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茶輸藏的曆史作用(1 / 3)

川茶輸藏的曆史作用

在茶葉、咖啡、可可世界著名的三大飲料中,我國是茶葉的故鄉和世界上最早種茶飲茶的國家。但是茶樹的生長受氣候和土壤等自然條件的製約,我國的北方和西北高寒地區均不出產茶葉。茶葉隻出產於淮河以南的東南和西南地區。隨著全國人民飲茶的普及,茶葉就成為我國各族人民的親密夥伴,凝聚著許多民族感情。其中茶葉所凝聚的漢藏民族感情尤為突出。

茶葉對於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藏區人民,是每時每刻都不能離開的飲料和食物。藏族人民肉食乳飲,需要飲茶助消化解油膩。藏族人民喝茶,如同糧食、水、火一樣,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高原藏區,不論是城市或是在鄉村,不論是在穀地或是在牧區,隻要有人煙的地方,人們的食物都離不開茶葉。那裏的人們,當其饑腸轆轆之時,喝上一杯酥油茶,就會渾身增添力量;當其精疲力竭時,喝上一碗熱清茶,就能立刻消除困頓,提神醒腦;當狂風怒吼,滴水成冰,寒氣襲人,喝上幾杯酥油茶,全身就會立即暖和。那裏的人們甚至認為:當你臥床不起,身體欠佳,喝上一碗濃茶,便能解毒療疾,消病去邪。如果用茶喂馬,便可催膘助肥,用茶喂奶牛,會使奶牛出奶量增加,用茶渣給小孩吃,會使小孩長得身強體壯。所以,那裏的人民,計劃自己的生活開支時,第一項是計算買多少斤茶葉,買多少斤酥油。那裏的農民下地勞動,牧民出外放牧時,除了攜帶勞動工具之外,總忘不了背上熬茶的鍋。那裏的人們探親訪友,攜帶的禮品中少不了茶葉;迎接來往的客人,首先端出的也是香噴噴的茶。總之,茶葉是高原藏區人民每日不能離開的食物和飲料。漢區茶葉銷往藏區,自然地培育出漢藏民族的深厚感情,成為藏漢民族團結的重要紐帶。

一、川茶的藏區市場

四川是我國曆史上重要的產茶區,又是一個多民族地區,它的西北部是藏族聚居區,並且是連接西藏和青海、甘肅、雲南的藏區。四川與藏區毗鄰的地理位置,使川茶自然地成為藏區茶葉最主要的供應基地,甚至在相當長的一段曆史時期內成為藏區茶葉唯一的供應基地。藏區是川茶最主要的銷售市場。

我國飲茶種茶雖肇自先秦,曆史悠久,但到唐代才形成了盛產茶葉的局麵,茶葉生產才遍布南方各地,飲茶風氣才傳播到邊疆各族人民生活之中。自唐朝與吐蕃王朝建立起政治聯係,四川綿州、蜀州、邛州、雅州等地的茶葉,就同其他地區的茶葉一起流入西藏地區,開始了藏族人民飲茶的曆史。隨著吐蕃王朝的對外擴張,吐蕃勢力開始進入今四川阿壩、甘孜、西昌一帶。以後至遲到唐末五代,四川已開始專門生產適合藏族人民飲用的茶葉。前蜀毛文錫所著《茶譜》就說:“臨邛數邑茶,又有火番餅。每餅重四十兩,入西番、黨項重之。如中國名山者,其味甘苦。”

