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向思聰跟王晶認識十年了,大學的室友,畢業後在一個城市,自然越走越近。

很多人都覺得,王晶跟思聰做朋友比較吃虧,因為思聰長得美,又喜歡打扮,走到哪裏都是引人注目的,自然也總是比王晶受歡迎。

大學裏頭,如果她們同時認識十個男生,多半有九個都是追求思聰的,剩下的一個,即使對王晶有點興趣的,也會很快被她的淡漠給嚇跑。

所以接近她倆的男生,多半是對著思聰獻殷勤的。沒有幾個女孩子受得了這個,總是淪為別人的陪襯。

可王晶仍然跟思聰一起上課、吃飯、晚自習、去圖書館,也常常相約一起玩。

曾經有過一個同係的師兄,那陣子常有意無意地往她倆跟前湊,思聰看得出來,他有點喜歡王晶,可王晶還是一幅愛理不理的鬼樣子。

而思聰隻單獨去找過那個師兄兩次,他就已經開始轉移目標了。

思聰沒過多久就覺得,太沒有挑戰性了,再說也沒必要為他得罪王晶。後來,思聰跟王晶就都沒怎麼再搭理他了。

可王晶對這件事仿佛毫無所覺,思聰本來還有些歉疚,可過了一陣看王晶一點反應都沒有,於是也放了心。

沒有人知道,王晶其實是真的不在意。

倒不是因為她長得不好看,十八二十的少女,加上先天條件不錯的話,自然有一種清純動人之處。可她隻是沉靜而淡漠的,看著別人的悲歡離合,好象總是遊離於熱熱鬧鬧的校園生活之外。

直到成為非常要好的朋友之後,思聰才恍然大悟,是王晶這丫頭太早熟了,十五歲就開始早戀了,上大學的時候,人家還都在忙著憧憬愛情,她已經埋葬了初戀。

也難怪她總是淡淡的,思聰至此徹底放了心,慢慢地也習慣了這樣的王晶。

對思聰來說,王晶似乎一直也就是這樣的角色,一個可以談心的朋友,卻不會對自己有任何威脅。

遇上吳正羽,是向思聰的人生中,第一次主動喜歡上一個男人,而那個男人毫無所動。

思聰有時候會覺得沮喪,那麼明顯的暗示,他不可能還不明白吧?工作上,他可是從來都是悟性奇高的,所以在同級別的公司主管裏,他是最年輕的一個,也是同年齡的同事裏麵,級別最高的一個。

思聰也知道,盯著他的女同事不少,象這種公司,每個人的工作量都是滿負荷的,很難有多餘的時間忙著社交,很多女同事除了在辦公室和公事上的接觸,幾乎沒有機會認識別的男人,所以大家都把眼光盯向公司內部的未婚男士,而吳正羽,無疑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個。

不過之前思聰倒並不是太擔心,總覺得以她的條件,其他人根本不是對手。再說她也一早打聽過,正羽目前也沒有女友,甚至沒有感覺到他對誰有特別一點的好感。

他隻是溫和有禮地,對待每一個對他明示暗示的女同事,不偏不倚。

對,思聰最氣的也就是他的不偏不倚。

也許,這個人壓根就是一根木頭,思聰想著,本來麼,很多工科出身的技術人員都是不解風情的,哪怕長著一顆高科技的腦袋和一張帥氣的麵孔,也一樣是一根木頭。

可是,思聰每每又會在正羽的微笑中恍惚起來。最近他們在工作中接觸很多,所以,思聰看到他的微笑的頻率也特別高。

思聰微微歎了口氣,看來,自己還真是喜歡這根英俊而聰明的木頭呢。

一切改變出現在那次泰國餐館的偶遇之後。

自那次思聰跟李衛東和王晶一起吃飯碰見過正羽以後,正羽對思聰倒是熱情了很多,可他的話題,總是有意無意地問起王晶的情況。

聽說王晶現在沒有正式的男友,他的眼裏,竟然有些喜色。

直到有一天快下班前,正羽跑來約思聰一起吃晚飯,思聰有些意外,因為她聽說過,正羽從來沒有因為私人原因約過女同事晚餐的。

可當正羽不經意地說:“約王晶一起吧,我們老同學很久不見了。”

思聰就是再遲鈍,這時候也知道,正羽約自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如果他們的關係隻是簡單的老同學的話,想見麵何必要經過思聰?

這不,第二天又跑來打探王晶與李衛東的關係。思聰不是笨人,這樣她還不明白的話,也枉自談過那麼多場戀愛了。

可是那又怎麼樣呢?

思聰對自己的魅力一向有足夠信心,更何況,王晶與正羽有十年未見了,他們之間又能有多深的感情呢?也許不過是一時的懷舊情緒罷了。

這樣想著,思聰又有些頭疼,正羽是她這輩子第一次主動地想要得到一個人,可現在牽涉到了王晶,思聰也不知道,事情到底會如何發展了。

可至少她知道,王晶與正羽,一定有著一些她所不了解的過去。而那些過去,也許隻屬於他們兩個人,旁人再努力,大概也很難插得進去了。

早上出門的時候頭有點痛,王晶心想,前兩天跟思聰和正羽一起吃飯時,真不該撒謊說自己病了,結果這天就真的病了,倒象是自己咒自己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