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藏茶馬貿易
在我國,居住在中原地區以農業為主的漢族,同居住在西南、西北地區以畜牧業為主的藏族人民,自古以來就有著密切的經濟文化交流。其中茶馬貿易又是漢藏人民進行政治、經濟文化交流的重要內容。漢藏茶馬貿易始於唐,興於宋,盛於明,衰於清,前後相沿數百年,成為漢藏民族維持友好關係的重要紐帶,在維護民族團結、國家統一上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唐宋時期的茶馬貿易
唐代的漢藏茶馬貿易。
我國是世界上種茶飲茶最早的國家。先秦時期巴蜀地區已開始種茶飲茶。“自秦人取蜀而後,始有茗飲之事”,巴蜀的飲茶活動開始傳入中原地區。曆經漢魏六朝,種茶飲茶活動盛行於東南各地,到唐代已形成我國茶葉生產的大發展,中原漢族人民普遍養成了飲茶的風俗。隨著中原地區茶葉產量增多和飲茶風氣的形成,吐蕃等畜牧民族在與中原漢族人民的交往中,也吸取了漢族人民的飲茶風俗。茶葉所具有的助消化、解油膩、提神等功能,又為肉食乳飲的牧區僧俗人民所必需。所以當飲茶風俗傳入牧區之後,飲茶的好處就像靈丹妙藥吸引牧區的廣大僧俗民眾。吐蕃等族人民在與漢族的經濟交流中,也開始了出賣馬匹,購買茶葉的商品交換,開創了我國漢藏等族茶馬貿易的先河。據《封氏聞見錄》記載,在安史之亂後,“往年回鶻入朝,大驅名馬,市茶而歸”。此後,常魯公出使吐蕃,發現吐蕃讚普帳中已有壽州、舒州、顧渚、蘄門、昌明、淄湖等地名茶。但是,由於當時社會經濟發展所限,在唐代,回鶻至內地賣馬買茶隻是朝貢官員,並非一般的商人;西藏地區飲用內地茶葉的是藏族首領,也非一般的平民。吐蕃、回鶻下層平民飲茶和一般商人販茶尚不見於記載。這說明唐代輸入西北地區的茶葉畢竟有限,茶葉在牧區尚屬高級珍品,隻有王公貴族才能享用,廣大群眾欲求不得。漢族等族的茶馬貿易還很不發達。當時賣馬買茶隻是朝貢官員利用其特殊的政治地位所進行的各種商品交換中的一種商品交換,它在漢藏等族的經濟交流中尚不占重要地位。茶馬貿易還處於初期階段,更未形成一種製度。
宋代漢藏茶馬貿易發展的原因。
迄至宋代,漢藏茶馬貿易有了空前的發展。自唐代茶葉傳入吐蕃地區以後,到宋代已是“夷人不可一日無茶以生。”上自王公貴族,下自庶民百姓,皆飲茶成風,這時我國的茶葉產量又有了很大的提高。西北牧區少數民族首領每次向宋朝進貢馬、牛、羊、駝和各種土產,都渴望得到金銀、絹帛、茶葉的回賜。宋朝立國中原,戰馬來源全仰從西北高寒草原牧區進口。它為了防禦契丹、西夏的進犯,又需大量的戰馬充實國防。所以宋朝對馬政特別重視。宋太宗太平興國六年(981)就“詔歲於邊郡市馬,償以善價。內屬戎人馳馬詣闕下者,悉令縣次續食以優之”。從此,在沿邊州郡買馬成為定製。由於宋朝北有強敵遼朝,西與西夏長年相峙,產馬之地的契丹、西夏政權為了自身的利益,絕不輕易將戰馬輸入宋朝,加強宋朝的實力而危害自身的安全。契丹戰馬一直是被禁止輸入宋朝的;宋初雖在河東、陝西等地設置了不少買馬場,但隨著西夏的崛起,這些地區的戰馬來源亦日益減少。