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股票投資有什麼特點?(1 / 1)

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其投資特點主要有:

(1)相對的穩定性

股票投資是一種沒有期限的長期投資,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主要表現在:

①2不能退股。股票一經買入,隻要股票發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發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

②不能任意改變身份。股票持有者的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不能任意改變,但可以通過股票交易市場賣出自己名下的股票,將股份轉讓給其他投資者,收回投資資金,從而放棄自己原來的股東身份。

(2)較大的風險性

任何一種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投資者能否獲得預期的回報,取決於以下兩個方麵;

①2企業的盈利情況。企業盈利多,股票投資者分的紅利可能就多,盈利少就分的少,公司破產時則可能血本無歸。

②2股票價格。股票作為交易對象,就如同商品一樣,有著自己的價格。股票的價格除了受製於企業的經營狀況之外,還受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甚至人為的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中,大起大落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雖然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從而影響股息與紅利,但股票的貶值還是會使投資者蒙受損失。因此,進入股市投資者一定要謹慎從事。

(3)有限的責權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參與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和義務。

①2擁有選舉權和參與經營決策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有權或通過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並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東權力的大小,取決於占有股票份額的多少。

②2擁有參與經營權和利益分配權。持有股票的股東有參加公司股東大會的權利,具有投票權,在某種意義上可看作具有參與經營權;同時,股東也擁有利益分配權——參與公司盈利的分配權力。

③2擁有索償權和責任權。股東可憑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領取股息,並擁有索償權和責任權。在公司解散或破產時,股東需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東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對債權人承擔清償債務的有限責任。

在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後,優先股和普通股的股東對剩餘資產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請求清償(即索償),但優先股股東要優先於普通股,普通股隻有在優先股索償後如仍有剩餘資產時,才具有追索清償的權利。

(4)較強的流通性

通過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的股票,不僅可以在股票市場上隨時轉讓,進行買賣,也可以繼承、贈與、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是一種具有頗強流通性的資產,股票投資也是資產投資的一種。特別是優秀企業的股票,曆來是股票投資者的首選。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十分便捷,隻要把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即可達到轉讓的法律效果;記名股票轉讓則要在賣出人簽章背書後,轉讓才能生效。正是由於股票具有頗強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為一種重要的融資工具而不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