從宋初開始,四川茶葉逐步成為藏族專用的茶葉,藏族地區成為川茶的主要市場,宋初在東南榷茶,禁止蜀茶出境,堵死了蜀茶銷往東南的門路。蜀茶除在四川境內自身消費之外,其餘大部分茶葉隻能通過官府在黎(今四川漢源)、雅(今四川雅安)等地與吐蕃等族開展茶馬互市,把茶葉銷往藏族等少數民族地區。北宋神宗熙寧年間(1068-1077),決定經營熙河地區(今甘肅洮河流域一帶),以便達到削弱西夏、製服遼國,改變對遼和西夏的屈辱地位。這一地區長期居住著吐蕃部族,缺乏嚴密的政治組織。從1071年到1073年,宋朝派王韶積極經營,收複了熙(今甘肅臨洮)、河(今甘肅臨夏)、洮(今甘肅臨潭)、岷(今甘肅岷縣)、疊(今甘肅臨潭的迭部)、宕(今甘肅的宕昌縣)等州,幅員2000裏,受撫蕃族30餘萬帳,設置熙河路。宋朝對熙河用兵和熙河路的設置,給北宋朝廷增加了一筆龐大的財政開支。但這一帶的吐蕃部族北與回鶻相通,西與青海吐蕃部族相接,出產良馬而缺乏茶葉。“頗以善馬至邊,所嗜惟茶,乏茶與市”。宋朝為解決熙河地區的財政開支和統治當地的吐蕃部族,便於熙寧七年(1074)決定禁榷蜀茶,成立茶馬司,官運蜀茶至熙河易馬和出賣食茶,換取糧草。從此揭開了川茶大量銷往西北甘、青藏區的曆史。其後宋朝又“禁南茶勿入陝西,以利蜀貨”。川茶成為供應西北藏區的專用茶葉。

北宋時期的蜀茶產量,呂陶在哲宗元祐元年(1086)說:“蜀茶歲約三千萬斤。”其中元豐七年(1084)產茶29147000斤,元豐八年(1085)產茶29548000斤。南宋時期的蜀茶產量,據李心傳說:“成都府、利州路二十三處茶場,歲產茶二千一百萬斤。一千六百十七萬係成都府路九州軍,凡二十場;四百八十四萬係利州路三場。”這個數字不包括四川地區潼川府路和夔州路的產茶量。如果加上這兩路的茶產量,估計南宋時期四川的茶產量大致亦接近年產茶3000萬斤的水平。

在宋代年產3000萬斤茶葉中,自榷茶以後很大部分茶葉都運往西北銷售。當時宋朝在西北地區設置買馬場,用茶博馬,設置賣茶場,出賣食茶換取軍需糧草。據一些零星的記載不完全統計,熙寧八年(1075)以後,就在秦州永寧寨、熙州、通遠軍、寧河寨、岷州、河州、德順軍、湟州、階州等地設置10個買馬場。其中秦州、熙州、通遠軍、永寧寨、岷州5個買馬場,在熙寧十年(1077),需茶3.374萬馱,每馱100斤,即337.5萬斤;元豐元年(1078)需茶36.5萬馱,即365萬斤。其餘半數以上買馬場所需茶葉尚不在其數。至於賣茶場的數目,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和《宋史·食貨誌》等文獻記載,從熙寧八年到元豐八年 (1075—1085),在陝西地區共設置賣茶場332個。按《宋會要·食貨》記載,可以確知賣茶場即達50個,這些數量眾多的賣茶場所需茶葉數量雖失於記載,估計其數十分可觀。同時,呂陶還明確指出,在蜀茶歲約3000萬斤中,“除和買五百萬斤入熙河外,尚有二千五百萬斤,皆屬商販,流轉三千裏之內”,即官買官運茶葉 500萬斤入熙河之外,其餘2500萬斤茶中,尚有一部分由商人販運至西北藏區銷售。因此,我們推測,宋代四川茶葉每年銷往西北藏區的數量至少在1000萬斤以上。

宋朝在四川境內由黎、雅、威、茂地區銷往藏區的茶葉分為購買羈縻馬的茶葉,賞賜沿邊部族首領的茶葉,沿邊互市和商人走私的茶葉三類。其中,購買羈縻馬以當時每匹需350斤計算,每年買羈縻馬5000匹,即需茶175萬斤左右。其餘賞賜沿邊部族首領和互市、走私茶葉的數量,雖失於記載,不可稽考,但其目的均在安撫沿邊部族,維持邊境安寧,估計其數量不會少於購買羈縻馬所需茶葉,據此,我們估計宋代四川境內每年銷往藏區的茶葉應在500萬斤以上。

