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諤
李諤,隋代趙郡(郡治今河北高邑縣西南)人。曆仕北齊、北周、隋三朝。隋文帝時任治書侍禦史、通州刺史。公正明達,多所諫諍。
中國古代文學發展到隋代,是由追求麗美駢對回歸於平實章句的轉折時期。隋文帝反對六朝文風的不切實用,因采取政令手段革除舊習。李諤適應時代要求,期望有一個自上而下的改革,但他們都把這種改革看得簡單了,以為通過政治命令即可奏效,實際上並不能徹底解決問題。本篇即是李諤給隋文帝楊堅的上書,他要求改革駢體,而文章仍用駢體寫作,這也說明文風的形成與改變自有其內在的規律,不能用行政命令簡單解決。
臣聞古先哲王之化民也[1],必變其視聽,防其嗜欲,塞其邪放之心[2],示以淳和之路[3]。五教六行[4],為訓民之本;《詩》《書》《禮》《易》,為道義之門。故能家複孝慈[5],人知禮讓。正俗調風,莫大於此。其有上書獻賦,製睮睵銘,皆以褒德序賢,明勳證理[6]。苟非懲勸,義不徒然。
降及後代,風教漸落[7]。魏之三祖[8],更尚文詞,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蟲之小藝[9]。下之從上,有同影響[10],競騁文華,遂成風俗。江左齊、梁,其弊彌甚,貴賤賢愚,唯務吟詠。遂複遺理存異,尋虛逐微[11],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不出月露之形;積案盈箱,唯是風雲之狀。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據茲擢士[12]。祿利之路既開,愛尚之情愈篤。於是閭裏童昏,貴遊總睷[13],未窺六甲[14],先製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15],伊、傅、周、孔之說[16],不複關心,何嚐入耳?以傲誕為清虛,以緣情為勳績[17],指儒素為古拙[18],用詞賦為君子。故文筆日繁,其政日亂。良由棄大聖之軌模,構無用以為用也[19]。損本逐末,流遍華壤[20],遞相師祖,久而愈扇[21]。
及大隋受命,聖道聿興[22]。屏黜輕浮[23],遏止華偽。自非懷經抱質[24],誌道依仁,不得引預睺紳,參廁纓冕[25]。開皇四年普詔天下[26]:公私文翰,並宜實錄。其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馬幼之文表華豔,付所司治罪。自是公卿大臣,鹹知正路,莫不鑽仰墳索[27],棄絕華綺。擇先王之令典,行大道於茲世。如聞外州遠縣,仍踵敝風,選吏舉人,未遵典則。至有宗黨稱孝,鄉典歸仁,學必典謨,交不苟合,則擯落私門[28],不加收齒;其學不稽古,逐俗隨時,作輕薄之篇章,結朋黨而求譽,則選充吏職,舉送天朝。蓋由縣令刺史,未行風教,猶挾私情,不存公道。臣既忝憲司[29],職當糾察。若聞風即劾[30],恐掛網者多[31]。請勒有司[32],普加搜訪,有如此者,具狀送台[33]。
[1]古先哲王:古代先賢與聰明的帝王。化民:教化民眾。
[2]邪放:淫邪放蕩。
[3]淳和之路:淳樸溫和的方式。
[4]五教:五倫之教,即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一說為仁、義、禮、智、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