真宗時在府州(今陝西府穀)、岢嵐軍(今山西岢嵐)、秦州(今甘肅天水)、渭州(今甘肅平涼)、涇州(今甘肅涇川北)、原州 (今寧夏固原)、儀州(今甘肅華亭)、環州(今甘肅環縣)、慶州(今甘肅慶陽)、階州(今甘肅武都)、文州(今甘肅文縣)、鎮戎軍(今甘肅鎮原)和川峽地區的益州 (今四川成都)、黎州(今四川漢源)、戎州(今四川宜賓)、茂州(今四川茂汶)、雅州(今四川雅安)、永康軍(今四川灌縣)等地設置的買馬場,已主要是購買沿邊吐蕃等族的戰馬。市馬之外,在秦州、渭州、階州、文州、麟州(今陝西神木)、府州、豐州(今陝西府穀)、環州,涇州、儀州、延州(今陝西延安)、鄜州(今陝西富縣)、保德軍(今山西保德)、保安軍(今陝西誌丹)唐龍鎮、製勝關等地建立招馬製度,以敕書委沿邊民吏差牙校入蕃招買,給券送京師估馬司定價,亦主要是購買吐蕃的馬匹。據文獻記載統計,宋朝每年市馬、招馬數量達二三萬匹,反映了宋朝對戰馬需要特別緊迫,馬匹已成為沿邊吐蕃族輸入中原的主要商品。宋仁宗時期,西夏元昊建國與宋為敵,從此西夏戰馬很少流入宋朝,故其後置場買馬,“則又止環、慶、延、渭原、秦、階、文、鎮戎軍而已”。戰馬來源更主要靠今甘肅、青海境內的吐蕃部族。南宋時期,宋朝陝西領土喪失,更完全仰賴階州、文州、西和州、黎州等地吐蕃的馬匹。這種特殊的社會環境,使得宋代漢藏茶馬貿易十分發達。
宋代漢藏茶馬貿易製度的建立。
北宋前期藏族人民出賣馬匹,宋朝除了用茶葉支付馬價外,也用絹帛和銅錢支付馬價,甚至有時主要用絹支付馬價,並非完全意義的茶馬貿易。然而吐蕃等族必需宋朝的茶葉,宋朝又急需吐蕃的戰馬,二者之間這種政治經濟利益形成的相互依存關係,必然產生以茶易馬的製度,這樣才能使雙方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協調。從宋朝方麵的利益考慮,用銅錢買馬,平均馬價約三十貫,以每年購買三萬匹計,需費銅錢九十萬貫,幾乎相當於宋朝每年的鑄錢量,這是它根本無力支持的,而且銅錢外流,鑄為兵器,威脅邊境安寧,於軍事上極為不利。所以在宋太宗時期就基本禁止用銅錢買馬。用絹買馬,約三十匹絹才能購買一匹戰馬,每年買馬三萬匹,就需九十萬匹絹,而宋朝在真宗、太宗時期每年兩稅收入的絹不足二百萬匹,這也是它無力支持的。在宋朝看來,它年產茶葉約五千萬斤,是過剩物資,以茶易馬,舍其有餘,換其不足。從吐蕃部族考慮,茶葉是一日不可缺乏之物,以馬易茶,亦是以其所有換其所需,樂而為之。所以宋朝認為隻有完善茶馬貿易才能維護它的經濟利益和保證戰馬的來源。因而在熙寧年間令王韶開熙(今甘肅臨洮)、河(今甘肅臨夏),把洮河流域的吐蕃部族納入宋朝的版圖後,鑒於這一地區的吐蕃部族北與回紇相通,西與青海吐蕃相連,產馬缺茶,“頗以善馬至邊,其所嗜唯茶,而乏茶與之為市”,就立即在四川榷茶,建立都大提舉茶馬司,主管川秦茶馬之政,運茶至熙河,置場買馬,使茶馬貿易從過去絹帛、金銀、錢幣、茶葉相兼的商品交換,發展到官營專用茶葉易馬的新的曆史時期,在我國曆史上正式建立了漢藏茶馬貿易製度。
宋代漢藏茶馬貿易製度的特點。
宋代漢藏茶馬貿易是官府所壟斷和直接經營的。為了保證用茶易馬,熙寧七年(1074)宋朝在成都設置都大提舉成都府路茶場,在秦州設置都大提舉熙河路買馬司,辦理榷茶買馬事宜。因榷茶買馬本為一事,故其後更名都大提舉茶馬司,以後茶司馬司雖分合無常,然多由一人主管,茶馬司的具體職責就是四川榷茶,在熙秦和四川買馬。