這樣,在宋代四川產茶3000萬斤中,至少有1500萬斤以上茶葉銷往了藏族地區,藏區是宋代川茶的最大市場。

元代四川茶業因受宋末長達半個世紀的戰亂,已經極度衰落,茶葉產量一落千丈,元朝政府已不將川茶銷往西北地區。四川所產茶葉隻在四川境內銷售。在四川境內,羌、藏地區則是川茶的主要市場。當時鬆潘、黎、雅藏區市場所需的茶葉已形成一種新的品種,叫“西番茶”,以別於內地所飲的川茶。西番茶味苦澀,適宜製酥油茶,主要產地在天全、雅州、漢源,以後擴大到名山、峨眉、夾江等地。元朝曾一度設立“西番茶提舉司”,官府統購茶葉,在碉門等地互市(今四川天全)。由於官府加價過高,引起少數民族不滿。其後官府停止經營,由商人自行購銷,按引納稅,聽其銷往藏區。

明代四川茶葉生產形成保寧、夔州、邛雅、敘州四大茶區,但茶葉產量仍遠遠低於宋代的水平。明朝政府為了“聯番製虜”,以茶葉聯絡吐蕃,鉗製蒙古,嚴格限製川茶的流通範圍。朝廷把保寧、夔州地區的茶葉劃為“巴茶”區域,歸陝西巡茶禦史管理,每年調運“巴茶”100萬斤和陝西漢中茶2.6萬斤至西寧、河州、洮州儲邊易馬。川茶中的“巴茶”雖占西北藏區易馬茶的98%以上,而實際數量遠比宋代為少。除“巴茶”以外的川茶則由四川茶鹽都轉運使管理。這部分川茶又分為供應藏區的邊茶和供應內地的腹茶,邊茶又分為供應黎、雅的邊茶和供應鬆潘的邊茶,故稱“兩邊一腹”。無論邊茶和腹茶都實行引岸製度,商人納錢買引,每引 100斤,到指定地區采購茶葉運到指定地區出售。當時明朝政府規定“巴茶”中的部分夔茶和敘茶、邛雅茶、運銷黎州、雅州、碉門,是為“黎雅邊茶”。灌縣、安縣等地茶葉運銷鬆潘,是為“鬆潘邊茶”。其餘茶葉則為腹茶行銷區。

按當時各個地區所需要茶葉的實際情況而論,黎雅邊茶需茶特多,其次為鬆潘邊茶和內地腹茶。黎雅、碉門川茶市場銷售範圍遠達朵甘、烏斯藏(今甘孜、西藏)全境,邊貿互市繁榮,售茶特多。明朝在碉門購買羈縻馬,所用茶葉為西番茶,質差量重,加之本地出產,茶價較低,每匹馬值茶1000斤以上,需茶特多。這裏又是朵甘、烏斯藏等地僧侶、官員進貢的大道,每年進京使臣絡繹於道,他們在返藏途中都要在碉門領取大量的賞茶和購買大量的食茶。因此碉門成為四川境內最大的邊茶市場。鬆潘是第二個邊茶市場,主要銷往今阿壩地區和青海、甘肅南部。這一地區經濟落後,購買力低,加上明朝政府害怕鬆潘邊茶流入西北,衝擊西北的茶馬互市,限製供應,故所需邊茶不多。四川內地漢區,人口雖多,但茶葉並非生活必需之品,故其所需茶葉數量反而甚微。由於明朝統治者大多迷信藏人“不得茶則死”的謬論,以此衍生出“以茶馭番”的政策,嚴格限製藏區的茶葉供應量,以免“番得茶,叛服自由”。這種精神貫徹到藏區茶葉供應政策上就是寧少勿多,不滿足藏區的市場需要。據《明世宗實錄》卷383記載,嘉靖三十一年(1552)四川巡撫在《茶政二事》中說:“(四川)年例茶五萬道,欲派黎雅一萬,鬆潘二千,餘皆行之腹裏。”即在五萬引中,邊引為14.2萬引,隻占川茶引額的24%。這種人為的硬性限製引額供應數量,“造成今黎、雅、鬆潘興販浮於引目,而腹裏引目常積於無用。”因此,他“請斷自今年,分腹裏引於黎、鬆二所,各視其原數倍之。”即把邊引增為2.4萬引,占全川茶引的48%。但這次微調仍然沒有解決邊引脫銷而腹引無商認領的矛盾。“邊引報中者多,恒苦不足;腹引常置於無用之地”,結果是一方麵使川茶滯銷,給四川茶業帶來嚴重損害,另一方麵是“邊引愈少,私販愈多,隻為商人作利屯耳”。迄至隆慶三年(1569),明廷乃裁減川茶1.2萬引,隻發行3.8萬引。其中黎、雅邊茶銷岸3萬引,鬆潘邊茶銷岸0.4萬引,腹茶0.4萬引。邊茶占全川茶引額的89%,四川茶葉絕大部分銷往藏區,自此“邊腹相安”。

