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將忿忍過片時,心便清涼(1 / 1)

彭令君曰:“一朝之忿可以亡身及親,錐刀之利可以破家蕩業,故忿爭不可以不戒,大抵忿爭之起,其初甚微,而其禍甚大。所謂涓涓不壅,將為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羅。人能於其初而堅忍製伏之,則便無事矣。性猶火也,方發之初,戒之甚易;既已焰熾,則焚山燎原,不可撲滅,豈不甚可畏哉!俗語有雲:得忍且忍,得戒且戒,不忍不戒,小事成大。試觀今人忿爭致訟,以致亡身及親、破家蕩產者,其初亦豈有大故哉?被人少有觸擊則必忿,被人少有所侵淩則必爭。不能忍也,則詈人,而人亦詈之;毆人,而人亦毆之;訟人,而人亦訟之。相怨相仇,各務相勝,勝心既熾,無緣可遏,此亡身及親、破家蕩業之由也。莫若於將忿之初則便忍之,才過片時,則心便清涼矣。欲其欲爭之初則且忍之,果所侵有利害,徐以禮懇問之,不從,而後徐訟之於官可也。若蒙官司見直,行之稍峻,亦當委曲以全鄰裏之義。如此則不傷財,不勞神,身心安寧,人亦信服。此人世中安樂法也。比之忿鬥爭競,喪心費財,伺候公庭,俯仰胥吏,拘係囹圄,荒廢本業,以至亡身及親、破家蕩產者,不亦遠乎?”

【注釋】

彭令君:生平不詳。此事見載於《嘉定赤城誌》,卷第三十七風土門。該書是南宋陳耆卿主持纂修的一部台州總誌。全誌分地理、公廨、秩官、版籍、財賦、吏役、軍防、山水、寺觀、祠廟、人物、風土、塚墓、紀遺、辨誤十五門,計四十卷。

錐刀之利:比喻微小的利益,也比喻極小的事情

涓涓不壅:細小的水流如果不堵塞。壅,堵塞。

致訟:導致打官司。

詈:責罵。

胥吏:古代的小官吏。

囹圄:也作“囹圉”,監牢。

【譯文】

彭令君說過:“一時之怒,可以斷送性命,連累家人;錐尖刀刃那麼大的蠅頭小利,可致傾家蕩產。所以紛爭不可以不忍讓。一般來說,紛爭都是起源於很小的事情,但是其造成的惡果卻很大。這就是人們所說的:‘細小的流水不阻止它,就能彙成江河;纖細的絲線不斬斷它,也可以織成羅網。’一個人如果能一開始就堅持忍讓,製伏自己的憤怒情緒,就不會有事。人的性情就像火一樣,火剛燒起來時容易弄滅,但是一旦燒成大火,就會燒掉山林與草地,很難撲滅了。這難道還不值得我們畏懼嗎?所以俗話說:‘得忍且忍,得誡且誡,不忍不誡,小事變大事。’再看看現在的人,挑起紛爭導致官司纏身,甚至送掉性命,連累家人,造成傾家蕩產,當初哪有什麼大的原因呢?別人不過就是稍微觸犯了你,就怨恨別人;別人稍稍侵占了你的好處,就一定與人爭辯。不能忍讓,這樣就罵人,別人也罵你;毆打別人,別人也毆打你;告別人的狀,別人也告你的狀。相互仇恨,各人都力爭取勝。這種心思越熾熱,就越無法遏製了,這就是送掉性命,連累親人,傾家蕩產的原因。不如一開始就忍住憤怒,過一會兒,心境也就自然平靜了。如果紛爭一開始就忍讓,別人果真侵占了你的利益,慢慢地以禮相詢;不行的話再去打官司也可以。如果官府主持正義,但判決有些嚴厲,也應當委曲求全,照顧鄰裏的情義。這樣就不會傷財,也不會勞神,身心安寧,別人也能信服你。這就是世上的安樂法。比起那些竭力與人紛爭,以至於費心費財,伺候官府,巴結小吏以及關進監獄,荒廢事業,甚至丟掉性命連累親人的人,中間的差距是多麼大呀。”

【評析】

前些年電視劇《武林外傳》紅遍一時,劇中有一個經典橋段,很為人所引用:姚晨飾演的郭芙蓉,眼見怒氣衝天,一觸即發,但瞬間強作歡顏,緊閉目深呼吸,雙手做合十狀,口中念念有詞:“衝動是魔鬼!”“世界如此美妙,我卻如此暴躁,這樣不好,不好!”想必大家都是性情中人,多少都受到了性情衝動的痛,所以才會對此心有戚戚。對於一時而起的憤怒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前人留下了很多的名言警句,彭令君此處的闡釋尤為透辟。他不但談到了憤怒的特點及其危害,還指點了防範的措施,即在衝動初起之時,便需懸崖勒馬,強行壓住。正如醫生治病,當務之急便是扼住勢頭,然後再行慢慢調理。如果錯過時機,則會尾大不掉,後患無窮。古人雲:“患生於忿怒,禍起於纖微。”(《韓詩外傳》卷九)道理雖然深刻,但是事到臨頭,很多人還是會重蹈覆轍,除非刻意訓練,或者天賦異稟,否則很難做到言行一致。所以對於凡眾來說,真正管用和需要的,不是深刻全麵的道理,而是簡單易行的措施,所謂“法下易由,事寡易為”。彭令君的建議正是如此。“將憤之初則便忍之,才過片時,則心便清涼”,的確能夠將人們從出離憤怒的魔界拉回理性的人間,一旦“心境清涼”心平氣和,事情自會得到合理的解決。孔子在談到國家施政的時候,說了如下很受後人詬病的觀點:“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泰伯》)有時候,有些事,我們也不妨先行而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