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幹山住過一夜。傍晚,從旅舍出來,準備穿越公路去對麵的莊稼地。玉米秀出流蘇般暗紅與白金色的須子。那裏響起昆蟲的大合唱。母雞在地邊埋頭啄食,公雞警惕地眺望四周的治安狀況。
然而公路車多,準確說是車速太快,沒有橫道線,隻好等。這時,屋舍的“人”字形尖頂反射夕照,空氣中傳來仿佛隻在夜裏才有的露水的氣息。我無意間低頭,看一隻小蟲已經從馬路對麵爬了過來,就像踩在上帝的腳上。小蟲一寸長,栗子色,蓬張金紅的須毛。小蟲太勇敢了,無視卡車、出租車和農用四輪車的飛馳。一隻白色的小狗,剛剛被桑塔納撞傷。小蟲爬得很慢,顯出優雅。它怎麼能從車流如過江之鯽的公路上爬過而毫發無傷呢?我甚至想把莊嚴、大義凜然這些詞獻給它。
我想起福克納說的:“我對我們的評價是以我們做不可能之事所獲得的輝煌的失敗為基礎的。要永遠夢想,永遠定出比你所知你的能力更高的目標。”(《創作源泉與作家的生命》)福克納認為,人生的底牌就在“不可能”三字上,人所做的一切都在挑戰不可能,包括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小蟲如同幹山版的小福克納,我按照軍委最近頒布的新共同條令向它致帽簷禮,小蟲還我行進禮。
我遇到的第二件趣事跟麻雀有關。我家後麵的廢園裏麵野草瘋長,有一株草(我慚愧於沒有植物學知識,不知何草)直不棱登長了一米多高,旁葉無出,頂端有穗,如軍樂隊的指揮棒。一隻麻雀俯衝落上去,草低頭,就在麻雀要掉下去的時候,它飛開,再俯衝。我以為其樂趣超過蕩秋千。隔一會兒,麻雀找來一隻伴侶,它倆對衝落草,兩力相抵,草竟不晃。於是兩隻麻雀快樂地大叫,重新玩這個遊戲。如果兩隻麻雀落在草上的時間不一致,草彎腰;而其中一隻麻雀會撲空,再開始。當它們穩穩地共居一草時,便大叫,炫耀勝利。
沒想到麻雀竟會搞遊戲,我以為它和老鼠一樣,隻為生存奔忙。麻雀不僅遊戲,而且幽默,有搞笑態度。過去我小看麻雀了。它不僅懂得生存,還懂得“生活不過是遊戲,藝術也不過是遊戲,雖然是高尚的遊戲。我們生活在一個喧雜的時代,要想逃避它,隻有一條出路,那就是做夢。我們在夢中見到這個堅不可摧、玄秘深奧和清晰可見的世界”(博爾赫斯《文學隻不過是遊戲》)。這段話我剛剛讀到,但廢園的兩個麻雀估計早讀過了,且實踐之。
福克納和博爾赫斯提到了夢想、遊戲、可能與輝煌的失敗。我讀過,似懂非懂,以為翻譯得不對勁。而小蟲和麻雀以簡單的行為告訴我,沒啥不對勁,如泰戈爾訪問日本時在演講中所說的:“在真理中發現美,在美中發現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