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股東權利分類,股票可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和後配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常見的一種。在我國上交所與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的特點可概括如下:
①2股利的不確定性。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後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視公司淨利潤的多少而定。公司經營有方,利潤不斷遞增時,普通股能夠比優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的比率甚至可以很高;但如果公司經營不善,也可能連一分錢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虧本。
②2剩餘資產分配的最末位。當公司因破產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餘資產,但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後才能分得財產,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沒有則隻能作罷。由此可見,普通股股東與公司的命運更加息息相關,榮辱與共。當公司獲得高額利潤時,普通股股東是主要的受益者;而當公司虧損時,他們又是主要的受損者。
③2股份的數量決定權利。普通股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普通股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便有兩股的投票權。任何普通股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即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願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④2增發新股優先。普通股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在發行新股票時,具有優先認股權的股東既可以行使其優先認股權,認購新增發的股票,也可以聽任優先認股權過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認股權時,一般規定股權登記日期,股東隻有在該日期內登記並繳付股款,方能取得認股權而優先認購新股。此外,為了確保普通股權的權益,有的公司還發認股權證,即能夠在一定時期(或永久)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目普通股份的憑證。一般公司的認股權證是和股票、債券一起發行的,這樣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資者。
(2)優先股
優先股是相對“普通股”而言,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數可贖回的優先股例外)。優先股的主要特征有:
①2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一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
②2優先股的權利範圍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
③2優先股索償權僅先於普通股。優先股的優先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
一是股息領取優先權。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順序是優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後。股份公司不論其盈利多少,隻要股東大會決定分派股息,優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確定的股息率領取股息,即使公司經營發生虧損,優先股亦應照常分派股息。
二是剩餘資產分配優先權。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優先股具有公司剩餘資產的分配優先權,不過,優先股的優先分配權在債權人之後,而在普通股之前。隻有還清公司債權人債務之後,有剩餘資產時,優先股才具有剩餘資產的分配權。隻有在優先股索償之後,普通股才參與剩餘資產的分配。
優先股的種類很多,為了適應一些專門想獲取某些優先好處的投資者的需要,優先股有各種各樣的分類方式。
(3)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範圍又受限製,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①2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入使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②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③2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裏,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