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將鐸夫寫詩的手法集中概括,似乎可以用“諧”“隱”二字。“諧隱”提法出於《文心雕龍》第十五章,“諧之言皆也,辭淺會俗,皆悅笑也”,即以民俗語言,讓人高興發笑。講得白一點,就是說笑話。諧的定義,就是“以遊戲態度把人事與物態的醜拙、鄙陋和乖訛當作一種有趣的音像去欣賞”。“隱者,遁辭以隱意,譎譬以指事”,說白了,就是猜謎語。到文人那裏,就是文字遊戲。講個故事,讓人去猜。不過作家的文字遊戲,都有社會容量。鐸夫的詩中頗有諧與隱的特點。
鐸夫的詩,形式上有民歌風,手法上有幽默味,遇到不順眼的事,也愛幽他一默。他寫的《剝皮詩》裏,《拜金奴》:“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阿堵物(即錢),二者皆可拋。”《公費旅遊》:“朝辭神州彩雲間,千裏航行一日還。紅頭文件禁不住,客機已過萬重山。”就是諷刺錢、權和公費旅遊的。
讀鐸夫的詩,加上自己的理解,得出以下印象:
詩是我的,而且是當下這個我的,不是昨日那個我,詩不能重複別人,也不能重複自己;
詩有典型性,要作集中概括,但表現出來,卻是個別的,以個別表現一般;
詩貴形象,形象遠在天邊,近在眼前,不流於膚淺,有妙手偶得之妙;
詩是詩人心靈的震顫、意象的飛騰,有人說,詩是靈魂的“神性”;
詩人說他寫詩流了淚,不一定真的流了淚,但本質上是流了淚;
詩人寫起詩來,有點神經兮兮,那是真的,神經不顫,何以為詩;
詩是美的凝聚,無美不詩,即使寫醜,也是醜美。
最後,我想借用這一方寶地,談一個詩學觀點。我十分欣賞中國詩歌的現實主義與浪漫主義,也主張保留中國詩歌的旋律與節奏,但是否可以不受嚴格平仄約束。我喜歡詩歌有一種朦朧與含蓄,太直白就沒味道了。我幾乎每期必看《人民文學》上的詩歌部分。每年年初,必買上一年的詩歌年選,並且看得認真。我自問,我不是太保守,但對近年報刊上的某些觀點不敢恭維。有人說,他主張“反抒情和回歸日常,將詩歌從傳統意象的慣性中拉出來,形成了非常智慧的詩歌美學”。“非常智慧”那當然好,但我怎麼也看不懂這是說什麼。況且詩歌反抒情,那該抒什麼?“回歸日常”總不至於把吃喝拉撒都入詩吧?傳統意象和慣性抒情是祖國的偉大財富,總不能像偉大導師恩格斯斥責過的那樣,“把文明中間一切精致的東西當作貴族式的奢侈品來消滅掉”吧!
2013年4月25日寫於北京
(韓鍾昆:原《人民日報》評論部主任,中宣部新聞閱評員,高級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