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宋朝的誌節——為末代王朝殉節者,以宋為最(1 / 3)

在《清史稿·忠義十》的最後,有兩位殉清者,均為文人,對以殺戮起家的愛新覺羅王朝來說,為其在終結之日,增添了一點儒雅韻味。

按道理,這樣一個統治中國近三百年,入主中原的異族王朝,在其謝幕之時,總該有幾位運籌帷幄的決策之士,執掌國政的機樞之流,為王朝走到這一步承擔責任才是。沒有一個王爺或者大臣,為之上吊服毒,抹脖自盡,也沒有一個都督或者總兵,為之舉槍自殺,飲彈身亡。誰也想不到,補上忠義這一課,主演這出末日節烈的挑大梁者,卻是兩位既非翰林,也非學士的一般文人:一為其文不著的梁濟(為近人梁漱溟之父),一為其名不大的王國維,屬於比小人物大一點,比大人物卻小得多的中不溜秋之輩。因之,王朝閉幕,曲終人散,如此草草了事,不免有點淒涼。

古人言,忠臣不怕死,怕死不忠臣。看來,大清王朝混得有點慘,竟找不出一位不怕死的忠臣,隻好由兩位不怕死的文人頂缸了。

這兩位以死效忠大清王朝的文人,首先其選擇的自殺地點和自殺方式,就不令人振奮。梁之沉於北京西城積水潭,王之溺於頤和園昆明湖,與屈原之投汨羅江,與老舍之跳太平湖,如此不約而同,如此殊途同歸,不禁讓人感歎中國文人之無奈。一個人想死,方法多種多樣,為什麼都要選擇赴水而逝、飲恨而亡一道呢?其實,大義凜然的這兩位,完全可以殉出來一個轟轟烈烈、驚天動地的效果,然而,從屈原起,到老舍止,中國文人所以隻能這樣窩囊地死,因為長就的骨頭生就的肉,借給他膽子也不敢鬧出什麼大動靜,於是,隻有采取赴水這種多為弱者所用的手段。想想,也頗悲哀。其次,他們殉節所選擇的死亡時間,也不免太晚,大有黃花菜已涼的感覺。通常,國亡時殉國,城破時殉國,拒降新朝殉國,複辟失敗殉國,這兩位之死,梁為公元1918年,斯時民國已七年;王為1927年,斯時民國已十六年了。離王朝終結那天,相距七八年,十幾年,時過境遷,已無任何聳人聽聞的意義。

我翻了一下王國維自沉後的《奉天時報》,大篇幅介紹的是京劇四大名旦之一荀慧生,在北京前門外新民戲院演出時裝戲《摩登伽女》,轟動京城。王國維的殉國義舉隻字未提,與數年前梁濟從積水潭撈起來的情景大致相似,整個社會無聲無息,全體公眾了無反應。因為大清王朝被中華民國推翻,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你若對這些“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小市民,問他王國維何許人也,梁濟何許人也,肯定是大晃腦袋,一問三不知。

顯然,對這兩位很晚的死,冠之以“殉”,已無任何意義。

但《清史稿》卻定性這兩位為殉國之士,為義民,那個以末代皇帝溥儀為招牌的小朝廷,還裝模作樣地賜諡追褒,這當然是一種黑色幽默。其實,當人們已經淡忘腦後曾經拖著的那根辮子的時代,二位才撲通一聲跳進湖裏,除了個人具有作秀意義之外,那些曾經做過大清王朝的臣民,如今又成為中華民國的百姓,照舊吃他的炸醬麵,照舊喝他的二鍋頭,正如聞一多詩《死水》所寫那樣:“這是一泓絕望的死水,清風吹不起半點漪淪。”跳了,也就跳了,死了,也就死了,人們對這兩位跳水者和他倆盡忠的前朝,已無任何興趣。這個近三百年的王朝,如此快速地不得人心,這才是真正的悲劇。

不過,遺老們編撰的這部《清史稿》,還是給二位留下了幾行記載:

梁濟,字巨川,廣西臨桂人。光緒十一年舉順天鄉試,嗣後為內閣中書十餘年,不遷。三十三年由內閣侍讀署民政部主事,升員外郎,在部五年,未出缺。遜位詔下,辭職家居,歲戊午,年六十,諸子謀為壽,止之不可,避居城北隅彭氏宅,先期三日,昧爽,投淨業湖(即積水潭)死,時十月初七也。遺書萬餘言,倦倦者五事,曰民曰官曰兵曰財曰皇室,區劃甚備。

王國維,字靜安,浙江海寧州諸生,少以文名,弱冠適時論謀變法自強,即習東文,兼歐洲英德各國文,並至日本留學。壬戌冬入南書房食五品俸,屢言事,皆褒許。甲子冬遇變(即馮玉祥率軍逼宮逐溥儀一事),國維誓死殉,駕移天津,丁卯春夏間時局益危,國維悲憤不自製,於五月初三日自沉於頤和園之昆明湖。家人於衣帶中得遺墨自明死誌,曰“五十之年,止欠一死,經此事變,義無再辱”雲雲。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隆裕下詔遜位,民國開始紀元,這兩位殉清“義士”,為什麼沒有馬上就殺身成仁呢?我想:首先,梁、王在清廷這架統治機器裏,自忖乃微末之士,非顯赫之流,在前朝文武眼中,不過小八臘子罷了。那些王爺宗室不殉,那些高官勳爵不殉,那些閣老大員不殉,那些將軍藩鎮不殉,一向謹慎行事的這兩位,不能不考慮,搶這個效忠就義先行者的死譽,會不會有出風頭之嫌?其次,我不敢武斷這兩位抱苟活之心,存僥幸之意,打算在新朝另求發達,但看一看,試一試,等一等,不急於即刻殉國之念頭,肯定是有的。最後終於走到這一步,其實已不完全是初始的以死明誌,而是夾雜以對新朝的徹底絕望,以及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個人煩惱。也許,死為最好的解脫,遂一頭栽進湖裏,給自己畫了個句號。

