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究中國的農村分層,首先要追溯它的曆史。改革前中國農村的分層具有較高程度的凝固性。首先,“以糧為綱”的農業政策,單一、落後的經濟結構,使農民在自己的小塊土地上,同農業生產資料簡單的結合,以手工操作為主的糧食種植業方式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其次,環境和資源的限製及城鄉差別的戶籍製度,以及農村教育、科技、文化水平的落後,使得農村人口的流聲處於凝固狀態。這種單一的職業構成了一種剛性結構。農民要想改變身份,隻有通過招工或上大學來實現。一個人一旦獲得農民身份,一般終身為農民,而且他們的經濟和社會地位是低下的。隨著農村經濟體製改革,政治、文化領域的創新,僵硬的地域界限已被打破,地理流動增加,活動空間增大,中國農村的社會分層有了前所未有的大分化、大組合,出現了多而複雜的社會分層。
(一)中國農村社會分層研究
近些年,國內許多社會學家對中國農村社會層次進行研究。學者們依據不同的分層標準,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分層方法。如有人根據職業和地域的變化,將農民的流動方式劃分為六種類型:本地農村型、本地鄉鎮型、本地城市型、外地農村型、外地鄉鎮型、外地城市型。宋鎮修,在其主編的《中國農村社會學》一書中,按照職業類型區分,把農村居民分為七個階層:農村生產經營者、亦工亦農階層,鄉鎮集體企業勞動者階層、鄉鎮集體企業管理者階層、鄉鎮私營企業者階層、農村基層幹部階層、全體職工階層。按照收入又分為:貧困戶階層、溫飽戶階層、寬裕戶階層和小康戶階層等。
陸學藝根據農民所從事的職業類型、使用生產資料的方式和對所用生產資料的權力這三個因素,將中國農民大體劃分為8個階層:
1.農業勞動者階層。他們承包集體耕地,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生產勞動,依靠農業收入作為全部或主要的生活來源。這一層次可以進一步分為兩類,一類是專業化農民,主要是指各種類型從事種植、養殖的專業戶(包括自營專業戶、承包專業戶、協作專業戶等),他們有較強的經營能力和較高的生活水平。另一類是傳統的農業生產者,他們是我國目前農村勞動者的主體。農業勞動者階層內部按收入又分為四層,一是農業專業戶或承包大戶,這部分人數還不多;二是比較富裕的農業勞動者;三是溫飽型農業勞動者;四是貧困戶。這一階層的農民所占的比重約為55%~57%。
2.農民工階層。農民工不是一個科學的概念,它是我國城鄉格局演變的一種反映。一般認為包括城市農民工和鄉鎮企業工人。他們常年在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從事非農勞動,但是他們的戶籍仍然在農村裏,身份仍然是農民,有的還承包了農村土地,大部分是以一種兼業農民的身份出現的,從事半工半農的勞動。他們不能享受城鎮戶口居民的各種補貼和優待。城市農民工屬於“離土又離鄉”的,一方麵,他們在職業、產業上從農村中轉移出來,在城市從事建築、維修、環衛、商業、飲食業、居民服務業以及其他城市人不願幹的一些髒、艱苦、收入低的工作,另一方麵,他們仍然保留了農民的身份,同時,也限製了進一步向上的社會流動。鄉鎮企業工人是“離土不離鄉”的農民,他們的勞動方式、主要勞動時間和重要經濟收入都與現代工廠製度和機器生產緊密聯係在一起,他們在本質上屬於工人階級的一部分。鄉鎮企業工人階層是中國農村城市化過程中最能體現中國特色的社會階層。
3.雇工階層。這一部分人在很多方麵與農民工相似,但就業身份不同。農民工多受雇於鄉鎮企業,或國營企業,而雇工多受雇於私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直接為私人雇主幹活服務,他們在農村還擁有承包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也有人主張不把“雇工階層”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階層,認為在私營或個體企業中勞動與在集體鄉鎮企業中勞動沒有本質區別,而且在勞動方式、勞動對象、社會政治地位上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