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農村人口城鎮化(2 / 3)

(3)各種非農產業的發展為農村人口城鎮化提供了渠道。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村中的工業、建築業等的發展,從以社隊企業為主體,經過以鄉鎮企業為主體,已經發展到現在多種經濟形式並存的格局。這個發展過程,打破了傳統農業生產結構,加速了農村分工分業的進行和商品經濟的發展速度。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和資金從單一的土地經營逐步轉向了新的更廣泛的經濟領域。而這些產業相對於傳統農業來說有更高的回報,這就為城鎮或城鎮社區的發展提供了物質條件,同時也為農村居民離開農業和農村提供了渠道。

(4)各種規模的經濟發展中心的出現為農村人口的城鎮化提供了方向。在經濟發展中,由於一定區域承擔的職能不同,從而形成了中心和邊緣的格局。一般說來,中心發展比外圍快,中心能夠通過各種方式比外圍集聚更多的資源。在我國,城鎮承擔了經濟發展中心的角色,而不同規模的城鎮經濟發展中心的優勢是不同的。相比較而言,城鎮規模越大,對資源的集聚能力就越強。在人口流動限製鬆動的情況下,經濟發展中心的存在對農村人口產生了強大的吸引力。農民當中的一部分已經自發地流向城鎮,在城鎮中從事各種職業。盡管他們由於受教育程度、就業渠道、戶籍等原因不能進入比較好的行業,但他們所從事的各種產業,特別是第三產業使他們在經濟上站穩了腳跟。他們的子女在城鎮社區長大,不可能再回到農村。而這些榜樣的力量使更多的農村人口不安於現狀,他們就可能自發地流向各種規模的城市或城鎮。一旦全國範圍內的戶籍製度改革實現,他們就會成為被確認的城鎮居民。

(5)國家基本建設移民的安置有意識地選擇了城鎮化方向。國家基本建設需要占用一些耕地和居民點。為了更經濟合理地利用土地,也為了移民能從聚集效應中得到更多地就業機會,在移民安置方麵,如果是建立新社區,國家都主要選擇建設新的小城鎮,從而促進這些移民轉為城鎮居民。

(三)農村人口城鎮化的現狀

隨著市場經濟在中國的確立,市場機製逐漸引入了人口流動的過程,在廣大農村,因經濟體製改革的成功而從土地上釋放出來的大量勞動力,在城鄉比較利益的推動下,開始以各種方式自發地流向城鎮,這種鄉村人口流動的直接後果便是人口的城鎮化。

我國的城鎮化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1.從1949年到1957年,是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起步時期。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工農業生產很快恢複到新中國成立前的曆史最高水平。由於當時工農業發展形勢好,城鎮人口的劇增沒有給國民經濟造成壓力,因此,國家也沒有對鄉村人口向城鎮流動采取限製措施,對農民實行開放,吸收農民進城或進工礦就業。1952年,全民所有製工業部門職工為510萬人,1958年增加到2316萬人,工業部門新增的職工,絕大部分是從農村招來的。在這一時期,農村居民享有較充分的自由遷居城市的權利。在城鎮人口增量中,56%為遷移增長,新增的2700萬人口中約1500萬來自農村。同時,在這一時期,農村居民在農村內部也有充分選擇職業的權利。據估計,在50年代,農村各種專業手工業者約200萬人,而兼營商品性手工業的農民約1000萬人。廣大農民的進城,為“一五”期間825項大型工業建設項目提供了勞動力,同時也大大推進了中國城鎮化進程。

2.從1958年到1965年,是我國城鎮化大起大落階段。1958-1960年為城鎮人口機械增長時期。1958年,違反客觀規律的經濟建設“大躍進”開始,城鎮發展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急躁冒進。全國有2195個城鎮都在建設工業項目,1958-1959年間,國家在建製市一級城鎮建成了1000多個限額以上的大型企業,三年“大躍進”期間(1958-1960年),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占國家財力的60%以上,大大超過國家負擔能力,三年共吸納1950萬農村勞動力進城,新設33個市,新設縣城以上建製鎮175個,城鎮人口增加3124萬,達到13073萬人。1960年底比1957年底城鎮人日增加31.4%,其中90%為機械增長。由於在農村內部抽調勞動力大煉鋼鐵等,1958年農村勞動力比上年銳減3800多萬人。農業勞動力占社會勞動力的比重陡降至58.3%。同期城鎮非農業職工增加了2500萬人,其中近2000萬來自農村。在這一時期,農業勞動力在農村內部的轉移也相當可觀。1958年,各種小鋼廠在全國農村拔地而起。到該年底,社辦工業職工就達1800萬人。

