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四川同吐蕃等族的茶馬貿易
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的多民族國家。居住在中原地區以農業為主的漢族同居住在邊疆地區以畜牧業為主的兄弟民族,自古以來就進行著密切的經濟交流。中原地區的漢族人民把大宗的農產品和手工業品輸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把大宗的畜產品和土特產品輸往中原地區,共同為多民族國家的經濟繁榮和發展作出了貢獻。其中邊疆地區兄弟民族以馬交換中原漢族絹帛等紡織品的絹馬貿易,又是這種經濟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唐代開始,隨著中原地區茶葉生產的發展,又開始出現茶馬貿易的商品交換。到宋代,茶馬貿易特別發達,尤其是四川地區同吐蕃等族的茶馬貿易代替了過去的絹馬貿易,成了漢族人民同兄弟民族商品交換中最主要的壓倒一切的經濟活動。為什麼宋代四川同吐蕃等族的茶馬貿易會特別興旺發達?它的特點、作用和意義是什麼?本文就此作些探索。
茶馬貿易興起的原因
宋代茶馬貿易興起的原因是多方麵的。
首先,宋代茶葉生產的發展和西北、西南吐蕃等族對茶葉需求的增長是茶馬貿易興起的物質前提。大家知道,我國是世界上種茶、製茶、飲茶最早的國家。唐代茶業生產已經相當發達,遍布淮河、長江以南廣大地區。稅茶、榷茶製度相繼建立,茶利收入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宋代茶葉生產在唐代的基礎上有了更大的發展。根據宋代文獻記載統計,北宋嘉祐年間(1056—1063),東南地區年產茶葉二千三百多萬斤,元豐年間(1078—1085),四川地區年產茶葉三千萬斤,南宋時期,東南地區產茶一千七百萬斤左右,四川產茶基本上保持在三千萬斤左右。總計北宋茶業年產量為五千三百萬斤以上,南宋為四千七百萬斤左右。據日本學者加藤繁先生的研究,宋代人口的最高紀錄,北宋是徽宗大觀四年(1110),共二千萬餘戶,四千六百多萬口;南宋高宗時期是紹興三十一年(1161),共一千二百萬餘戶,二千四百萬餘口。按此推算,每年人均茶葉產量,北宋時期為每年人均一斤以上,南宋紹興時期為每年人均二斤左右。宋朝轄區是農業人口,糧食為主食,肉類較少。茶葉雖是油、鹽、醬、醋、茶中食用佐料必需品之一,但畢竟不是必不可少的大量生活食用品,飲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嗜好、習慣和待客的飲料。在廣大勞動人民生活水平很低的宋代,每人每年平均是消費不了一斤甚至二斤以上茶葉的。如果我們以宋朝轄區人民每年每人平均消費半斤茶葉計算,則宋朝境內所產茶葉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即約二三千萬斤茶葉,都必須外銷其他地區,才能維持茶葉生產的正常進行。事實正是這樣。宋代經營茶葉的商業貿易十分發達,宋朝政府為了保證軍事和財政的需要,也鼓勵豪商巨賈在沿邊州郡入納糧草或京師繳納錢物,到東南沿江榷貨務領茶抵償,準其往運西北等沿邊少數民族地區出售。這些茶商把茶葉“轉至於西北,以致散於夷狄,其利又特厚”。這說明西北等地從事畜牧業的兄弟民族地區已成為宋朝銷售茶葉的巨大市場。
當然,邊疆各族人民對茶葉的需要並不始於宋代,早在唐朝,茶葉已輸往西北兄弟民族地區,吐蕃和回紇已開始飲茶了。據李肇《唐國史補》卷下記載,西藏吐蕃讚普帳中已有許多內地名茶;《封氏見聞錄》亦記,“往年回紇入朝,大驅名馬,市茶而歸”。但是,從這些記載中也可看出,在唐代,西藏地區飲用內地茶葉是藏族的首領,回紇至內地賣馬買茶是朝貢的官員;吐蕃、回紇下層平民飲茶和一般商人販茶,尚不見於記載,它反映出唐代輸往少數民族地區的茶葉數量畢竟有限;茶葉在少數民族中尚屬高級珍品,隻有王公貴族才能享用,廣大群眾欲求不得。
