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翠花放完東西出來,一頭跪在父母麵前,真心誠意地向父母承認錯誤,並述說了張震山為報那一槍之仇,利用她出氣的經過。張二虎聽後也為女兒做了張震山複仇的犧牲品而痛心,但心裏還是不能徹底原諒女兒。要不是她自身思想不健康,也不會成為張震山報複的對象,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也不能全怪別人。他隻是在心裏想著,沒有說出這些責怪女兒的話。
二虎嫂倒是心疼身上掉下來的這塊肉,早就原諒了自家閨女,忙不停地勸阻著翠花:“你這是幹啥,快起來說話。”說畢,她見女兒還是照樣跪著不起來,便要去拉。
張二虎厲聲製止著:“都是你老依著她,給慣壞了,才養成的那些惡習,造成了如今的後果。她跪就讓她跪一會兒,好好反省反省,死不了人的。”
二虎嫂也沒敢再去拉,隻好坐在旁邊看著。
張二虎沒好氣地說:“罰她跪上半天,這事算便宜她了。依我先前的脾氣,非把她打個半死趕出這個家不可。現在她既然回來認錯,村委會的人又來幫著勸,把她給送到家裏,就饒她這一回。我不能不識這點相,村裏做工作為的啥?還不是為了我們這個家。”說完,他也感覺累了,把葉子煙捏滅後,將煙鍋在鞋底邊上抖了抖,便回裏屋休息去了。
他一走,二虎嫂就趕忙把女兒拉了起來,示意她別吱聲,和她一道回屋裏去了。
不久,張翠花被安排到方便麵廠工作。回來這期間,她過的日子就像三隊墊塘裏的水一樣平靜。每天上班、下班、做家務、睡覺,安安靜靜、忙忙碌碌,既不操心,又省去了很多的煩惱,輕鬆愉快多了。生活啊!以前為什麼要往她心裏投進那樣一塊石頭,攪亂她的平靜,使她在人生的軌跡上留下了那麼不光彩的一筆。她現在才明白,生活就是這樣實際。自己是一個普通的人,就應該按照普通人的軌跡去生活。不應該做非分之想,沒有條件得到的東西,不要過分追求。否則付出了代價,到頭來還是兩手空空、一無所有。兩個月後,她便在法院的判決下與張震山離了婚,拿到了十萬元的生活費和賠償費。用這筆錢,他們還清了村裏的購房款,剩餘的錢讓二虎嫂開了間小吃店。而張震山也回國了,張翠花再也不用擔心他來騷擾自己。
自上次省地兩級在回水坨村召開現場會後,幾個月來新聞媒體連篇累牘地跟蹤報道,回水坨村大大地出名了。加上來參加“返鄉同誌走親會”的人回去一宣傳,全國各地每天到村裏來參觀學習的人,像公園裏的遊人一樣。
村裏解說不過來,就專門辦了一個展覽室,讓他們自己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