清朝不需川茶易馬,加上明末清初四川幾十年的戰亂,人口銳減,農業衰敗,茶業凋零,東南茶業發展,官府便招募商人采運湖茶運往甘肅銷售,四川茶葉從此喪失了西北市場,開始了川茶隻銷本土、西藏和青海、甘肅、陝西部分地區的曆史。

經過康熙、雍正時期實行外省移民入川農墾及一係列恢複農業生產的措施,川省人口逐漸增長,農村經濟亦漸繁榮。加上清朝政府大力經營蒙古、西藏地區,開拓邊茶市場,川茶業隨之得到恢複和發展,茶葉的種植麵積擴大,產量較明代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嘉慶以後,川茶的總產量約在2500萬斤左右,基本上接近宋代水平。清朝為了保證對藏區的茶葉供應,仍把川茶分為邊茶和腹茶兩種,並在打箭爐(今康定)、鬆潘、灌縣形成三大邊茶貿易市場。其中,打箭爐邊茶又稱“南路邊茶”,鬆潘、灌縣邊茶稱為“西路邊茶”。在引法上則有“邊引”、“土引”、“腹引”之分。“邊引”行銷邊地,“土引”行銷天全土司地區,“腹引”行銷內地。據四川提督嶽升龍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揭露四川巡撫於養誌在打箭爐“行私自便,每年發茶八十萬餘包,私受稅數萬兩”計算,打箭爐一地即銷邊茶80萬包,每包18斤計,即達1440萬斤之多。又據嘉慶《四川通誌》所載乾隆年間四川州縣茶引統計,全川共頒行引票146713張,(每張100斤),其中邊引為101317張,土引為31120張,腹引為14276張。即69%的川茶銷往藏區,21%的川茶銷天全土司藏區,銷往內地的茶葉不足10%。光緒七年 (1881)川督丁寶楨整頓川茶之後,西南路邊茶引額共達126894張,其中打箭爐南路邊茶10.8萬張,占85%;鬆潘、灌縣西路邊茶18894張,占15%。到光緒十八年(1892),打箭爐南路邊茶銷藏更增加到每年約1400餘萬斤,同明朝一樣,清代甘孜、西藏地區是川茶的最大市場。

民國時期四川茶葉產量起伏波動很大,估計約為20萬擔至 30萬擔(每擔100斤)。民國政府在大陸統治結束前夕下降至不足 10萬擔。在民國初年,川茶的銷售市場基本上維持清代的格局。民初川省共發茶票15.1萬張,南路邊茶10萬張,西路邊茶3.6萬張,腹茶1.5萬張,邊茶的銷售占川茶的絕大部分。隨著清末英國勢力進入西藏,印度茶葉遍及西藏市場,進而擴展到西康和鬆潘地區,加上滇茶也進入西藏,川茶的藏區市場日益縮小。邊、腹茶的比例隨之發生變化。民國政府在大陸的統治結束前夕,南路邊茶僅銷3萬擔左右,不足民國初年的三分之一,西路邊茶約為兩萬擔左右,曆史上形成的川茶“邊多腹少”的格局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川茶輸藏的一千多年的悠久曆史,保障了藏區人民對茶葉的需要,這對密切藏區和中原的關係,增強漢藏的民族團結,促進內地和藏區的經濟文化發展,自然會起極其重要的作用。