在四川買榷,就是在四川產茶州縣設置買茶場,全部壟斷蜀茶的產銷。據《通考》記載,“自熙寧七年至元豐八年,蜀道茶場四十一”。今天我們從《宋會要》食貨 29、《元豐九域誌》、《宋史·地理誌》等文獻中尚可考證出在四川的眉州、蜀州、綿州、彭州、漢州、嘉州、邛州、雅州等八州設置了24個買茶場,在陝西的興元府、洋州和甘肅的文州等地設置了9個買茶場。這些買茶場把茶園產茶葉盡數收買,或由官府或由茶商憑引運至熙河地區的賣茶場、買馬場易馬,或留在四川易馬,嚴禁商人販茶至陝西、熙秦和四川少數民族境內出售私茶,違者許人告捕,茶貨沒收,甚至按軍法論處,以保證官府完全壟斷對吐蕃等族的茶葉供應。
在熙秦地區買馬,就是在熙秦地區設置賣茶場和熙秦及四川地區設置買馬場。據《宋會要》食貨29統計,宋神宗熙寧、元豐時期在秦州、涇州、熙州、原州、階州、通遠軍等地設置的賣茶場共50個。這些賣茶場的任務,是將四川地區運去的茶葉,按官價出賣,籌集買馬經費。所賣茶葉又分“支賣茶”和博馬茶兩種。“支賣茶”可以賣給當地居民和少數民族食用,“博馬茶”則隻許折支馬價,以茶易馬。文獻記載,自開熙河後,“國馬專仰市於熙河、秦鳳矣”。熙寧八年(1085)以後,宋朝在秦州、熙州、通遠軍、岷州、河州、德順軍、湟州等地都設置了買馬場,南宋時期又在階州的峰貼峽,西和州的宕昌寨設置買馬場。文州、威州、龍州、黎州、雅州、茂州等地在北宋和南宋都設置了買馬場。但因其買馬都不多,隻有黎、雅買馬場才是經常購買吐蕃戰馬之地。這些買馬場在進行茶馬貿易時,一般是以馬一匹,茶一馱(即100斤)為單位,按馬的駿駑、茶的優劣,分別計算市價。為了招徠吐蕃等族牽馬互市,宋朝政府給予賣馬蕃部各種優待和便利。凡蕃部牽馬赴買馬場,一旦選中,即按應請茶數當即出給憑證,赴賣茶場支茶。願請銀、絹及現錢者,則於買馬場當日支付。通過這些措施,保證了官府全部壟斷茶馬貿易的商品交換。
宋代漢藏茶馬貿易主要目的是保證宋朝軍事上對戰馬的需要。因此,漢藏茶馬貿易的商品交換,經濟利益往往是從屬於政治軍事利益的。宋朝在四川榷茶,對川茶實行專買專賣,實質上是進行茶馬貿易的產物。據文獻記載,自宋朝在熙秦地區與吐蕃等族開展茶馬貿易後,每年從四川運往熙河地區的茶葉達四萬餘馱,即四百萬斤以上,用於支買和博馬的需要。為了保證川茶與吐蕃等族易馬,宋朝規定川茶必須在保證博馬需要之後,才能用川茶去糴買糧草和其他軍需物資。南宋建炎四年(1130),宋高宗就指責“大觀、宣和間,茶馬司川茶不以博馬,唯市珠玉,故馬政廢闕,武備不修,遂至胡虜亂華,危弱之甚”,造成北宋滅亡。紹興七年(1137),宋高宗聽說吳璘軍前用川茶博易珠玉、紅發之物,又以“艱難之際,戰馬為急”,下詔曉諭其兄弟吳玠“以茶博易珠玉、紅發、毛緞之物,悉痛禁之”,都反映了兩宋王朝對保證博馬茶葉的需要特別重視。同時,宋朝鑒於“戎性嗜名山茶,日不可闕”,用名山茶博馬最受吐蕃歡迎。因此,又規定名山茶專用博馬,不得他用,必須待每年終買馬數足,方許雜賣。崇寧二年(1103),熙河地區,“所管茶數共約四萬餘馱,數內名山茶約一半以上,依條專用博馬,不許出賣”。宋朝還嚴禁把名山茶“與蕃商以雜貨貿易,規取厚利”,造成“其茶入蕃,既以充足,緣此遂不將馬入漢中賣,有害馬政”。此外,宋朝還規定博馬茶的價格低於雜賣茶的價格,鼓勵吐蕃等族以馬易茶。如崇寧四年(1105)核定,名山茶博馬價每馱七十八貫五三三文,貼賣價每馱八十一貫六五一文;瑞金茶博馬價每馱一二九貫四一三文,貼賣價一七三貫三四八文;洋州茶博馬價七十貫五四二文,貼賣價一七三貫三四八文;萬春茶博馬價每馱八十七貫三十六文,貼賣價一七三貫三四八文。