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出路(1 / 3)

據測算,在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我國農村剩餘勞動力還將不斷產生,民工潮還將存在。1997年1月24日《南方周末》刊載的一篇文章甚至說,“中國在未來10至20年內,可能爆發人類曆史上最偉大的勞動力流動現象”,“民工潮將再掀巨浪”。為了使農村的大量剩餘勞動力能夠順利地從土地上轉移出來,或者從土地上找到新的出路,有關的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特別是各級各地政府必須不斷尋找各種有效對策。一般認為,目前應采取以下對策,這些對策有些是觀念上的,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間接的。

(一)轉變勞動力是包袱的觀念

我們國家缺的是資金,多的是勞動力。我們怎樣麵對現實,看待勞動力這個資源呢?如果我們把農村剩餘勞動力資源充分利用起來,會收到巨大的經濟效益。資本主義發展工業有個資本原始積累過程,我們國家發展經濟也有這樣一個過程。河南林縣的有關同誌講,修紅旗渠是林縣的第一次原始積累,10萬民工出太行是第二次原始積累,有了這兩次資本積累,才遍地開花地辦起了鄉鎮企業。因此,原始積累不一定都是先搞貨幣積累,也有從勞動力積累開始的,這同樣也可以達到原始積累的目的。把剩餘勞動力充分利用起來,作為替代資本,增加活勞動投入,這是資本積累的一個重要途徑。我國20世紀50、60年代,城市和農村都搞了一批大工程,現在看來都令人驚訝。以當時的財力,是怎麼搞起來的?重要的一條就是勞動積累。當然,現在不可能完全采取當時的做法,但“勞動就是資本、就是財富”這個道理,仍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和運用。現在很多人對這一巨大財富還重視不夠,常常認為人多為患。因此,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問題首先要解決觀念問題,不要把它當做包袱而要當做財富;有勞動力才有生產力、創造力,才能發展各種產業;有勞動力才有多樣化的消費,才有繁榮的市場。事實上,我國經濟較發達的地方,都是勞動力稠密的地方。我們隻有轉變了觀念,不把勞動力看成包袱而看成財富,才能積極開發、利用它,使它轉化為資本。

(二)發展精細農業,提高土地利用價值

1997年3月1日,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李鵬同誌在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上鄭重提出,“農村剩餘勞動力首先要向農村經濟的深度和廣度進軍”。由於我國農業勞動力人數太多,因而無論做出多麼艱巨的努力,都不可能將全部的農業剩餘勞動力從農村轉移出去,這就決定了一部分剩餘勞動力必須從事農業,必須同土地打交道。“無工不富”這種說法對廣大農村和農民並不完全合適,它導致農民不安心農業,都想外出打工,視農業生產於不顧。其實,如果大力發展精細農業,充分挖掘農業的潛力,一部分剩餘勞動力在農村內部也可以找到出路,也可以殷實地富裕起來。所謂精細農業,不僅是指傳統的精耕細作,更重要的是指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上,發展立體農業和生態農業。所謂立體農業是指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充分合理地利用光、熱、水、氣等自然資源,通過空間和時間上的合理安排,使農作物生產達到最佳配合,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從而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例如,把利用光、熱的平麵型轉為立體型,便可成倍利用光、熱資源,像在果林中種玉米,玉米下種耐陰牧草,就大大利用了光熱空間。另外,還可利用不同植物生育期的差異性,進行套種;利用不同植物需要光、熱不同的特性,進行立體組裝,使各自獲得所露的生長環境。所謂生態農業,是指利用微生物、植物、動物之間的相互轉化關係,建立良性循環的生態係統。例如,在稻田裏養魚,養萍,可使小魚吃水稻害蟲和雜草種子,魚大了吃萍,萍又能抑製一些水稻病的發展。又如,在棉壟間種大蒜能驅逐棉蚜,在馬鈴薯間種蓖麻能克製主要害蟲蠐螬,減弱馬鈴薯退化,增加產量。再如,農戶養雞,雞糞發酵喂豬,豬糞,人糞生沼氣滿足生活需要,沼氣渣養蘑菇,蘑菇養蚯蚓,用蚯蚓養雞,這個循環隻用較少的投入就可獲得較高的產出。因此,發展精細農業符合我國人多地少的現實,有利於提高農業產出,減少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向外遷移。

(三)鼓勵農業勞動力從事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從借鑒世界上不發達國家農業勞動力轉移的經驗看,印度的經驗很接近我們的現實。印度與我國完全一樣,一直麵臨著相當嚴重的農業勞動力過剩問題。為了緩解農業勞動力就業壓力,從1977年開始,印度政府製定了“以工代賑”計劃,1980年更名為“全國農業就業計劃”,用糧食代替現金作為付給農民的工資,組織農業勞動力從事各項農業基礎建設。實踐證明,這對緩解農業勞動力就業壓力具有重要作用。我國農村改革之前實行廣泛的活勞動積累,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推行“以工代賑”,這兩項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從國情出發,我們完全應該提倡勞動積累,以此作為創造物質財富十分重要的一種形式,讓農業勞動力通過勞動積累的方式創造新的就業機會與門路。一方麵,國家用糧食、棉花、布匹、鐵鍁、鋼釺、炸藥、雷管、運輸工具等,作為付給農業勞動力的勞動報酬,支持農民造橋鋪路、種草綠化、平整土地、興修水利等等,並把這作為一種製度確定下來,長期堅持不懈地貫徹下去;另一方麵,把這種做法作為農業勞動力應盡的義務予以固定,從政策上規定每個勞動力每年必須義務投工投勞一定時間,而這種投入屬於義務勞動的性質,沒有或隻有少量報酬。“以工代賑”的勞動積累,既有利於克服資金短缺的劣勢,又有利於充分發揮農業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不斷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使農業發展後勁得以持續穩定地增強,從而減輕農業勞動力就業轉移壓力。這將是一項利國利民、功在千秋的事業。2002年3月6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曾培炎在九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所作的《關於200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明確強調,要“擴大以工代賑規模”。當務之急是因地製宜地搞好規劃,力爭建設一項成就一項,使之成為轉移和疏散農業勞動力的一個固定的、重要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