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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誌飛交代了自己的犯罪過程後,普克和彭大勇曾就其中一處疑點,又進行了核實調查。

綠園小區那位向警方提供線索的夜班女工曾說,九月二十四日淩晨三點半鍾左右,她看到小區高層C幢樓洞口前的一輛摩托車,沒有打開車燈,摸黑正向外開。摩托車體形很大,座位上一前一後坐著兩人。在摩托車轉彎時,女工看到前踏板上堆著一堆黑影,不知是什麼東西。

按這位提供線索的女工的說法,當時在摩托車座位上坐著的,應該是兩個人。

但林誌飛在突審中交代說,他在家將三陪女殺死(當時他認為三陪女已死)後,獨自將房間內的痕跡處理掉,然後獨自將三陪女弄到樓下,然後將屍體放在摩托車前踏板上,悄悄駛出小區,將屍體沉入淺草湖中。

這種說法與女工提供的線索顯然不符。當時坐在摩托車上的究竟是林誌飛一人,還是除他之外另有一個?兩種說法的矛盾,對案件的徹底查清至關重要。如果林誌飛的交代為事實,那麼此案基本可以確定為林誌飛獨自作案。如果女工所說為實,則此案就不會象林誌飛交代的那麼簡單,而很可能有另外至少一人了解此事、甚至參與作案。那樣一來,這個案子就是兩人以上的團夥作案了。

普克彭大勇再次向夜班女工了解當時情況,尤其是關於摩托車的座位上,究竟坐著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問題。女工非常肯定地說是兩個人。

“當時我跟他們距離又不遠,雖然他們沒開車燈,不過旁邊都有路燈,說不上太亮,不過一個人兩個人我還是能分清的。又不是黑得伸手不見五指,而且那輛摩托轉彎要跑到主道上的時候,我看見的是車的側麵,明明是兩個人影,這怎麼可能弄錯呢?”女工對普克懷疑自己的視力感到有些不滿。

“兩個人長什麼樣兒,一個都沒認清嗎?”普克問。

“這個真是認不出。本來就不是一幢樓的,人跟人就不熟悉。再加上隻是遠遠打了個照麵,畢竟天兒挺黑,怎麼認得出來?”女工反問。

普克想想,問:“那你有沒有注意,坐在車上的那兩個人個頭兒分別怎麼樣?誰高點兒誰矮點兒?”

女工認真回想了一下,說:“好像前後兩人差不多一般高吧。”

“你是指他們都坐在座位上的時候?”普克細心追問。

“那當然啦,我就看見他們騎著摩托,又沒看見他們在地上走,怎麼知道他倆到底誰個頭兒高呢?”

“兩人的胖瘦有印象嗎?”

“這個不是很清楚,不過總不會是特別胖的,反正看起來挺正常的身材。”

女工還是堅持她的觀點,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她所說的內容具有更高的真實性。走訪過女工,普克彭大勇準備返回局裏,重新提審林誌飛,指出他所交代的情況中存在矛盾,責令他把事實全部說出來。

坐到摩托車上正準備出發時,普克忽然問彭大勇:“老彭,林誌飛用來運屍體的那輛摩托你還有印象嗎?”

彭大勇說:“有,摩托車我熟悉。怎麼了?”

“這種車的座位,前後是一般高還是有傾斜角度的?”

“不一般高。後麵的座位比前麵高出一小截兒來。”

“那就是說,如果女工所說的的確是實情,她看到摩托車上一前一後兩個人,身高似乎差不多,那就說明一個問題,後座上的人比前座上的人,實際身高應該矮一點兒。”

“是啊,不過光知道這個也沒什麼用。”彭大勇說。

普克也沒再多說什麼,兩人騎上摩托車回到局裏,按照剛才的計劃重審林誌飛。關了兩三天,林誌飛象換了一個人,原本健康的身體因為吃的太少而迅速消瘦,臉上的胡子也沒刮,滿臉的胡碴,仿佛給他憑空添了幾歲年紀。喉骨顯得非常突出,在做吞咽動作時一上一下地滾動著,增加了臉部消瘦的感覺。

據看守所同誌說,林誌飛自從被關起來,情緒就一直很低落。總是一聲不吭地縮在角落裏,要麼低頭用手指劃拉著地麵,要麼仰頭看著天花板,臉上的表情空空蕩蕩的,顯出心灰意冷的樣子。送來的飯,不知是沒心思吃,還是剛進來不熟悉,嫌這裏夥食差,總之林誌飛吃的很少,以致於很快就消瘦下來。

林誌飛被帶到審訊室,坐在房子中間的椅子上,燈光非常明亮地照著他及他的周圍。普克彭大勇、還有一名書記員並肩坐在審訊桌前,表情嚴肅,聲音嚴厲。在這種環境中,林誌飛的情緒很快就變得不安起來。

再一次向林誌飛申明了警方對待犯罪嫌疑人的政策後,普克首先向林誌飛發問。

“林誌飛,對你上次交代的犯罪經過,你還有什麼要補充或者想更正的嗎?”

“沒有。”林誌飛聲音低啞,回答得很幹脆。說話時眼睛盯著地上不知哪個角落,一眨不眨地看著。

“真的沒有?我們勸你對這個問題最好慎重回答。”

“是沒有。”

“那天你把受害者用摩托車運走的時候,誰跟你一起坐在摩托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