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曆史上看,除戰爭和災荒時期農民被迫流動之外,中國農村很少發生大規模的人口流動。現在數千萬農村勞動力之所以爭先恐後地從農業領域轉移出來,既有深刻的社會原因,也有農民自身的原因。自然,後者是主要的原因,如果沒有“精彩世界”對農民的深深吸引——這種吸引既有物質上的,也有精神上的——那麼不論社會工業化和城市化多麼需要農業勞動力大規模轉移,農民都不會“背井離鄉”。
具體地說,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社會工業化的需要
從生產力方麵考察,人類社會曆史發展的進程是:漁獵社會→農業社會→工業社會→信點社會。議也就是說,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發展具有曆史的必然性。而一個國家的工業化過程,實際上是勞動力由農業部門轉向工業和其他非農業部門,由農村轉向城市的過程。這種勞動力轉移既有利於推動農業現代化,也有利於工業部門的發展,使整個社會生產大幅度增長。縱觀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發展史,到一定時期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主要是工業)轉移是一種普遍規律。18-19世紀,英、法、德等國家在開始產業革命時,農業勞動力占社會總勞動力的比重下降了60%多,之後逐年減少。20世紀後,隨著科學技術和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速度更快。60年代初,聯合國曾做出估計,每年約有1000萬農民流向城市,即每天2萬~3萬人;10年後是1400萬人,即每天3萬~4萬人。目前,資本主義發達國家農業勞動力比重平均不足10%,英、美等國僅占2%~3%。而我國,現在12億人口中竟有9億農村人口,有4.4億多農村勞動力,其中,剩餘勞動力達1.2億多。隨著現代化建設的發展,隨著工業化速度的加快,這部分剩餘勞動力要求轉移,確屬必然。
(二)城市化水平滯後
一般來講,伴隨著國家工業化的推進(表現為第二、一三產業在國民經濟總量中的比重的提高),城市化水平(主要指標是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也將不斷提高,這是產業結構變遷引起就業結構變遷的結果,也是市場機製在資源配置過程中發揮作用的結果。世界上所有發達國家在實現工業化的同時,無一例外的都推進了城市化。今天發達國家城市化水平已達到80%左右,英、美等國在90%以上;發展中國家平均在40%以上。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國城市化水平僅為36%,還趕不上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我國工農業產值之比已由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7轉換為現在的7.5:2.5,但城鄉人口之比卻長時期凝固在2:8上,這在世界上是絕無僅有的。造成這一現象的緣由,除人口增長過快外,主要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曆史時期中,我國工業化主要是在城鄉隔離的環境下並且獨立於城市化進行的。通過工農之間、城鄉之間的不等價交換,農業為城市工業發展不斷提供資金積累,而壁壘式的戶籍、口糧、住房、教育、醫療和養老等製度卻把大量的勞動力滯留在農村,使本來就存在的二元社會結構更加畸形化。如果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在推進工業化的同時也推進城市化,逐漸把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那麼現在就不可能彙成洶湧澎湃的民國潮。可以說,民工潮反映了由城市化滯後所帶來的社會危機,它是對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一種懲罰。
(三)農業比較利益低
改革開放以來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確立了農戶家庭經營的地位,使農民重新獲得了土地使用權、生產經營自主權、收益分配權和資金、勞動等資源的配置權,充分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使農業勞動生產率大大提高,這樣,必然會使農村出現大量有待轉移的剩餘勞動力。目前,我國人均耕地僅0.08hm2,農村農業勞動力人均占有耕地也隻不過0.23hm2左右,耕地在逐年減少,而大部分地區農業仍以種植業為主,耕地麵積的狹小使種植業形不成規模效益,進而導致農業開發在深度和廣度上不能滿足大量新增勞動力就業的需要。近年來,我國農業已喪失了在改革之初所獲得的發展優勢,其比較利益呈逐年下降之勢。1980-198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率為1985-1988年為5%,而1989-2000年僅為2%,遠遠低於同期城市居民增長近10%的水平。另一方麵,隨著城市改革的全麵推進,物價逐步放開,農用生產資料的價格一漲再漲。這樣便嚴重傷害了農民的務農積極性,迫使他們棄農流動。在90年代,在我國農村4.4億多勞動力中,從事第一產業的有3.3億,占75%;從事第二產業的有5456萬人,占12.4%;從事第三產業的有5544萬人,占12.6%。由此可見,經過幾十年來農村經濟特別是鄉鎮企業的發展,農村勞動力在這一、二、三產業中的分布格局有了很大變化,但總的看來,勞動力資源配置仍不合理,最突出的是農村第三產業從業人員太少。第三產業是吸收勞動力容量最大的產業,第三產業不發達,剩餘勞動力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