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字子安,絳州龍門(今山西省河津縣)人,初唐四傑之一。王勃為隋末大儒王通的孫子,王通生二子,長名福郊,次名福峙,福峙即王勃之父,曾出任太常博士、雍州司功、交趾縣令、六合縣令、齊州長史等職。可知王勃生長於書香之家。

關於王勃的生卒年,至今尚有歧說。楊炯《王勃集序》說他於唐高宗上元三年(676年)卒,年28歲。據此,王勃應生於唐太宗貞觀二十三年(649年)。而王勃《春思賦》載:“鹹亨二年(671年),餘春秋二十有二。”據此推算,則當生於高宗永徽元年(65O年)。此為王勃自述,當可信,所以現在大多數學者認為王勃生於永徽元年(650年),卒於上元三年(676年),生年27歲。王勃是初唐詩壇上一位非常有才華的詩人,隻活了27歲,確實令人痛惜。

王勃自幼聰慧好學,為時人所公認。《舊唐書》本傳謂王勃:“六歲解屬文,構思無滯,詞情英邁,與兄才藻相類,父友杜易簡常稱之曰:此王氏三珠樹也。”又有楊炯《王勃集序》說:“九歲讀顏氏《漢書》,撰《指瑕》十卷。十歲包綜六經,成乎期月,懸然天得,自符音訓。時師百年之學,旬日兼之,昔人千載之機,立談可見。”太常伯劉公稱王績為神童。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王勃上書右相劉祥道,中有“所以慷慨於君侯者,有氣存乎心耳”之語,求劉祥道表薦。劉即表薦於朝,王勃乃應麟德三年(666年)製科,對策高第,被授予朝散郎之職。此時的王勃,才14歲,尚是一少年。

沛王李賢聞王勃之名,召王勃為沛府修撰,十分愛重他。當時諸王經常鬥雞為樂,王勃鬧著玩,寫了一篇《檄周王雞》,不料竟因此罹禍,唐高宗認為是使諸王鬧矛盾,將王勃趕出沛王府。其實王勃此次受打擊,並非真的因《檄周王雞》而觸怒高宗,而是因才高被嫉,所以楊炯《王勃集序》說他“臨秀不容,尋反初服”。王勃被趕出沛王府後,便去遊蜀,與楊炯等放曠詩酒,馳情於文場。《舊唐書。楊炯傳》說:“炯與王勃、盧照鄰、駱賓王以文詞齊名,海內稱為王楊盧駱,亦號為四傑。”

初唐四傑,在中國文學史上是一個非常著名的集團。作為一個集團,他們反對六朝以來頹廢綺麗的風氣,“思革其弊,用光誌業”,致力於改革六朝文風,提出一些革新意見,開始把詩文從宮廷引向市井,從台閣移到江山和邊塞,題材擴大了,風格也較清新剛健,對於革除齊梁餘風、開創唐詩新氣象,起了重要的作用。經過他與同時代的人的努力,“長風一振,眾蔭自偃,積年綺碎,一朝清廓”,以獨具特色的文風,奠定了他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地位。講中國文學史,尤其是唐代文學史,沒有不講到王楊盧駱的。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擊,是在虢州參軍任上殺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鹹亨二年(671年)秋冬或第二年年初,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淩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小小的參軍之職。就在他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他將罪犯藏匿起來,後來又怕走漏風聲,便殺死曹達以了其事,結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虧遇大赦,沒有被處死。此事甚為蹊蹺,王勃為什麼要保護罪犯曹達,既藏匿保護又怎能將其殺死。據新舊《唐書》所載,王勃此次被禍,是因情才傲物,為同僚所嫉。官奴曹達事,有人懷疑為同僚設計構陷王勃,或者純屬誣陷,不無道理。總之王勃兩次遭受打擊,都與他的才華超人有關。

這次被禍,雖遇赦未丟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終結,也連累了他的父親。王福峙因兒子王勃犯罪,被貶為交趾縣令,遠謫到南荒之外。王勃遠行到交趾去看望父親,途中溺水而死,從而結束了他年輕的生命。王勃的死,是渡水時遇難不幸而死,還是自殺,無從查考,總歸是懷著一腔愁憤離開人世的。

王勃的文學主張崇尚實用,認為“君子以立言見誌。遺雅背訓,孟子不為;勸百諷一,揚雄所恥。苟非可以甄明大義,矯正末流,俗化資以興衰,家國由其輕重,古人未嚐留心也”(《上吏部裴侍郎啟》)。當時文壇盛行以上官儀為代表的詩風,“爭構纖微,競為雕刻”,“骨氣都盡,剛健不聞”,王勃“思革其弊,用光誌業”(楊炯《王勃集序》)。他創作“壯而不虛,剛而能潤,雕而不碎,按而彌堅”的詩文,對轉變風氣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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