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器物類型學分析
峽江地區漢晉墓葬出土器物種類多、數量大,根據質地來劃分有陶器、瓷器、銅器、鐵器、石器、玉器、金銀器、骨器等。
陶器有罐、缽、盆、盂、倉、灶、井、鼎、盒、壺、鈁、豆、燈、碟、甕、耳杯、釜、壇、器座、紡輪、熏爐、案、卮、魁、勺、排水管道、搖錢樹座、網墜、盞、串珠、瓦當、奩等,其中盆、壺、勺、熏爐、魁、燈、缽、罐等部分器物表麵施釉;另有部分硬陶器物,器形有罐、壇(雙唇罐)等;模型類陶器有佩劍俑、執刀俑、執盾俑、提袋持便麵俑、侍立俑、托物俑、持鏡俑、托盤俑、抱囊俑、吹簫俑、擊鼓俑、撫琴俑、吹塤俑、跳舞俑、徘優俑、庖廚俑、駕馭俑、執鍘刀俑、執鋤俑、持箕俑、持杵臼俑、執杖俑、拱手俑、提魚俑、提罐俑、抱物俑、按物俑、聽樂俑、坐俑、出恭俑、鎮墓俑、雞、狗、馬、豬、羊、鴨、魚、魚塘、房屋等。
銅器有尊、洗、鍪、盆、釜甑、提梁壺、蒜頭壺、壺、耳杯、簋、鈁、壺、燈、鏡、劍、奩、盤、棺飾、環、簪、鈴、車馬器、蓋弓帽、指環、釵、紐扣、帶扣、針、刀、弩機、箸、帶、搖錢樹、鐲、鑿等;錢幣種類有半兩、五銖、大泉五十、貨泉、大布黃千、鏟形幣、刀形幣、布泉、直百五銖、太平百錢、傳形五銖等。
鐵器有鍪、劍、釜、削、鋸、釘、鋤、刀、匕、鐮、犁、鏟、“S”形器、剪刀、鉤、三足架、矛以及銅格鐵劍等。
瓷器有罐、盤口壺、雞首壺、唾壺、蛙形水注、蓋盂、盞、碟、碗、缽、盂、唾壺、虎子、熏爐、盤等。
金銀器有鐲、指環、釵、紐扣、簪、頂針、豆、耳環以及一些裝飾品。
石器有硯、黛硯、獸座、耳璫、權、串飾、骰子(?)、地券、人物俑、動物俑、穿孔石器、滑石豬等。
玉器多為蟬、瑪瑙珠、玉鬆石、水晶珠等裝飾用品。
琉璃器以耳璫、料珠、串珠等小型裝飾品為主。
骨器有骨雕小獅、針等。
其他還有珍珠、鉛質梳子和耳璫、蚌質紐扣等。
如此眾多的器物不可能一一進行型式劃分,有些器物型式劃分對於本書的討論毫無意義,所以本書僅選擇一些文化因素比較複雜、能夠反映時代變化或是文化屬性有爭議的器物進行分析。
一、陶器
峽江地區的陶器不僅種類繁多,文化因素來源也比較複雜,朱順龍、褚馨將這種情況總結為“中原為體,楚蜀為用,巴韻依存”,實際情況還要複雜。
峽江地區發現了大量的陶器,但是卻少有窯址發現。專門的陶窯遺址僅發現忠縣上油坊一處,其他性質的遺址中也零星發現一些陶窯,但是陶窯和陶器的數量、規模明顯不成比例,朱順龍、褚馨認為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陶窯被後世改成瓷窯;二是受發掘限製,目前還未發現。這兩條理由值得商榷,據筆者掌握的資料,峽江地區直到隋唐時期仍少見瓷窯遺址,唐宋時期瓷器的來源還在討論之中,所以陶窯改成瓷窯的情況不能說沒有,但不應該很普遍。其次,峽江地區發掘規模和麵積已經非常大了,可是發現的窯址還是如此之少,這可能說明峽江地區原有窯址的確不多,陶器生產規模不大。因此其中部分陶器的來源要重新考慮,是否有可能是從峽江地區以外輸入呢?峽江地區處於長江水路要道,水運陶器不易破碎,成本不高,在可承受的範圍內,這種可能性不應該被忽略。通過科技手段分析陶器的成分及來源,將會有最終結論。如果此結論成立,那麼峽江地區的陶器文化因素複雜的原因就很容易解釋了。
1.罐,可以分為兩大類。
甲類 平底罐。
此類罐器形繁多,大多不能體現器形時代特征和演變規律,不予詳細論述。峽江地區自商周以來以圜底器為主,平底器不常見,春秋戰國、漢晉時期的平底器和早期的平底器似無淵源關係,將漢晉時期峽江所出平底罐和中原相比較,多能找到相同或相似器物,如大平底罐、圓肩罐、折肩罐等均來自中原地區。但是一些器物融合了其他地方的文化因素,如在峽江東部特別是巫山地區盛行在罐的下腹部留有刀削痕,器物下腹有刀削痕屬於本地特點。平底罐雖然受到其他不同文化的影響,但仍以受中原影響為主,因此歸為中原文化因素。
