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小熊好可愛,我買回去送小柊好了,她一定會很喜歡。」琬琬貼著玻璃窗探望。
「小柊快八歲了,已經過了喜歡布偶的年齡了。」小柊她娘笑道。
「才八歲而已,泰迪熊是全年齡的人都喜歡的禮物。」
「好吧,妳再逛逛好了,我先回去看看她。」
「好,我們回飯店見。」
換肝手術極為順利,不過身體上還需要相當時間的靜養,汪迎鎧把他住處的其中一間房間改裝了一下,增加電動起降的床和方便架設醫療設備的架子,小柊上個星期出院,便直接住了進去。
本來琬琬以為她們會有另外的房間,不過汪老大說——
「玻璃迷宮做的是營利事業,不是慈善事業,如果妳們想住免錢的房間,全飯店隻有一個地方。」
她們也不是非住「免錢的房間」不可,可是琬琬轉念一想,她們現在花的錢已經全部是他的錢了,再拿「他的」錢花在「他的」飯店上以表達節操,何苦來哉?
兩年下來,書呆的個性多少磨得懂一點現實麵,所以她沒有跟他爭那些無謂的自尊。現階段的一切以鄭氏母女倆最經濟、最方便的方式為主,小柊的需要比任何事都重要。
幸好他的套房雖名之為套房,其實已經是一間百坪以上的豪宅,光臥室就有四間,她住回自己舊日的房間,鄭姊為了照顧方便和小柊住同一間,還多了間房間出來。
幾個星期的緊迫生活實在也是累了。鄭姊隻要專心照顧小柊就好,她除了小柊之外,還得擔心一個大的。
不過……想到汪迎鎧就是自由自在過他自己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出門上班去,半夜回來她們已經入睡了,幾乎沒有多大交集,吃喝都不在一起,她也沒什麼需要「擔心」的。
……好吧,或許心裏還有一點小小的受傷的感覺,當初明明是他對不起她,難道他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因為人家已經不再愛妳了,再沒有必要花時間博取妳的諒解。
既然如此,他又為什麼要幫忙處理小柊的事呢?
早點把事情弄完,妳們早點回台灣,他才可以早點解脫。
琬琬想完,更覺沮喪。
如果能夠不再見麵多好,起碼她記得的,還會是那個溫柔愛笑、愛逗弄她的英俊王子。
「琬琬?」
琬琬愕然回過身。
「班尼!」
「真的是妳。」班尼穿著一身輕便的牛仔褲和襯衫,對她揮一下手。「我以為自己看錯了。我聽說妳離開拉斯維加斯兩年多,怎麼突然回來了?是來旅行的嗎?」
她印象中的班尼是個很有能力,但是老一副懷才不過的怨懟相,眼前的班尼卻是神清氣朗,連氣質都差很多。
「你看起來過得很好。」她誠心誠意地道。
班尼聳了個肩。「還不就過日子嗎?來吧,我請妳喝杯咖啡。」
反正現在也不會有個老公出來吃醋作梗了……琬琬黯然點頭。
「妳現在在做什麼?」兩人在百貨公司的中庭咖啡廣場坐下,班尼閑散地問。
「我在台灣一家飯店服務,幾個星期前陪一個朋友的小孩來美國動換肝手術,你呢?」
「老樣子,在米高梅飯店當領班。」班尼隨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連忙把咖啡放下來,以免燙傷了手。
「當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麼?」班尼啜了口咖啡問她。
「其實、其實當初你會被米高梅飯店解職……」琬琬遲疑片刻,不知道該不該說。
「是因為妳那個親親老公幹的好事?」班尼繼續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開始就懷疑過了,後來也猜得八九不離十。依照汪迎鎧的個性,這完全就像他的手筆。」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說別人的事一樣。
「那你、你有沒有、你為什麼、你……你……」琬琬吃驚到都結巴了,甚至連自己要說什麼都不知道。
「反正這份工作一開始也是他弄來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換成我,八成也會這麼做!」班尼道。
「這份工作也是他弄來的?」
「怎麼,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門口讓他撞見我們兩個一起,我就有預感他大概不會讓我在妳身邊待太久了,我隻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板的個性是絕對不會受他的施壓,把我開除的。所以當米高梅餐飲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鐵定跟他有關。因禍得福嘛,沒有什麼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來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個丈夫也不是善類,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後來又是怎麼得回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鎧,告訴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來,就這樣。」班尼聳了聳肩。
「你還真爭氣。」她瞪了瞪圓圓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隻是一個機會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這樣的機會,我為什麼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是,他跑上門找汪迎鎧,開門見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領班職位要回來。」
「而你覺得我會願意幫你?」汪迎鎧坐在那個豪華大辦公桌後麵,把玩著一支鋼筆,慵懶地盯著他。
「為什麼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個『原因』已經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趕跑的,我沒有必要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價。」
當時汪迎鎧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認,自己到最後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執地站在那裏,絲毫不露懼色。他們那種天生的強者,對弱者毫無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麵前露出懼色,一切就結束了。
而且,坦白講,班尼覺得這男人也滿肉腳的,竟然連琬琬那麼單純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話,他絕對不會犯這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