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陶朱公商訓(1 / 1)

陶朱公原名範蠡,春秋戰國時代越國人,是越王勾踐的謀士。他在幫助越國消滅吳國後功成隱退,自號陶朱公,經商理財,富甲天下。後世商人尊他為商祖、經營之神。他的經商原則“陶朱公商訓”被捧為商人之寶,傳揚海外。陶朱公的經商原則包含了經營和管理的各個層麵,以謀士和商祖的奇智曉諭商人們審時度變,預測行情;薄利多銷,長遠經營;質高貨真,誠一致富;出奇製勝,善於競爭;識人用人,善於管理……

(一)商訓十二則

一則能識人(能認得,能辨別不同的人),知人善惡,賬目不負;

二則能接納(接受采納),禮文相待,交往者眾;

三則能安業(有穩定的專業),厭故喜新,商賈大病;

四則能整頓(很快使紊亂變整齊),貨物整齊,奪人心目;

五則能敏捷(反應迅速快捷),猶豫不決,終歸無成;

六則能討賬(要回欠下的錢物),勤謹不怠,取討自多;

七則能用人(使人發揮其功能),因才器使,任事有賴;

八則能辯論(闡述理由,辯駁爭論),生財有道,闡發愚蒙;

九則能辦貨(置備商品),置貨不苛,蝕本便經;

十則能知機(明了合宜的時候),售貯隨時,可稱明哲;

十一則能倡率(率先從事;引導),躬行必律,親感自生;

十二則能運數(命運;氣數),多寡寬緊,酌中而行。

(二)商場經營要則

生意要勤緊(勤快),懶惰則百事廢。

接納要溫和(不嚴厲,不粗暴,使人感到親切),躁暴則交易少。

議價要訂明(用書麵形式明白約定),含糊則爭執多。

賬目要稽查(公司企業檢查、稽兌內部的違流程、反程序作業),懶怠則資本滯。

貨物要整理(整頓使有條理,有秩序),散漫則必廢殘。

出納要謹慎(審慎、細心、慎重),大意則錯漏多。

期銀要約定(商量並確定),延遲則信用失。

臨事要責任(對應盡的義務,分內應做的事要敢於擔當),放棄則受害大。

用度要節儉(生活儉省,有節製),奢侈則用途竭。

買賣要隨時(順應時勢,隨時以行),挨延則機會失。

賒欠要識人(識別人),濫出則血本虧。

優劣要分清(精確地區分),苟且則必糊塗。

用人要方正(正直正派,公正無私),詭譎則受其累。

貨物要麵驗(當麵檢查,當麵察看),濫收則售價低。

錢賬要清楚(清晰;明白;有條理),糊塗則弊竇生。

主心要鎮定(遇到緊急情況不慌亂、不慌張),妄作則誤事多。

工作要細心(心思周密),粗糙則出劣品。

說話要規矩(規則與禮法),浮躁則失事多。

(三)理財致富十二戒

勿鄙陋(粗俗淺薄);

勿虛華(浮華不實或虛榮,浮名);

勿憂柔(愁眉苦臉,軟弱寡斷);

勿強辯(強盛地辯是非,別真偽)。

勿懶惰(不勤快);

勿固執(堅持己見,不懂變通);

勿輕出(隨便外出);

勿貪賒(當麵拿不該拿的錢,買貨延期交款)。

勿爭趣(爭著趨附熱門);

勿薄蓄(輕微積聚,少量儲蓄);

勿昧時(不識時務);

勿癡貨(不極度迷戀財物——金錢珠玉布帛的總稱)。

(四)五字商訓

天。天為先天之智,經商之本。

地。地為後天修為,靠誠信立身。

人。人為仁義,懂得取舍,講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神。神為勇強,遇事果敢,敢闖敢幹。

鬼。鬼為心機,手法活絡,能“翻手為雲,覆手為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