乙類 圜底罐,可以分兩型。
A型 折肩,根據肩部特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兩亞型:
Aa型 寬折肩,形體相對較大,肩部較寬,腹下部多裝飾繩紋。此型罐的演變趨勢是腹部由圓鼓腹變成扁折腹,圜底由圓變尖。具體式別劃分請參考蔣文的A型陶釜研究。
Ab型 窄折肩,形體相對較小,肩部較窄,腹下部亦裝飾繩紋,底部由圓變尖,如崖腳BM22:107。具體式別劃分請參考蔣文的B型陶釜研究。
此型罐和戰國時期巴蜀地區流行的小口圜底罐非常相似,少見於其他地區,應受其影響演變而來,歸為土著文化因素。
B型 頸部較高,下腹部裝飾繩紋,可以分為四式:
Ⅰ式口微侈,直徑,折肩,底微上凹,如巫山江東嘴M19:20。
Ⅱ式侈口,頸外斜,折肩,底內凹,如巫山麥沱M29:6。
Ⅲ式敞口,頸進一步外斜,底繼續上凹,如巫山瓦崗槽M16:16。
Ⅳ式大敞口,近喇叭狀,弧形肩,肩上或有雙係,底內凹。如秭歸蟒蛇寨M7:12。
此型罐在楚地流行於戰國晚期、西漢中期,峽江地區出現較晚,而且多分布峽江東部,應受長江中遊楚文化影響。
2.甕,根據底部特征不同,分為兩型。
A型 平底甕,根據口部不同分為兩亞型:
Aa型 斂口,以折肩為多,如豐都彙南M21:8。
Ab型 直口,圓弧肩,如秭歸蟒蛇寨M25:4。
B型 圜底甕,又可分兩亞型:
Ba型 形體較大,多斂口,直腹,腹部較長,腹部飾繩紋,如巴東孔包漢墓M3:22。
Bb型 廣折肩,圓弧腹,腹部較短,腹部素麵光滑,如胡家壩ⅡM:29。
A型 甕常見於中原地區。B型甕東周時期已經在峽江地區出現,如巴東高粱子遺址H1出土一件東周時期陶甕,其形製和漢晉時期的B型甕基本相同,少見於其他地區,應是本地傳統文化因素。
3.倉,峽江地區主要有以下四型。
A型 甕式倉,整體似瘦長形甕,多帶蓋,平底,有的帶三足。東漢中期常見。如前坪M111:33。
B型 筒腹罐型,倉體圓形,似罐的形狀,因此一些報告也稱之為罐,已有研究者專門進行分辨。帶蓋,多為子母口,折肩,平底。西漢中期已見並流行,兩晉時期仍有發現,早期直腹,晚期鼓腹或下腹內收成弧腹。
C型 深腹盆式,多帶傘狀蓋,倉身為盆形,平底,有的帶三足。西漢中期至王莽時期較為常見。如前坪M103:1。
D型 杆欄式倉,多為方形,模仿南方杆欄式房屋,流行於西漢中期至王莽時期。如江東嘴M20:2。
倉起源於關中地區,後為秦、漢繼承,成為漢文化中極具代表性的器物之一,所以峽江地區的倉毫無疑問淵源於中原地區。但由於各地地理環境、風俗習慣不同,倉在傳播過程中,逐漸融入各地文化之中,表現出不同的地域特色。據張建峰的研究,甕式倉流行於河南地區,筒腹式倉流行於四川地區,深腹盆式倉流行於湖南、湖北地區,廣東、廣西主要流行杆欄式倉,所以A型倉為中原文化因素,B型倉為本地文化因素,C型倉歸為長江中遊文化因素,D型倉雖然兩廣地區地區比較流行,但是由於氣候原因,南方各地均較常見,不一定是兩廣特色器物,歸為南方文化因素。
4.灶,峽江地區發現很多陶灶,可以分六型。
A型 圓形灶,僅在秭歸孔嶺墓地發現兩件。如孔M3:5,灶體近圓形,弧壁無底,單灶眼,橫長方形火門,灶麵尾端有一橢圓形煙孔,灶穴上置一鍋。
B型 馬蹄形灶,發現也不多。如前坪M32:9,方頭圓尾,呈馬蹄形,火口朝地,灶麵前端有擋火牆,後麵有圓形煙囪,灶麵上有兩個火眼,置鍋。
C型 長方形灶,基本為長方形,也有少量的梯形和正方形,灶眼有一個、兩個甚至九個不等,火門多為一個,個別有兩個。此型灶在峽江地區流行時間最長,西漢時期已見,東漢晚期仍常有發現。如江東嘴M16:1。