然而,這次農業勞動力轉移“浪潮”的壽命卻極其短暫。很快進入了1961-1965年的城鎮人口機械減少時期。由於大量農業勞動力脫離農業,1957-1960年間,糧食產量下降了24.4%,所以,從1961年開始不得不進行為期三年的經濟調整。在調整期間,大批勞動力不得不重新回到農村務農。

國家為減輕城鎮負擔,精簡企業,停建緩建大批項目,企業數從1959年的31.8萬減至1962年的19.7萬,加上三年自然災害,國家調整政策,動員2000萬城鎮人口回鄉參加農業勞動,1961-1964年全國城鎮人口淨減3188萬,城鎮人口降至1957年的9885萬人的水平。同時,為了減輕城鎮人口,1963年12月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了《關於調整市、鎮建製,縮小城市郊區的指示》,提高了市鎮設立標準,以減少設置數量。設鎮人口標準由2000人提高到3000人,非農業人口由50%提高到70%,因此,城鎮數由1961年的208個減至1964年的167個,淨減41個,比1957年還少9個,“一五”期間設的一些市退回到建製鎮,1964年國務院批準公安部《關於戶口遷移政策規定》,開始對遷入城鎮人口實行嚴格控製政策,導致1961-1965年平均每年城鎮人口遷入率為35.9%,而遷出率高達53.5%,淨遷入率為-17.6%,這個時期是中國城鎮人口遷移史上的特殊時期,大批城鎮人口向農村遷移,被稱為人口倒流期。

3.城鎮化停滯時期。從1964到1978年,是中國政治、經濟最動蕩的時期,在這一期間,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基本上被置於政府的嚴格控製之下。針對大量農業勞動力進城就業給城鎮就業和食品供給造成的壓力,從50年代後期開始,政府就嚴格限製城市企業從農村招工。早在1958年,國務院就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此後又進一步實行了與這種戶籍製度相配套的食品供給製度、就業製度、住房製度、教育製度等等。這樣,從60年代前期開始,就基本上堵死了農村勞動力自由流入城市的通道。此後,廣大農民基本上被排斥在國家工業化進程之外,越來越多的勞動力滯於農村,承受著半失業的痛苦。在傳統工業化模式下,雖然我們用城鄉隔離製度把廣大農民拒之於城門之外,並且不惜以降低效率來維護城市的高就業,但也未能擺脫城市就業問題的困擾。在60年代初,城市中就出現了新畢業生就業難的問題,1963-1964年期間政府就提出了把大部分畢業生送往農村的“15年安置計劃”。從1968年底到1977年,約有1600萬城市青年被送往農村,同期還有數百萬城市機關幹部和知識分子被下放到農村勞動。這種人員由城市向農村的反向流動,固然有著直接的政治目的,但向農村轉嫁城市就業危機也是不容置疑的。城鎮化水平由原來的18.0%下降到17.6%。

這樣,從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後期,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就處於萎縮狀態。在城鄉隔離最為嚴重的1958-1975年期間,在城鎮新增人員中,自然增長所占比重高達77.3%,機械增長僅占22.7%,有些年份(如1966-1970年)機械增長甚至為負值。這一時期,統購統銷製度的實行,使農村商品市場萎縮,廣大農村原來以農副產品為原料的家庭手工業和個體小商小販迅速衰落,國家通過人民公社這樣一種組織製度,把農村勞動力固定在有限的土地上,農村就業基本上就剩下從事農業生產這一條路。

4.1979年後的城鎮化健康發展時期。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推進城鄉經濟體製改革和對外開放。給我國小城鎮建設帶來了發展的機遇。①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改革不但解放了農村勞動力,而且使農村生產有了更多的剩餘和農民生活獲得了巨大的改善,於是對市場交易活動的需求日益增加,小城鎮逐漸繁榮起來。②國家實行了鼓勵農村發展鄉鎮企業的政策,從而也帶動了小城鎮的建設。鄉鎮企業的發展對小城鎮建設的推動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使小城鎮建設有了經濟保證,二是增加就業機會,吸引更多的人口集聚。蘇南、廣東珠江三角洲、膠東半島、遼東半島等地,是我國小城鎮建設發展最快的地區。農村剩餘勞動力大規模向城鎮遷入,促進了農村人口城鎮化水平迅速提高。

城鎮化過程表現在人口方麵就是農村人口流入城鎮的過程。據有關部門調查,農村人口流入城鎮的動機依次為:尋求職業,獲得更多的收入和更多的消費品;喜歡城鎮生活和城鎮文明,為了讓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享用良好的醫療衛生設施等。

農村人口城鎮化是以農村勞動力非農化就業過程為前提的。而這個過程有幾種不同的路線。在已經完成城鎮化的農村人口中,主要經過的是以下的幾條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