社會的公平正義,使“留守婦女”與全體社會成員共同和諧均衡發展,實現人人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和諧社會。為此建議:

1.政府首先要在思想上加強認識,高度重視,出台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

由於“留守婦女”問題的出現和存在在我國有一定的必然性,因此其問題的解決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最終會隨著我國城鄉二元體製的根本打破而不複存在)。但在當前,政府應出台一係列政策措施來逐步改變這一狀況。如,農民工勞動力流入所在地政府,可逐步推行農民工帶薪休假製度或製定農民工“探親節”、“探親假”,也可資助“留守婦女”探親(報銷車費,提供必要的食宿等),給予為中國農業發展及城市繁榮作出巨大貢獻和犧牲的“留守婦女”享有最基本的人文關懷。

2.要成立專門管理機構,整合資源

各地政府,特別是新農村建設主管部門,要整合資源。如,文化部門應定期組織文化下鄉活動,舉辦各種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引導“留守婦女”積極參與,豐富她們的精神文化生活;司法部門應為“留守婦女”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保障她們的合法權益;教育部門應加大針對她們的技能培訓,提升“留守婦女”發展現代農業的技能;並實施母親素質工程,開設健康保健、育兒知識、教育子女知識及相關講座,提高“留守婦女”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