D型 曲尺形灶,如前坪M103:8,灶麵曲尺形,單門雙火眼,後緣無擋牆,無底,灶上置兩個小陶罐。
E型 船形灶,不多見。如秭歸蟒蛇寨M21:2,灶門處方平,與其相對的煙道處呈尖形。
F型 三角形灶,僅在石門嘴遺址發現一件,編號為M11:8、4,平麵呈三角形,灶麵有兩火眼,上置釜和甑,前壁為半圓形,有長方形火門一個,後側尖尾,有煙道。
朱津、常懷穎都對東周兩漢陶灶進行過詳細研究。常文中對灶的型式劃分、分期、起源以及不同類型灶的分布都進行了詳細的討論。本書對陶灶的類型劃分及各型灶的來源都參考了常文的研究成果。長方形灶主要流行於長江中遊地區,兩漢時期中原發現的長方形灶主要是受到南方地區的影響,其中雙火眼灶、雙火門灶集中分布於兩湖地區,考慮峽江與長江中遊的關係,C型灶來源長江中遊地區;A型、B型灶北方地區較為多見,特別以關中地區最為集中,這兩型灶屬於中原文化因素;船形灶在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福建等沿海地區發現較為普遍,峽江地區的E型灶可能是受這些地區的影響;曲尺灶僅發現於江漢地區,在峽江地區多分布於東部,所以D型灶來源於江漢地區。F型灶,其他地方未見,是否為本地特有的器形還需進一步的研究。峽江地區圓形灶和馬蹄形灶發現不多,以長方形灶、曲尺形灶為主,所以此種器物主要受以楚地為主的南方地區影響。
5.釜,根據口部有無器耳情況分兩型。
A型 無耳釜,圜底,底部多飾繩紋,根據口、頸、腹的特征可以分為三亞型:
Aa型 無頸部或頸部很短,分四式:
Ⅰ式 侈口,球形腹,如胡家壩。
Ⅱ式 侈口,腹部加深,如羅家橋M5:72。
Ⅲ式 敞口,口沿外撇,如奉節三塘崖墓SM5:5。
Ⅳ式 大敞口,腹部相對於整個器物變小,如98豐都彙南M32:6。
此型釜的演變規律是口部由侈口變為敞口,且逐漸變大,腹部由球形變為深腹再變為淺。漢晉時期常見。
Ab型 有頸,分四式:
Ⅰ式 侈口,口部較小,頸部不明顯,溜肩,腹部較深,圜底。如重慶臨江支路M5:9。
Ⅱ式 敞口,口部增大,束頸,折肩,腹部變淺,圜底。如巫山麥沱M33:4。
Ⅲ式 敞口,束頸,折肩,扁腹,底部近平。如96豐都彙南M5:44。
Ⅳ式 侈口,束頸,袋狀腹部,底部變平,如98豐都彙南M20:14。
此型釜演變趨勢為口部逐漸增大,頸部逐漸增長,溜肩逐漸變為折肩,後又成為溜肩,底部由圓變扁。漢晉時期常見。
Ac型 高領,圓腹,底下接有三足,肩上有對稱環形耳,應為陶釜甑的下部,如胡家壩ⅣM9:5。西漢中期以前多見。
B型 釜口沿立有雙耳,分為三式:
Ⅰ式扁腹,平底,如萬州大周溪M6:32。
Ⅱ式弧腹,圜底,如巫山水田灣ⅢM8:39。
Ⅲ式弧腹,底部變尖,如萬州區鍾嘴M3:13。
一般認為峽江地區是巴文化的分布範圍,而釜是巴文化流行器物,如巴文化早期遺址——香爐石遺址出土了大量陶釜,Aa型、Ab型釜的源頭很顯然是來自巴文化,應歸為土著文化因素。Ac型釜雖然在早期陶釜中找不到相一致的器形,但是和晚期巴蜀文化中流行的銅釜甑下部非常相似,應是銅釜甑的陶器仿製品,歸為土著文化因素。B型釜東漢以後才有發現,應為外來因素,這種釜和西南夷地區的立耳銅釜比較相似,如石寨山出土的銅釜M6:61和M7:82,平底,口沿立有雙耳,赫章可樂也有出土。應該是受到西南夷文化的影響。
6.壺,峽江地區發現較多。
蔣曉春進行過詳細的型式劃分,隻是蔣文把壺和鍾分作兩類器物來敘述。據孫機先生研究,壺和鍾實際上是同型異名之器,所以本書歸為一種器物,把蔣文中的鍾統歸為A型壺,蔣文中的壺歸為B型壺。A型壺,圓腹、圈足,在中原地區極為常見,為中原文化因素。B型壺,長頸,平底,無圈足,和楚文化中的長頸壺存在淵源關係,前坪M111中出土有,為長江中遊文化因素。
7.鼎,根據腹部和底部特征不同分為兩型。