有的博馬茶的價格幾乎比貼賣茶的價格低一倍以上。這種“減價以致馬多”的政策,目的在使“馬來既眾”,保證戰馬的來源。由於宋朝開展茶馬貿易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證戰馬的來源,因而宋代的茶馬比價,一般都是馬價高茶價低,在茶馬貿易中,吐蕃部族享受了極其優厚的經濟利益。即使在北宋神宗時期,青唐一帶蕃馬來源充足,熙河地區買馬一匹亦需一馱茶,即一百斤茶才能換一匹馬。到南宋時期,宋朝馬源更為減少,在西和州(今甘肅西和)歲市馬二千匹,即需二萬馱茶。“宕昌四赤四寸大駟一匹,其價十馱茶”。宋朝在茶馬貿易中對吐蕃部族經濟上的優待,確實起到保證戰馬來源的作用。根據文獻記載,北宋時期,宋朝在熙河地區購買吐蕃部族的戰馬每年一般都達一萬五千匹以上,甚至有時達二萬匹之多。南宋時期在甘肅西和州的宕昌寨和階州(今武都)的峰貼峽購買吐蕃的戰馬,每年亦達五千匹以上。這些吐蕃戰馬成了兩宋王朝戰馬的主要來源。
宋代漢藏茶馬貿易的另一主要目的,是加強漢藏民族團結,維護宋朝對吐蕃等族的羈縻統治。自九世紀中葉,吐蕃奴隸主王朝在奴隸大起義的猛烈衝擊下滅亡後,無論是吐蕃本部(今西藏),還是吐蕃王朝曾統治下的河西、隴右地區,吐蕃人都處於分散混亂的狀態。“種族分散,小者數千家,小者百十家,無複統一”。在北宋境內的儀、渭、涇、原、環、慶、秦州和鎮戎軍,即涇水、渭水流域不少分散的吐蕃部族,各有自己的首領。“內熟者謂之熟戶,餘謂之生戶。”所謂熟戶,就是編入北宋政府戶籍,保留部落組織,任命他們的首領擔任各種官職。在青唐城(今青海西寧)一帶唃廝羅建立了一個地方性政權,成為甘、青、吐蕃勢力的中心。唃廝羅“獨知鹽為滋味,而嗜酒及茶”。鹽可取其境內青海湖,茶則依靠宋朝供應。這些吐蕃部族,既與西夏相鄰,又與宋朝相連,是宋夏必爭之地。他們的背向,對改變宋、夏力量對比至關重要。宋朝為了爭取和聯絡吐蕃部族以對抗西夏,早在茶馬司建立前就在秦州等地與吐蕃部族進行茶馬貿易。因此唃廝羅等吐蕃部族始終同宋朝保持友好關係,曆代首領都接受宋朝冊賜,共同對付西夏的進攻。宋神宗時期,王韶經營熙河,把熙河地區的吐蕃納入宋朝版圖,更是用茶馬貿易來維持在這一地區的統治的。熙河路剛建立,熙寧六年(1037)六月,宋朝就“徙秦州茶場於熙州,以便新附諸羌市易”。熙寧七年(1047)二月又規定熙河路經略司買馬“停止折鹽鈔,其馬價止以茶、銀、物帛計折償之”。這些措施得到吐蕃部族的擁護,當時歸順宋朝的吐蕃部族首領包順、包誠、趙純忠等,還“誘蕃部販馬入塞”。居住在今新疆吐魯番一帶的高昌等地的回鶻商人,在西夏控製了河西走廊後,也取道鄯州(今青海樂都)與宋朝進行茶馬等貿易。鄯州成了當時中原與西域的一個交通樞紐。宋朝實經過積極開展茶馬貿易的經濟交流,在熙寧七年 (1074)就收到“熙河路蕃戶近已向順,事多就緒”的效果。崇寧二年(1103)六月,童貫收複湟州(今青海樂都),八月程之邵巡視熙河路,就建議“收複湟州故地,部族甚眾,商賈通行,竊謂非茶馬無以招集漢蕃人族。蓋蕃持茶為命,本州又當青唐一帶蕃馬來路,乞朝廷指揮,就本州添置茶馬場,實為要便”。宋朝又采納了程之邵的意見,於同年十月置湟州茶馬司,賣茶買馬。總之,熙河地區吐蕃部族很快接受和承認宋朝在這一地區的統治,並共同抵禦西夏的進攻,是同茶馬貿易滿足他們對茶葉的需要分不開的。