在中國曆代王朝最後覆滅的時刻,總有或多或少慷慨激昂、高風亮節、視死如歸、英勇赴義的殉節者出現,有許多可歌可泣的事,有許多可欽可佩的人,但在這部《清史稿》中,殉節者之少,少得令人尷尬。最後一章《忠義十》,記錄這個王朝末日的殉節者,也隻有張傳楷,直隸青縣諸生;孫方楷,山東益都人;王乘龍,福建龍溪人;趙彝鼎,江蘇江陰人;施偉,江蘇高淳諸生;李澤霖,廣東香山諸生;胡穆林,湖北江陵諸生,以及杭州望江門更夫某等,以殉節者身份進入這部官方史冊才得區區八人,真是可憐得很。

而且這其中最堪玩味者,第一,沒有一個天子腳下之人舍命亡身,為愛新覺羅王朝殉難。難道京城之人,由於太過於聰明世故,而裝聾作啞?第二,沒有一個滿洲人後裔為其祖先的江山變色痛不欲生。難道,提籠遛鳥的八旗子弟果然養尊處優以致身心俱廢,百無一用,也就徹底頹廢,而假作癡呆?這就是清人趙翼在《廿二史劄記》卷三十《元末殉難者多進士》中指出的“元代不重儒術,延祐中,始設科取士。順帝時,又停二科始複,其時所謂進士者,已屬積輕之勢矣,然而末年仗節死義者,乃多在進士出身之人”。在趙翼所抄錄的殉難者名單中,除了一個蒙古籍進士外,全是漢族的讀書人。看來,作為外來的統治者,元末、清末,殉難者寥,死節者少,也是情理之中事。

明末,就完全是另外一種樣子了。

明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攻陷北京,朱由檢在煤山自縊身亡,痛哭失聲者,悲憤莫名者,張皇出逃者,從死殉國者,整個北京城頓成地獄,絕對是世界末日來臨的景象。而宣統三年(1911)大清帝國宣告結束,京城內外,若無其事,士農工商,毫不在意。除了龍旗換成五色旗外,店鋪照常營業,戲院仍舊客滿,飯館依然滿座,八大胡同的姐姐們,一如往常地送往迎來,花枝招展。而在清人穀應泰所編的《明史紀事本末》卷八十的《甲申殉難》一章中,這個月卻是北京城建城以來最血淋淋的死亡之年。

其中那些慘絕人寰的細節場麵,令人不忍卒讀:

一、懷宗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丁未,賊李自成陷京師,帝崩於煤山,大學士兼工部尚書範景文死之。初,賊犯都城,景文知事不可為,歎曰:“身為大臣,不能從疆場少樹功伐,雖死奚益?”十八日召對,已不食三日矣。飲泣入告,聲不能續。翌日城陷,景文望闕再拜,自經,家人解之,乃賦詩二首,潛赴龍泉巷古井死,其妾亦自經。

二、戶部尚書兼侍讀學士倪元璐聞難曰:“國家至此,臣死有餘責。”乃衣冠向闕,北謝天子,南謝母。索酒招二友為別,酹漢壽亭侯像前,遂投繯。題幾案雲:“南都尚可為。死,吾分也。慎勿棺衾,以誌吾痛。”因詔家人曰:“若即欲殮,必大行殮,方收吾屍。”乃縊死。三日後,賊突入,見之,顏色如生,賊驚避他去。一門殉節,共十有三人。

三、左都禦史李邦華聞難,歎曰:“主辱臣死,臣之分也,夫複何辭!但得為東宮導一去路,死,庶可無憾已矣。勢不可為矣。”乃題閣門曰:“堂堂丈夫,聖賢為徒,忠孝大節,矢死靡他。”乃走文丞相祠拜,再拜,自經祠中。賊至,見其冠帶危坐,爭前執之,乃知其死,驚避去。

四、左副都禦史施邦曜聞變慟哭,題詞於幾曰:“愧無半策匡時難,但有微軀報主恩。”遂自縊,仆解之複蘇,邦曜叱曰:“若知大義,毋久留我死!”乃更飲藥而卒。

五、大理寺卿淩義渠聞難,以首觸柱,流血破麵,盡焚其生平所著述及評騭書,服緋正笏望闕拜,複南向拜訖,遺書上其父,有曰:“盡忠即所以盡孝,能死庶不辱父。”乃係帛奮身絕吭而死。

六、刑部右侍郎孟兆祥,賊犯都城,奉命守正陽門。賊至,死於門下。妻何氏亦死。其子進士章明,收葬父屍亟歸,別其妻王氏曰:“吾不忍大人獨死,吾往從大人。”妻曰:“爾死,吾亦死。”章明以頭蹌地曰:“謝夫人,然夫人須先死。”乃遣其家人盡出,止留一婢在側。章明視妻縊,取筆作詩。已,複大書壁曰:“有侮吾夫婦屍者,吾必為厲鬼殺之。”妻氣絕,取一扉,置上,加緋服。又取一扉置妻左,亦服緋自縊。囑婢曰:“吾死亦置扉上。”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