A型,圜底,整個器身近球形,矮足,演變趨勢是三足簡化,器身變淺。
B型,高足,深腹,器底較A型平緩。演變趨勢是器身逐漸變方,耳足簡化。
鼎是先秦時期的禮器,各地均有發現,東漢早期以前常見,東漢中期以後少有發現。A型鼎多流行於中原地區;B型鼎深腹、高足的特征屬於楚文化的傳統,歸為長江中遊文化因素。
8.豆,根據柄的長短,分兩型。
A型,高柄豆,西漢晚期至東漢中期比較常見。如雲陽走馬嶺03M3:10。
B型,短柄豆,僅見於西漢中期,如胡家壩ⅡM6:10。
A型豆常見於中原地區;B型豆為晚期巴蜀文化的典型器物之一,歸為本地文化因素。
9.勺,分兩型。
A型 勺首平麵橢圓形,圜底,後接曲柄,柄較粗,多有刀削棱,有的在柄尾部裝飾龍首,整體製作較為精製,如鬆嶺包M9:23。出現於東漢早期,流行於東漢中期,兩晉少見。
B型 勺首輪製,平麵呈橢圓形,平底有些帶柄足,在勺首的一側捏一流狀凸起,上接彎曲的泥條柄,柄長短不一,有的尾部卷曲,整體製作草率簡單。如秭歸蟒蛇寨M19:52。西漢晚期已見,東漢中晚期流行。
A型勺流行於中原地區,如洛陽燒溝漢墓中發現多件,應屬於中原文化;B型勺多見於峽江地區,其他地方少見,為本地文化因素。
10.硬陶器。
硬陶器物在峽江地區有較悠久的曆史,20世紀70年代川大師生已在中堡島等地發現商周時期的幾何紋硬陶,漢代依然存在,時代多為東漢,器形為罐,帶壓印紋。
根據口部的不同,可以分為三型:
A型 侈口罐,如前坪M109:33。
B型 盤口罐,如麥沱M47:19。
C型 雙唇罐,常有人稱之為泡菜壇,如羅坪BLJM1:16。
印紋硬陶普遍流行於南方商周時期,直到秦漢仍有生產。峽江地區發現的硬陶器物較少,而且資料介紹較為簡單,為穩妥起見,統歸為南方文化係統。
11.俑。
“俑,痛也……《禮記》、《孟子》之俑,偶人也。俑即偶之假借字。如喁亦禺聲而讀魚容切也。假借之義行而本義廢矣,《廣韻》引《埤蒼》說:‘木人送葬,設關而能跳踴,故名之俑。’乃不知音理者強為之說耳。”此說甚是。《孟子·梁惠王》:“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像人而用之也。”趙岐注:“俑,偶人也,用之送死。”鄭玄釋為與生人相對偶,“有麵目機發,似於生人。”最早的偶或為芻靈。《禮記·檀弓下》:“塗車芻靈,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鄭玄注:“芻靈,束茅為人馬,謂之靈者,神之類。”孫希旦集解:“塗車芻靈,皆送葬之物也。”從俑的本意來看是人的形象,本書也是如此理解,也有人把動物模型稱為俑。
目前發現最早的陶俑是1937年出土於安陽殷墟的陶男女囚徒,時代為商晚期。秦漢時期陶俑盛行。秦、西漢時期關中、徐州地區發現的陶俑數量最多,製作最精致,特別是關中地區,作為皇家所在地,代表了全國最高水平。至東漢,以上兩地陶俑發現數量減少,有人認為“應與東漢皇陵內限置俑人製度有關”。而四川、廣州等地區陶俑盛行,廣州地區的陶俑數量也很多,但是其規格、藝術性、數量都無法和四川地區相比。可以說東漢中晚期四川的陶俑代表了當時全國最高的水平。
陶俑多發現於墓葬之中,作為一種特殊的隨葬品包含了大量曆史信息,對於古代社會曆史的研究有重要的價值。陶俑功能以及在墓葬中位置解讀對於了解當時喪葬思想、宗教信仰有重要的意義;陶俑的分類研究,可以了解當時社會階層構成和社會生產、生活體係,依據兵馬俑可以了解當時兵種構成和排兵布陣情況,依據勞作俑可以了解社會生產情況,依據宴飲俑可以了解當時社會娛樂情況,依據舞樂俑可以了解音樂、舞蹈史;陶俑的穿著提供了服飾信息,等等。這些信息對於解讀漢代文化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