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程代熙同誌《關於悲劇問題——與董學文同誌商榷》(見1979年3月16日《光明日報》。)一文,感到他在批評董學文同誌觀點的同時,也闡述了自己對恩格斯關於悲劇論述的見解。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程代熙同誌的主要見解有以下三點:其一,他認為“革命悲劇原則”隻能適用於“說明革命人物的悲劇”。其二,他認為恩格斯說的“曆史的必然要求”及這個要求的“實際上不可能實現”,是“專指反動階級講的”。其三,他認為不能用那種“革命悲劇原則”“來解釋我國現實生活中所出現的悲劇”。我覺得,這種理解和看法似有商榷的必要。
?(一)
恩格斯在評論拉薩爾的劇本《弗蘭茨·馮·濟金根》時,針對拉薩爾的錯誤觀點,提出了革命悲劇是由“曆史的必然要求和這個要求的實際上不可能實現之間”(《恩格斯致斐·拉薩爾》,《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347頁。)的矛盾衝突構成的著名觀點。這個觀點如果叫做“革命悲劇原則”,顧名思義,當然指的是劇作家在撰寫革命悲劇的時候所應當遵循的創作原則。這個原則不能把它作為教條而束之高閣,而是應當具體地體現和融化到一部戲劇(主要是悲劇)的主題思想、人物性格、矛盾衝突、情節結構、語言對話中去。在“革命悲劇原則”的指引下,無論在哪一部戲劇中,都可以或描述革命人物的悲劇,或描述反動人物的悲劇,換言之,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描述了什麼人,而在於在描述者的筆下,那人物命運的設計安排是否遵照了上述的“革命悲劇原則”。如果遵照了這個原則,那就不論你寫的是什麼人物,寫出的戲劇都理應屬於革命悲劇的範疇。相反,哪怕你大張旗鼓地抒寫革命人物,由於背離了“革命悲劇原則”,這種悲劇也很難稱得上是革命悲劇。程代熙同誌覺得既然是“革命悲劇原則”,就隻應該用它來說明革命人物的悲劇,這種看法未免狹隘了。
馬克思、恩格斯批評拉薩爾的劇本《濟金根》,並非是專門指責作者描寫了濟金根這個不是“革命人物”的主人公,而是重點指出拉薩爾所選擇的主題是不符合革命悲劇原則的。那種主題也是不適合以及不能夠較好地表現這種悲劇性衝突的。兩位無產階級經典作家一致指出:濟金根,按其階級本性和曆史地位,實際上隻不過是一個“被曆史認可了的唐·吉訶德”,他的覆滅“是因為他作為騎士和作為垂死階級的代表起來反對現存製度,或者說得更確切些,反對現存製度的新形式”,這是逆曆史潮流而動,必然會導致失敗。可“如果他以另外的方式發動叛亂,他就必須在一開始發動的時候就直接訴諸城市和農民。就是說,正好要訴諸那些本身的發展就等於否定騎士製度的階級”。這在實際上都是不可能的,因為濟金根決不會成為一個革命者。同時,馬克思和恩格斯還批評拉薩爾不去表現農民和城市革命分子的代表,而是“把路德式的騎士反對派看得高於閔采爾式的平民反對派”,忽視了革命的本質方麵。由此可見,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拉薩爾的《濟金根》一作不能稱為“革命悲劇”,甚至在劇本未問世以前就斷定它“不會是什麼好作品”(1875年5月11日恩格斯給馬克思的信),就是因為作為一部革命悲劇應當正確地表現“曆史的必然要求和這個要求的實際上不可能實現之間”這個基本原則,而拉薩爾出於他的機會主義立場,不可能正確地揭示這一點。《濟金根》失敗的症結不在別個,正在於斯。因此我們說,恩格斯關於悲劇的著名論斷,主要指的是撰寫整個悲劇的普遍原則。在這個原則的指導下,可以寫各種各樣的人物,並無專門用它來“說明革命人物”的意思。實際上,在整個文藝創作中類似的情況並不鮮見。比如我們強調無產階級的文藝創作原則,指的是要用無產階級文藝創作理論來指導創作,它絕不意味著要求作家就一定隻能描寫無產階級的代表人物,而不能描述其他人物。
?(二)
程代熙同誌批評董學文同誌把恩格斯提出的“曆史的必然要求”,及這個要求的“實際上不可能實現”作了非常廣泛的引申。還批評董學文同誌把恩格斯“本來是專指反動階級講的,硬解釋成對革命階級也適用,這就曲解了恩格斯的原意”。我們當然要反對對馬克思主義作任何形式的無原則引申、牽強解釋和種種曲解,董學文同誌對恩格斯的初衷是否作了曲解,可以討論。然而,程代熙同誌認為恩格斯的原意就是“專指反動階級講的”,是不是就非常符合恩格斯的原意,恐怕也應當允許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