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魏公鎮相州,因祀宣尼省宿,有偷兒入室,挺刃曰:“不能自濟,求濟於公。”公曰:“幾上器具可直百千,盡以與汝。”偷兒曰:“願得公首以獻西人。”公即引頸。偷兒稽顙曰:“以公德量過人,故來相試。幾上之物,已荷公賜,願無泄也。”公曰:“諾。”終不以告人。其後為盜者以他事坐罪,當死,於市中備言其事,曰:“慮吾死後,惜公之遺德不傳於世。”
【注釋】
韓魏公,即韓琦。注見“不形於言”條。相州:宋代相州治所在今河南安陽近郊。
宣尼:孔子。西漢平帝元始元年,追諡孔子為褒成宣尼公,後因稱孔子為宣尼。
自濟:養活自己。
幾:幾案。直:通“值”。
西人:指西夏,當時為北宋的敵國。
稽顙:古代一種跪拜禮,屈膝下拜,以額觸地,表示極度的虔誠。
荷:承蒙。
遺德:留下德澤。
【譯文】
韓琦鎮守相州時,因為祭祀孔子廟就住在官府。有一個小偷溜進房中,拿著刀對韓琦說道:“我不能養活自己,所以向您求助。”韓琦說:“案桌上的器皿可以值不少錢,都給你吧。”小偷說:“我想割下你的頭,獻給西邊的西夏人。”韓琦當即伸著脖子讓他殺頭。小偷叩頭說:“聽說你的度量很大,所以來試試你。案桌上的器皿我拿走了,希望你不要將此事說出去。”韓琦說:“我答應你。”他果真信守諾言,終身沒有告訴別人。後來,這個小偷因為犯了其他的事被判罪,將要被處死,在刑場上他說出了這件事的詳細情況。他說:“我擔心我死以後,韓魏公留下的德澤沒有人知道,所以一定要說出來。”
【評析】
韓琦臨危不懼,看淡生死,真正做到了孟子所說的“威武不能屈”,的確是大丈夫。但作者以為,此事還見出了韓大人的“德量過人”,則似乎多有誇詞了。因為從整個事件來看,韓琦的處理過程,並沒有顯示德量的地方。自己遭人劫持,雖然最後坦然處理了,但卻不能說是體麵的事情,即便是從普通人的心理來說,也會選擇沉默不宣。偷兒的說辭尤其蹊蹺,自己本就是偷盜,想必韓琦也不熟識,何來“願無泄”的請求呢?而且退一萬步講,韓大人即便泄露了此事,於此偷兒又有何礙呢?所以韓琦保守秘密,完全是於己有利,而與偷兒無關。如果說偷兒對韓琦還有所感念的話,猜想也隻在韓琦聽憑他取走了器皿,助他渡過了難關,如此而已。事實上,此事應該是偷兒舍大取小,放了韓琦一馬,顯示了“盜亦有道”的難得,不成想卻被說成了韓琦大度的證明。正如當年關羽在華容道放走曹操,原本展示的是武聖人的大度,卻被解讀為曹孟德的德量。生活中莫名其妙的滑稽之事,莫此為甚了。以故事結尾而論,偷兒在刑場上告白,他自以為是在揚人之長,但實際上幹的卻是揭人之短的事,想必韓琦是不願別人以這樣的事情來誇獎自己的。所以我們以為,即便這個故事是真實的,隻能說明韓琦擁有處變不驚的將相涵養,但卻不能說他有德於人,更遑論“德量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