二、川茶輸藏的政治作用

川茶輸藏的政治作用,最突出的表現是川茶是一種“政治商品”,加強和密切了藏區同中原的政治聯係,促進藏族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成員。

自唐朝與吐蕃王朝建立政治聯係,四川的昌明茶、名山茶、臨邛茶就源源不斷輸入藏區。川茶開始成為漢藏茶馬貿易、賞賜吐蕃使臣的重要政治商品。

宋朝更是把川茶作為維係同吐蕃部族友好關係和羈縻統治的重要經濟手段。

宋代四川地區的黎州(今漢源)南麵有十二個部落。除以風琶、兩林、邛部川東蠻為主體的三部落外,其餘九部落有保塞、三王、西箐、彌羌、淨浪、白蠻、烏蒙、阿宗等分別隸屬於三部落之下。這一帶是漢藏、羌彝族雜居地區和通往大渡河以南和滇中、滇西北的重要交通線,是保衛成都的重要邊防要地。唐代南詔曾由此進擾成都,給四川造成災難性的破壞。為此,宋朝在黎州進行茶馬貿易,每年買羈縻馬二千至四五千匹,同時又在黎州設羈縻州五十四,對少數民族首領封官、賜爵、賞賜茶葉,確立鬆散的封建隸屬關係,並造大船於大渡河,以濟“西南蠻”之朝貢者。因此,黎州邊境各族經常從黎州至宋朝京城(今開封)朝貢。這種以茶馬貿易為主的羈縻政策,使黎州地區直到南宋前期基本上保持了“邊民不識兵革,垂二百年”的安定局麵。今阿壩地區的威、茂、龍州是藏、羌民族居住地,也是唐代吐蕃活動的地區。宋朝在這一帶地區也進行茶馬貿易,運去大批茶葉,僅龍州一地在紹聖三年(1096)就運入茶葉“八萬九千餘斤”,而“引外影帶者,不可勝計”,保證了藏區的茶葉需要,維持了這一地區的民族友好和社會安寧。

宋朝把川茶輸入西北藏區,同樣加強了同這一地區吐蕃等兄弟民族政治上的友好合作,並使之接受宋朝的統治。居住在甘肅、青海一帶的吐蕃部落,自九世紀吐蕃王朝瓦解,直到宋朝統一內地,這一地區的藏族人民仍然處於分裂割據局麵。“族種分散,大者數千家,小者百十家,無複統一矣。自儀、渭、涇、原、環慶、鎮戎、秦州暨於靈、夏皆有之,各有首領,內屬者謂之熟戶,餘謂之生戶。”宋朝在秦州等地與吐蕃各部進行茶馬等商業貿易,使這些地區的吐蕃部族很快接受和承認宋朝在這一地區的統治,並為元朝統一藏區奠定了基礎。

元朝統一中國後,蒙藏地區、大江南北盡歸版圖,藏族地區分別設官治理。元朝為了團結和維持對藏區的統治,早在元朝進行統一戰爭占領四川成都平原後,就於至元五年(1269),榷禁成都地區的茶葉,禁止百姓貿易,川茶由政府統征統購,運至鞏昌 (今甘肅隴西),置局發賣給西北吐蕃等族。在元朝統一中國後,又在碉門(今四川天全)設立漢藏互市市場,將“西蕃茶”銷往藏區,滿足藏族人民的需要。對藏族的宗教首領更是頻頻賞賜茶葉。如 1254年忽必烈賜八思巴“茶二百包”;至治元年(1321)遣使賜西番撤思加地僧幣帛、幡茶等物。