但是,茶葉所具有的助消化、解油膩的特殊功能,為肉食乳飲的畜牧人民所必需。它一經傳入西北,茶葉的功能,就像強勁的春風吹遍牧區;飲茶的好處,就像神丹妙藥吸引廣大牧民,富貴貧賤,男女老幼,爭相競求。到宋代已是“夷人不可一日無茶以生”。上自王公貴人,下至庶民百姓,飲茶成風,嗜茶成性。因此,少數民族的商人都在沿邊買茶,他們的首領每次向宋朝貢獻馬、羊、牛、駝和各種土產,都渴望以金銀、絹帛、茶葉回賜。契丹、西夏和女真政權每年向宋朝索取的“歲納”、“歲賜”的物資中,也特別要求賜給茶葉。更有趣的是,西夏元昊在仁宗慶曆年間(1041—1048)發動對宋戰爭,造成“賜遺互市久不通,飲無茶,衣帛貴”。竟成為元昊決定停止戰爭同宋議和的原因之一。而在議和的過程中,西夏要求歲賜的茶葉也特別多,曾引起了宋朝臣僚的激烈爭論。初許五萬斤,後考慮到給予茶葉過多,西夏就會利用它來壟斷畜產品的貿易,不特影響今後對西北各族的互市,而且將失掉一個有力的控製手段。因此權衡利害,最後定為歲賜茶葉三萬斤。這一切都說明宋代邊疆各族人民對茶葉的需求,在某種程度上已超過了對絹帛的需求,從而絹帛易馬被茶葉易馬所取代。
其次,兩宋王朝對戰馬的急需,促進了同吐蕃等族茶馬貿易的興旺發達。馬性耐寒而畏熱,孳生繁殖均受氣候土壤的影響。我國良馬產於西北高寒草原地區,中原戰馬曆來來自塞北。在統一的幅員遼闊的中央王朝時代,產馬之地屬於中央政府管轄和羈縻統治,中央政府尚可通過行政手段征發或購買戰馬。戰馬來源並不十分缺乏。但在宋、遼、金、夏鼎立時代,北方先後為遼、金政權所據,西北為西夏政權所有。僅有中原之地的南宋政權,戰馬來源,都全部仰賴進口。同時,馬以它奔騰疾馳,勇猛頑強,吃苦耐勞,人可乘騎,貨可載馱的特性,在科學技術交通運輸落後的古代,成為先進的戰爭和交通工具,決定戰爭勝負的重要力量。宋朝同契丹、西夏和金朝的戰爭屢遭失敗,其中缺少騎兵,軍隊行動遲緩,運輸線長,補給不繼等,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李綱就曾指出,“金人專以鐵騎取勝,而吾以步軍敵之,宜其潰散”。宋高宗在建炎四年(1130)也說:“大觀、宣和間,茶馬司川茶不以博馬,唯市珠玉,故馬政廢闕,武備不修,遂致胡虜亂華,危弱之甚。”正因為馬在軍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故與兩宋政權對峙為敵的遼、金、夏政權,不但經常限製戰馬流入宋朝,而且在戰爭中還掠取宋軍戰馬。李綱就說:“靖康末,金人既破京城,首下令取馬,違者誅族。凡得馬萬餘匹,而京師之馬為之一空。”這樣,兩宋政權為了自身的存在和抵抗遼、金、西夏的進攻,對戰馬的需求就極其迫切,所以宋朝對馬政十分重視。宋太祖就承前代之製,“初置左、右飛龍二院,以左、右飛龍二使領之”。真宗鹹平元年(998)又創置估馬司,管買馬之事。景德四年(1007)又置群牧司,以樞密院副使為群牧使,總管馬政。至於收買戰馬則更為重視,太祖時期就歲遣中使至邊州買馬,以後又在買馬地區設買馬司或買馬場,非常時期還括市民馬。但由於宋朝處於敵國鼎峙的環境,買馬來源受到很大限製。“宋初,市馬唯河東、陝西、川峽三路。招馬唯吐蕃、回紇,黨項、藏牙族、白馬、象家、保家、名市族諸蕃”當黨項羌族的夏州政權尚屬宋朝管轄之時,宋朝戰馬主要仰仗河西地區供應,自真宗時期西夏趙德明據有河南地,來自西夏羌族的戰馬已大大減少,到仁宗景祐元年(1034),元昊正式成立西夏國並奉行與宋為敵的政策,來自河東、河西的西夏戰馬基本斷絕。故“其後置場,則又止環(甘肅環縣)、慶(甘肅慶陽)、延(陝西延安)、渭(甘肅平涼)、原(寧夏固原)、秦(甘肅天水)、文(甘肅文縣)州、鎮戎軍(甘肅鎮原)而已”。戰馬主要來自陝西秦鳳路沿邊吐蕃等部族和四川境內各少數民族。南宋時期,大散關和淮河以北為金朝所有,市馬之地就隻剩下川、秦、廣三個地區了。在宋朝戰馬需求急切,馬源日益枯竭,完全仰賴商業途徑購買吐蕃等族戰馬的情況下,在夷人不可一日無茶以生,宋朝不可一日無馬以存的情況下,茶馬貿易就應運而生,興旺發達,成為宋朝解決戰馬來源的重要途徑。
再次,宋朝財政困難和禁止銅鐵錢幣出口的政策,也是茶馬貿易興旺的重要因素。宋朝是曆史上著名的“積貧積弱”王朝,財政困難一直是它最頭痛的問題。宋神宗熙寧以前買馬主要是用納絹、金銀、錢幣和茶葉支付。當時的馬價,由吐蕃等族驅馬至邊,總數十、百匹為券,沿途由官府供給食宿運至京師的券馬,“自三十五千至八千,凡二十三等”;其中自費運至京師的省馬,“自七十五千至二十七千,凡三等”。寶元三年(1040)群牧司規定的和買馬價,“第一等五十千,第二等四十千,第三等三十千,第四等二十五千。在京以浙絹估實價,外處支錢”。這些記載說明,買一匹馬,平均約需錢三十貫左右。宋朝每年買馬的數目,據《宋史》卷一九八《兵誌》記載,“天聖中,蕃部省馬至三萬四千九百餘匹。嘉祐以前,原、渭、德順(甘肅靜寧)凡三歲市馬至萬七千一百匹,秦州券馬歲至萬五千匹”。熙寧三年(1070)又將原、渭、德順三處增為每歲市馬萬匹。另外,《宋會要》兵二四記景祐三年(1036)宋朝在河東、陝西等處市馬達三萬匹以上。從這些零星的個別的不包括宋朝每年全部買馬數目的記載中,估計北宋時期每年向吐蕃等族買馬總數大約不少於三萬匹以上。宋代的絹價,一匹絹約值一貫,一匹馬值三十貫,則需三十匹絹才能換一匹馬。每年買馬三萬匹,就需九十萬匹絹,而宋朝中央政府二稅收入的絹,太宗至道末年(997)為一百八十九萬匹,真宗天禧末年(1021)為一百七十九萬匹。全部用絹換馬,就要占去賦稅絹收入總數的二分之一。顯然,在絹收入少、絹值低、馬價高的情況下,用絹換馬是宋朝政府無力支付的。如果用錢幣買馬,每年買馬三萬匹,亦需九十餘萬貫。而北宋每年鑄銅錢數,“ 天禧末,鑄一百五萬貫”。“至道中,歲鑄八十萬貫,景德中,增至一百八十三萬貫”。此後基本上保持每年鑄錢一百多萬貫,隻有熙寧時期歲鑄銅錢“五百六萬貫”,達到了最高峰。可見,用錢幣支付買馬費用,也是宋朝政府難於承擔的。更重要的是用錢幣買馬,一是銅錢外流,造成錢荒;二是外流錢幣,被銷毀製造兵器,威脅邊境安寧。從而在經濟上軍事上給宋朝帶來更大的危險。所以,宋初就嚴禁錢幣外流,並在用絹用錢買馬的同時,也兼用鹽茶金銀等物易馬,以緩和市馬經費的困難。隨著宋朝茶葉日益豐裕有餘,吐蕃等族需茶日益迫切,願意以馬易茶,宋朝自然要舍有餘而補不足,積極發展茶馬貿易來解決財政困難和保證戰馬來源。
最後,神宗熙寧年間王韶開熙河,促進了宋朝官府建立茶馬司的專門機構,經營茶馬貿易,使茶馬貿易進入一個新的曆史階段。宋神宗統治時期,力圖富國強兵,消除遼和西夏對宋朝的威脅。神宗采納了王韶的建議,經營熙河,在西夏右廂地區建立起一道可以進攻和退守的有利防線,以便製服西夏並進而削弱遼國。王韶在1071年到邊,三年之間積極經營,收複了熙(甘肅臨洮)、河(甘肅臨夏市)、洮(甘肅臨潭)、岷(甘肅岷縣)、疊(臨潭縣南的迭部)、岩(甘肅岩昌)等州,幅員兩千裏,受撫蕃族三十餘萬帳。宋朝設熙河路鞏固在這些地區的統治。熙河地區是吐蕃居住地,北與回鶻相通,西與青海吐蕃相接,所轄人民產馬而乏茶。熙寧七年(1074),熙河經略使王韶言:“ 西人頗以善馬至邊,其所嗜唯茶,而乏茶與之為市”。故建議運蜀茶至熙河賣茶買馬。當時四川產茶居全國首位,年產三千萬斤左右,未曾榷禁,隻許行銷川峽四路,不得出境。四川的人口,據《通考》引《中書備對》所奏,元豐三年(1080)成都府等四路主客戶合計隻有一百四十萬餘戶。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記:“四川六十州,一百九十九縣。元豐二年,戶二百一十萬餘。”至於口數,文獻缺乏記載,文同奏疏中認為四川“大率戶為五口”。就按李心傳元豐二年二百一十萬戶,每戶五口計算,北宋時期四川人口亦隻一千零五十萬。四川產茶三千萬斤,人口一千萬餘,每年人均三斤左右,自銷有餘,茶多價賤。而今熙河急需以茶易馬,舍有餘而換不足,何樂而不為?於是,宋朝乃在四川榷茶,建立都大提舉茶馬司,主管川、秦地區的茶馬貿易事宜。命李杞運蜀茶至熙河,置買馬場六,停止原、渭、德順之處買馬。茶馬貿易從過去絹帛、金銀、錢幣、茶葉相兼的商品交換階段,發展成為官營的專用茶易馬的新的曆史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