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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女工看到黑著燈駛出去的摩托車時,摩托車在離C幢樓洞口比較近的地方。如果不考慮其它因素,騎車人則有可能是從C幢剛剛出來,也有可能是從再往南的D幢出來,正好經過C幢。

當時的時間是淩晨三點半左右,因為女工騎的助力車上有時間顯示,她到了自己家時,看到上麵的時間是三點半多一點,從而能夠估算出看到摩托車的時間。

綠園小區的物業管理不是十分嚴格,雖然設有門衛,夜間也會鎖閉小區大門,但在大門一側,總是留有一個小門,供行人和單車、摩托車進出。到了深夜以後,值班門衛雖然在值班室,但通常都處於昏睡狀態。除非有人按喇叭或敲值班室的窗口,他們才會起床來把大門打開,讓車輛進入。

普克他們根據門衛的值班表,對九月二十四日淩晨當班的門衛進行了調查,沒有得到什麼有用的線索。門衛是個外地來打工的小夥子,承認那時他在睡覺,沒有人叫他開門,他也沒聽到什麼動靜。被問到如果有摩托車經過小門他是否能聽到時,他支支吾吾地回答,大概,也許……普克他們隻好放棄了從他這裏獲取線索的想法。

雖然這兩條線索,都無法提供什麼確切的結論,但對於目前普克他們的調查來說,無疑是一個令人樂觀的進展。綜合種種情況分析,方英目睹的綠園小區C幢凶殺案,其可信度起來越高。這便為普克彭大勇的繼續調查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本來,自從普克得知方英看到的整個事件,開始著手調查以後,心裏始終有一個很關鍵的疑點。那就是,方英所述中被殺的女人,不管隻是受傷還是已經死亡,這起事件都已具備構成故意殺人案的要件,應當作為刑案加以調查。但是,案件中最重要的受害者,無論生死,始終沒有任何消息。

如果那女人隻是受傷,為什麼沒有人為此報案?當然,這種情況並非毫無可能,女人雖然的確被傷,卻有某種原因使她不能、或者不想報案,而願意私下悄悄處理。

可據方英的描述,那個女人所受傷害已經相當嚴重。那個凶器砸向她的第一下,已令她出血、暈倒,而後來的幾下,更是造成血花四濺。這麼嚴重的傷,就算要私了,總需要去醫院救治、處理的吧。而在普克彭大勇對全市醫院、尤其是綠園小區附近醫院九月二十四日急診病例的調查中,卻沒有發現一個這樣的傷者。

如果那個女人已經死亡,對凶手來說,這個屍體的處理,也應該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何掩人耳目,將其全無痕跡地運出高層樓房,運出小區,以及再做下一步的處理,這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城市裏,所有的環節都不出意外,不被任何人看到一眼,如果不是運氣實在太好,就說明是做了充足的策劃和準備工作,而且可能非一個人的力量可以實現。

在沒有任何關於這個案件中受害者的消息出現之前,普克彭大勇心裏,多多少少總是有些犯嘀咕。而那位下夜班女工所提供的線索,無疑給他們對案情的分析添加了一種可能性。那兩個摸黑騎著摩托車的人,說不定正與此案有關。而車踏板上那堆黑影子,也很有可能正是普克他們努力尋找的受害者。

從時間、地點上看,這種推論和目前掌握的情況之間,沒有存在任何矛盾。方英看到女人淩晨兩點一刻左右被害,夜班女工淩晨三點半左右,看到一輛摩托車摸黑載運某樣東西外出,而地點在接近C幢樓洞口之處,雖然有可能是從D幢出來經過此處,但同樣可能是從C幢直接出來的。

如此看來,綠園小區C幢二十一層以上的住戶中,基本能夠確定有一戶人家中,曾在九月二十四日淩晨,發生了一起凶殺案。而一名故意殺人的凶手,很可能就隱藏在那些無辜的居民當中。

普克暗想,也許這名凶手,普克在前一段時間的調查中,已經和他有過接觸。也許他們麵對麵談話時,那人正在心裏為自己的凶狠狡猾竊笑,同時也為普克他們的一無所知而自得。

§§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