宋代漢藏茶馬貿易在四川境對內加強漢藏團結、維護宋朝對吐蕃等族的羈縻統治表現得特別明顯。宋代四川黎、雅地區是漢、藏、彝、羌等族的雜居地,也是通往今甘孜藏區和滇中、滇西北的交通要道及保衛成都的重要邊防要地。宋朝為了團結四川境內的少數民族,維護四川的安寧,在茶馬貿易中特別實行了一種用茶購買羈縻馬的製度。所謂“羈縻馬”,就是“產西南諸蠻,短小不及格”,不適合騎兵作戰需要的馬匹。宋朝購買羈縻馬的目的,不求馬之有用和馬價之貴,但求通過茶馬貿易,從經濟上安撫少數民族,保持邊境安寧。即所謂“祖宗設互市之法,本以羈縻遠人,初不籍馬之為用,故駑駘下乘,一切許之入中”,使吐蕃等族通過茶馬貿易,增加經濟收入,不致因生活困難,衣食無著而進犯邊境。因此,宋朝在四川境內購買的羈縻馬,每五十匹內,良馬不過三四匹,中等馬不上二十匹,餘皆下下,不可乘騎。就是這種不可乘騎的低劣馬,宋朝為了執行羈縻政策,也給予特別優厚的價格。例如北宋崇寧年間在黎州買羈縻馬,“四歲至十三歲四赤(尺)四寸大馬,每匹用名山茶三百五十斤,每斤折價錢三十文;銀六兩,每兩止折一貫二百五十文;絹六匹,每匹止折一貫二百文;絮六張,每張止折五十文;青布一匹,止折五百文。約本處價例,僅是半價支折與賣馬蕃部”。而“秦州買四歲至十歲四赤(尺)四寸大馬一匹,用名山茶一百一十二斤,每斤折價錢七百六十九文,比黎州減得茶二百二十八斤,又減省銀絹等不少,袞比馬價止四分之一”。由於茶馬貿易給四川境內吐蕃部族的種種經濟優待,使黎州地區從北宋到南宋前期基本上保持了“邊民不識兵革垂二百年”的局麵。
總之,宋代所興起的漢藏茶馬貿易製度,對解決兩宋王朝戰馬來源,維護漢藏民族團結,促進漢藏兩族的經濟交流和社會經濟的發展都起了積極的作用,是漢藏人民友好團結的重要紐帶。
元明時期的茶馬貿易
元代的漢藏茶馬貿易。
元朝統一中國以後,蒙藏高原、大江南北,盡入版圖。其根據地驪黃成群,戰馬雲集,川、滇、湖、廣、江、浙、閩、贛,茶葉任其征調,兩宋以來,由政府控製的茶馬貿易的需求已經消失。元朝在吐蕃地區分別設官治理,沒有必要實行用茶羈縻吐蕃的策略。它隻重視征收茶稅,對茶馬互市不再重視。所以有關“西蕃茶”的生產、經銷情況,史書已失於記述。明人在修《元史》時,已感到資料缺乏,“至順之後,無籍可考,他如範殿師茶、西番大葉茶、建寧胯茶,亦無從知其始末”。但是,從宋代興起的漢藏茶馬互市通過民間的渠道卻一直延續下來。元代四川碉門(今天全)一直是漢藏互市市場。元初由政府統購茶葉,銷售於羌藏地區。由於加價過多,引起當地少數民族不滿,幾乎釀成騷亂,成都府路總管張廷瑞乃變更茶法,政府停止經營,由商人按引納2緡,自行購運,漢藏之間,聽其民間自由互市。當時黎、雅、鬆潘地區藏族所需的茶葉已單獨形成一個品種,叫“西蕃茶”,以別於腹地所飲的川茶。“西蕃茶,出本土,味苦澀,煎用酥油”。所謂“本土”,係指天全、雅州、漢源等地區,後擴大到邛州、名山、峨眉、夾江等地均為“西蕃茶”產區。由於元朝的苛刻茶稅政策,直接影響茶葉生產,川茶大量減少,對甘、青藏區的茶葉供應量遠比宋代為低,這些地區的民間茶馬貿易雖然繼續進行,就整體而言,元代漢藏民族傳統的茶馬貿易未見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