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對民工潮的評價(1 / 3)

當民工潮剛剛出現時,社會對它的評價以消極判斷為主,因為,它給予社會生活表層的刺激,主要是一種令人不安的震蕩。從1993年下半年開始,人們對農民流動就業的認識逐步得到深化,評價傾向發生重要轉變。在這一轉變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的人物之一是資深經濟學家杜潤生,他曾不止一次地指出,以民工潮為表現形式的農民跨區域流動就業是中國農民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和鄉鎮企業之後的又一個偉大創造。不過,時至今日,仍有人主要從消極方麵看待民工潮。比如,“中國新聞網”於2002年2月13日發表的《民工潮潛伏隱憂》一文,就完全從負麵評價民工潮,斷言“民工潮衝擊社會秩序”。據該文論證,“這有兒個方麵的體現”;“其一,農民進城後‘搶’走了部分城市人的飯碗,造成城、鄉之間的矛盾。……麵對城市的繁華,許多民工產生了不平衡的心態。他們並不感謝城市為他們提供了就業機會,相反,……他們對城市和城市人抱著敵意。有些民工甚至幹起搶劫、盜竊等犯罪的事情,嚴重衝擊著社會秩序的安定”;“其二,民工進城後,親身體會到城鄉間強烈的反差,加劇了抵觸社會的心理。……當年輕的農民在城市實現不了他們的夢想時,他們往往把怨恨發泄到社會上”;“其三,大量民工湧入城市,加重了城市負擔。由於中國經濟發展還未到富裕階段,不少領域、設施,如交通、能源等對城市市民的優惠、補貼,隨著大量民工的湧入,無法達到原有的效果,增加了大量額外的資金、補貼,使城市負擔加重。”

我們認為,對民工潮的評價要切忌簡單化、片麵化,既應看到它的積極作用,也應看到它的消極影響。如果隻盯住它的消極影響,就會對民工潮做出完全否定的評價,從而不利於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進一步轉移,這樣便會大大延緩城鄉隔離的二元社會結構的壽命;如果隻強調它的積極作用,就會使民工潮中已經存在的一係列社會問題被忽視,從而得不到解決,當這些問題積累、激化到一定限度的時候,必將造成嚴重的後果。

(一)民工潮的積極作用

概括地說,民工潮的積極作用表現為它宣告了中國農民的第三次解放!在土地改革運動中,在我國實行了兩千年左右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製被摧毀,廣大農民直接占有主要生產資料,成為土地的主人,地主對他們的剝削和壓迫隨之結束,這是他們獲得的第一次解放。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廣大農民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創造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把自己被嚴重壓抑的生產力從計劃經濟的管製中釋放出來,從僵化的人民公社體製下釋放出來,中國農村從此走上騰飛之路。這是中國農民的第二次解放。以民工潮為標誌的第三次解放,使中國廣大農民從極不公正的二元社會結構的鐵籠中探出頭來,第一次呼吸到了城市文明和工業文明的新鮮氣息,第一次直接把自己溶進了中國現代化的滾滾洪流。民工潮既表明了流動農民對城市文明和工業文明的殷切向往,也體現了他們對我國愈來愈嚴重的城鄉差距、工農差距,收入差距的抗議。民工潮不但使中國農民獲得了第三次解放——其作大意義絲毫不亞於前兩次,也使整個中國在驚訝中看到了一個流動社會、一元社會、公正社綜合專家們的觀點,民工潮的積極作用至少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它使一部分農民“掙了票子”,也就是增加了貨幣收入。據安徽、江西、河南、四川、湖南、湖北六省抽樣調查推算,1992年外出農民工創造的勞務總收入達280億元,每人平均創收1200元。其中安徽外出農民工年平均收入5000元左右的占10%,2000元左右的占60%,1000元左右的占20%;全部農民工共創收75億元,比當年全省55億元的財政收入多出20億元。另外五省外出農民工創造的總收入分別是25億元、20億元、50億元、70億元、40億元。在1993-2000年間,外出民工的收入有所增加。據2002年2月18日《光明日報》報道,僅鄧小平同誌的家鄉廣安一個縣,2001年外出務工者彙回的資金就達到14億元,是全縣財政收入的10多倍。一些貧困地區“輸出一人,脫貧一戶”;不少農民外出打工後,全家“一年吃飽飯,二年穿新裝,三年蓋新房(指普通農舍)”。外出民工增加的收人,不僅提高了農民的消費水平,增強了農村的社會購買力,而且被用於發展第二、三產業。