明朝推翻元朝統治之後,藏區各部僧俗首領紛紛歸附明朝。明朝設朵甘都指揮使司管轄多康藏區,設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管理西藏地區,設河西諸番衛所,管理甘青藏區。在明朝對藏區的治理中,川茶更成為治理藏區的“政治商品”。

明初承宋代之製,在西北地區開展茶馬貿易,加強藏區各部的政治關係。“固番人心,且以強中國”。隨後,明朝政府為了強化對藏區的統治關係,於洪武二十六年(1393)把傳統的茶馬互市的商業關係改為“差發馬”的賦稅關係。為此,明朝正式頒發金牌信符,作征調馬匹的憑證。“往賜涼州、甘州、肅州、水昌、山丹、臨洮、鞏昌、西寧、洮州、河州、岷州諸番族”,確定各族每三年應納馬數,然後規定賞給一定的茶葉以示優惠。從商貿的角度觀察,金牌差馬,賞與茶葉,仍是商業交換性質。但從政治的角度觀察,藏人納馬,不曰易馬而曰差馬,就像田之有賦、身之有庸,成為臣民對政府的貢職和賦稅性質;政府酬與茶斤,不曰市易而曰勞賞,就成為政府對臣民的賞賜性質。這與洪武十六年(1383)明朝在四川鬆潘地區征收藏民馬匹作為“土賦”,“庶使其知尊君親上、奉朝廷之禮”的性質基本相同。

明朝沿襲元朝扶持喇嘛教的治藏政策,對歸順明朝的藏族僧俗領袖都一律授予新的官職。為此,明朝在藏族地區冊封了三大“法王”,五大“教王”和眾多的“大國師”、“國師”、“禪師”等僧官,以及一批各級俗官,並且規定他們必須入朝進貢。這種“多封眾建”的做法,分散了各個教派的權力,使他們互相牽製,任何一個教派都不能獨攬大權,便利了明朝對藏區的監督和治理。

明廷為籠絡藏族僧侶上層,就經常賞賜藏族首領茶葉,如永樂四年(1406)賜烏思藏中的帕木竹巴噶舉派闡化王“巴茶二百斤”,宴尚師哈立麻(後封大寶法王)於華蓋殿,賜米、茶等物。除對各教派首領賞賜茶葉等物之外,對進京朝貢的使團都優予賞賜。其中茶葉便是賞賜物品之一。明廷對藏族貢使政治上的榮寵,經濟上的實惠,吸引著他們對明朝的擁戴。朝貢使團的人數不斷增加,各路貢使從四川、陝西進京者絡繹於途。據《明會典》記載,宣德、正統間,番僧入貢不過三四十人,景泰增至三百人,天順間逐至兩三千人,賞賜費用難以承擔,這給明廷經濟上帶來重荷。為此,在成化六年(1476)明廷對各地藏區貢期、人數、貢使路線、賞賜品種、數量作出明確規定:烏思藏讚善、闡教、闡化、輔教四王為三年一貢,各王使臣不得超過150人,貢使由四川路入京,烏思藏附近諸部亦為三年一貢,貢使不超過60人,亦由四川路入京,長河西、董卜韓胡二宣慰司番僧一年一貢或二年一貢,貢使不超過100人,由四川路入京;鬆潘、茂州番僧入貢不得超過50人,隻有西寧諸衛僧官規定一年一貢製,從陝西路入京,立限較寬。對貢使茶葉的賞賜,明廷按入貢路線由陝西入京每人賞賜給食茶50斤,由四川路線入京每人賞賜60斤,並且發給食茶勘合作為取茶憑證,內填支付茶庫及數量。一般從湖廣、四川茶庫提取。至今保存的《西番館譯語》亦記載,至今尚保留了不少藏文奏書原件,明確表示“今來進貢,專討食茶”的要求。如: