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女士們,他有什麼錯?——東歐四國行紀事之四(2 / 2)

在國外不興介入個人的私生活。不像國內一些人好嚼老婆舌頭,把別人的隱私作為掛在嘴邊上的風車一樣飛速旋轉的談資。對於B君的私生活我本已打消了再詢問的念頭,誰知不久在與這個華人團體的A君談起他們這些新移民初到東歐闖世界的艱辛時,他把B君這個“太太”的形成過程作為典型事例合盤托出。

B君六年前孑然一身來到東歐,是兩眼一摸黑,對異國市場的惑然,腰包所剩無幾的窘困,離開妻子後的孤獨,賣苦力一般擺攤兒的疲憊,病了躺在床上直瞪瞪盯著屋頂的無助,他感到太苦了,他變得異常脆弱的神經馬上就要斷裂。就在他幾乎失去生存的信心時,與他幾乎同時孑然一身到東歐闖世界的她出現了。於是,她成了他的幫手,共同的命運凝聚成一種奮力拚搏的合力。她和他患難與共,他和她同舟共濟。他苦悶了,她給他以慰藉;他失意時,她給他以鼓勵;他成功時,她給他以告誡,可謂心心相印。就在那天他和她對盞慶賀一筆生意大大“火”了一把時,他恪守的“雷池”轟然塌陷了,他和她零距離地融為一體。當他正要下狠心以實際步驟譴責自己對國內妻子的背叛時,她講她有了,並且幾個月後,給他生了個兒子。於是,他給她個名份,稱之為“太太”。他依然稱國內的妻子為“愛人”。他不想總這樣“吃著碗裏的占著鍋裏的”,心裏總是遭受良心的鞭撻,幾封信件將妻子催了來,據實交代了“木已成舟”的婚變,期望妻子飽覽歐洲風光,再罵上他一頓,拿上他作為贖罪補償給她足夠在國內享受小康生活的美鈔,與他“拜拜”。可他愛人死活不依,說她是明媒正娶,受國內婚姻法的保護,要“拜拜”隻能是國外的這個充其量叫作“傍家”的女人。他“太太”聞聽後與他“愛人”執言理論,他與她結婚是在國內,因此他與她在國內才是名份夫妻;可她與他結合是在國外,在國外她與他則有夫妻名份,並公開攤牌:他回到國內屬於她,他在國外屬於她,井水不犯河水,各有各的擁有。他愛人一氣之下回國了,他每年都利用各種機會回來,起先是動員他愛人同意與他離異,可是他愛人堅決不同意。此事,他以後也不再提了,也不知達成了什麼默契。

A君說,在國內,B君這種行為保準被判個重婚罪,還被斥之為喜新厭舊之徒。可是在國外他卻是個活生生的男人,適者生存。他如果沒她,會當逃兵;他有了她,卻成了強者,無情未必真丈夫啊!

詳盡明晰了B君這段“花邊新聞”,一時竟不知是同情他在國外不同尋常的境遇還是用傳統的倫理譴責他的不義。也不知是應該理解他國外“太太”的苦心,還是應該同情他國內“愛人”的不幸。人說評價男人找女人或評價女人找男人,因為同性的目光是挑剔而異性的目光是評價。那麼,女士們,B君究竟錯在哪裏呢?

1996.11.28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