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集團?群體?中間層次(1 / 1)

1964年春,我隨同楊東蓴、邵循正諸先生前往天津考察,有幸看到收藏完整而內容又極為豐富的天津商會檔案。邵先生頗有感慨,再三向我強調社會集團研究的重要性。邵屬於沉默寡言型誠樸學者,平常少於言談,但每有建言必定是經過深思熟慮。他顯然是不滿於當時貼標簽式的“階級分析”,因此才提出這一發人深省的意見。

事隔近20年,1983年8月在複旦大學舉行的“近代中國資產階級討論會”上,我才提起這件往事,並且就此問題稍作闡明。會後,我把自己的發言整理成《關於改進研究中國資產階級方法的若幹意見》一文,經由《曆史研究》雜誌發表。略謂:“集團研究可以作為個案研究與類型研究(或個體研究與階級、階層研究)之間的中間層次。因為,階級、階層決不是個人簡單的相加,正如資本主義經濟體係也不是企業的簡單相加一樣,而集團則是個體與整體之間的紐帶。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曾把資本家稱作‘經濟範疇的人格化’,實即代表資本主義經濟領域的一係列規定和關係的綜合。這些規定和關係,在資本家個人或單個企業中固然已經存在並以多種樣式表現出來,而在一定集團(如資本集團、行業、商會等)中則往往可以更為豐滿也更為明確地得到表現。多樣性的充分展示,常使統一性的揭示更為容易,這是許多探索曆史規律性的學者的共同認識,近代中國資產階級也不例外。”

我還認為:“無論是人類社會或自然界,無論是社會或自然的哪個領域,其本身結構和研究方法都是多層次的。以生物學為例,個體的研究必須經過種、屬、科、目、綱、門的逐次歸納分類、演繹比較,然後才有可能獲致對於動物界和植物界的整體認識。而且,個體內部結構有細胞→分子→量子諸層次,個體外部環境有種群→群落→生態係統諸層次,其間同樣也存在著許多規定和關係,因而也就決定了生物學及其分支學科研究方法的多層次性。人與一般動植物固然不能相提並論,但個體與集體的關係及其間的多層次性,則是共同具有的。……因此,在資本家個人和資產階級整個(或其某一階層的整體)之間,多做一些集團(如資本集團、行業、商會以至商團、會館等等)的研究,然後再進行類型的歸納與區分,所得結論可能比簡單的上、中、下層劃分更切合實際一些。這是由於,構成資本主義經濟範疇的許多規定和關係,在集團中間比在個人(或個別企業)身上展示得更為完整和清晰,從而也就更加有利於對階級、階層作總體的理論概括。”

拙著《張謇傳稿》雖屬個案研究,但已采取群體研究方法,著重說明他如何從一個農家子弟經過科舉成為士人群體的一員,又從士人群體的低層逐步上升到高層,然後再從傳統士人群體向新起的紳商群體轉化。我的學生作群體研究者亦多,如趙軍研究辛亥時期的日本大陸浪人群體,桑兵研究晚清學堂與學生群體,朱英研究晚清商會與商人團體,馬敏研究清末民初紳商群體,等等,均各有建樹;最近王奇生又研究國民政府時期縣以下政權各層次群體狀況,也有許多創新之見。

提倡群體研究並非意在取代階級分析,而是彌補既往階級分析的缺失,並且使之與階級分析相互補益、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