2.它使一部分農民“換了腦子”,接受了現代城市文明的“洗禮”。一般而言,現代文明首先是與城市文明聯係在一起的。現代的思維方式、審美情趣、生活方式等,總是首先被城裏人接受,然後才向農村輻射的。城市之所以對農民特別是新一代青年農民其有巨大的誘惑力,原因之一就在子此。民工進城除增加了經濟收入之外,尚有各種無形的收益。感觀的滿足,也是一種所得。在很多農民的心目中,城市是另一個世界,到城裏走一趟,即使沒能找到工作,見見“市”麵、開開眼界也值得。進城的過程實際上間接地實現了他們旅遊的目的,滿足了他們對“新世界”的好奇和探索心理。許多青年農民進城後,學“城裏人那一套”學得飛快。他們在參加城市經濟活動的過程中,不斷學到新知識、新技能,逐步適應城市的生活節奏和契約化社會關係,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鍛煉,不知不覺地實現了自身素質和精神風貌的現代化。進城民工往往會為自己貼近現代化生活而自豪,每到春節,“衣錦還鄉”,高談闊論,眉飛色舞。“出去一個學生,回來一個先生”,便是民工受到城市文明“洗禮”的寫照。

3.它極大地推進了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聲勢浩大的民工潮不隻是改革開放的產物,同時它還反過來變成了改革開放的促,進力量。實踐表明:凡是那些改革開放力度大、範圍廣、外來投資多的地方,對民工的需求就越多,湧入那些地方的民工潮就越洶湧,那裏的改革開放事業就越興旺發達,經濟發展速度就越快。反之,凡是那些改革開放速度較慢、外來投資少的地方,對民工的需求均較少,到那些地方的民工便很少,自然,那裏的經濟發展速度就較慢。因此,完全可以說,改革開放事業與民工潮二者之間,具有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緊密關係。這裏不妨舉幾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民工潮對改革的促進作用。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的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但勞動力市場的發育明顯滯後。市場體製的建立呼喚勞動力市場的發育。勞動力市場的運行以勞動者的自由流動為前提,沒有流動、沒有交往,就無法形成市場。大批農民自己離開家園,進入異地,利用市場信息,尋求就業機會,參與就業競爭,通過勞動者與企業供需雙方的自主決策權實現勞動就業,這就使勞動力的配置決策權由行政主體轉移到農民和企業輸場主體手中,形成了由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的新機製,從而大大推動了城市勞動用工製度及其工資製度的改革。②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快速起步的時期,由於生產還處在勞動密集型階段,對勞動力的需求很大因而很容易拉動工資水平上漲,從而減弱經濟高速發展的勢頭,並破壞改革的進程。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經濟迅速發展的時候,由於中西部勞動力的充足供給、使這些地區的經濟得以持續發展,不僅如此,由於大量使用了民工,降低了勞務價格,這就使我國消費需求迅速增長的勢頭得到了一定的抑製,從而為改革提供了一個較為穩定的外部環境,保證了改革順利而持續地進行。③50年代,以1951年和1958年國家公布的兩個戶口管理製度條例為標誌,逐漸形成了延續至今的戶籍製度。這個製度的基本功能是限製社會成員區域間的自由流動。這個製度當時對於起動工業化和社會穩定有積極作用,但它構建了封閉性很強的經濟和社會結構,抑製了經濟發展的活力。大規模民工潮的出現,位勞動力資源的配置初步實現了城市和鄉村通開,鄉村和鄉村通開,促進了包括勞動力在內的多種生產要素在更加開放的條件下、在更大的區域範圍內自由組合。由此,社會經濟生活中許多封閉的結構變成了開放的結構,傳統的城鄉關係格局、區域關係格局大大鬆動,這便導致戶籍製度的改革勢在必行,並在事實上已經使戶籍製度出現了一個大大的裂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