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期政治家、文學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客有問曰:“六一,何謂也?”居士曰:“吾家藏書一萬卷,集錄三代以來金石遺文一千卷,有琴一張,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壺。”客曰:“是為五一爾,奈何?”居士曰:“以吾一翁,老於此五物之間,是豈不為六一乎?”)諡號“文忠”。著有《歐陽文忠公集》吉州永豐(今屬江西)人。歐陽修自稱廬陵人,因為吉州原屬廬陵郡。
歐陽修生平
生平歐陽修幼年喪父,在寡母撫育下讀書。仁宗天聖八年(1030)歐陽修成為進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陽)留守推官,與梅堯臣、尹洙結為至交,互相切磋詩文。景佑元年(1034),召試學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館閣校勘。景佑三年,範仲淹上章批評時政,被貶饒州。歐陽修為他辯護,被貶為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
康定元年(1040),歐陽修被召回京,複任館閣校勘,後知諫院。慶曆三年(1043),範仲淹、韓琦、富弼等人推行“慶曆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等主張。慶曆五年,範、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也被貶為滁州(今安徽滁縣)太守。以後,又知揚州、潁州(今安徽阜陽)、應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詔入京,與宋祁同修《新唐書》。
嘉佑二年(1057)二月,歐陽修以翰林學士身份主持進士考試,提倡平實的文風,錄取了蘇軾、蘇轍、曾鞏等人。這對北宋文風的轉變很有影響。
嘉佑五年(1060),歐陽修拜樞密副使。次年任參知政事。以後,又相繼任刑部尚書、等職。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請求外任,不準。此後兩三年間,因被蔣之奇等誣謗,多次辭職,都未允準。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青苗法曾表異議,且未執行。熙寧三年(1070),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職,堅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縣)。這一年,他改號“六一居士”。熙寧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師的身份辭職。居潁州。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年)閏七月二十三日,歐陽修在潁州(今屬安徽省)的家中,留下一萬卷藏書、一千卷集古錄、一張琴、一局棋和一壺酒,溘然長逝。蘇軾評價其文時說:“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歐陽修卒溢文忠。
文學創作歐陽修是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領袖。他的文學成就以散文最高,影響也最大,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繼承了韓愈古文運動的精神,在散文理論上,提出:“道勝者,文不難而自至”(《答吳充秀才書》),“道純則充於中者實,中充實則發為文者輝光”(《答祖擇之書》)。他所講的道,主要不在於倫理綱常,而在於關心百事。他認為學道而不能至,是因為“棄百事不關於心”(《答吳充秀才書》)。他反對“務高言而鮮事實”(《與張秀才第二書》),主張“言以載事而文以飾言”(《代人上王樞密求先集序》)。他取韓愈“文從字順”的精神,大力提倡簡而有法和流暢自然的文風,反對浮靡雕琢和怪僻晦澀。他不僅能夠從實際出發,提出平實的散文理論,而且自己又以造詣很高的創作實績,起了示範作用。
歐陽修的文章
歐陽修一生寫了500餘篇散文,各體兼備,有政論文、史論文、記事文、抒情文和筆記文等。他的散文大都內容充實,氣勢旺盛,具有平易自然、流暢婉轉的藝術風格。敘事既得委婉之妙,又簡括有法;議論紆徐有致,卻富有內在的邏輯力量。章法結構既能曲折變化而又十分嚴密。《朋黨論》、《新五代史。伶官傳序》、《與高司諫書》、《醉翁亭記》、《豐樂亭記》、《瀧岡阡表》等,都是曆代傳誦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